里田乡2019年区域治安稳定突出问题通报整治点整治工作方案

日期:2019-03-08 11:18 来源:清流县里田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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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委〔201911号

 

里田乡2019区域治安稳定突

问题通报整治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排查里田村学府路因经商者不按规定位置摆放摊点,占道经营,造成圩日过往人群及车辆长时间堵塞的问题.被列为2019年清流县区域性治安稳定突出问题通报整治点。为认真贯彻落实县政法委《关于印发2019年清流县区域性治安稳定突出问题通报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清综治委(2019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2019里田乡区域治安稳定突出问题整治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


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区城性治安突出问题通报整治点整治为导向,以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防范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的方针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的要求,认真落实整治措施,进一步推进我乡平安建设(综治工作)上新台阶。

二、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进一步加强我乡综治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群防群治队伍,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群众法治意识安全意识普遍增强,完善圩日过往人群及车辆长时间堵塞的问题防控体系,使里田乡里田村学府路堵塞的问题得到改善,切实提升我乡街道摊点摆放规范,提升群众满意率。

三、组织领导

成立里田乡区域性治安稳定突出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队,由乡党委书记、综治委主任王兴炳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李曦任第一副组长,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分管综治领导罗雄飞任常务副组长,乡党委副书记、挂村领导戴海根,乡党委组织委员、分管道路交通领导李亮斌,副乡长、分管安全生产领导黄雪强任副组长,里田派出所、乡综治办、司法所、道安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整治工作队,由罗雄飞任队长,警务室、综治办、道安办等部门干部及里田村书记、主任、综治协管员为队员

四、整治措施

1、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落实责任,全面推进“平安里田”建设,把区域性治安稳定突出问题整治纳入到乡村两级年度工作考评内容,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综治责任制,明确领导责任,制定整治方案,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队,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调、公众参与的良好局面。

2、营造宣传氛围。采取标语、专栏、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区域性治安稳定突出问题整治的目的和意义,让街道摆放摊点规范化意识更加深入人心,营造人人自觉遵守规范化摊点经营的良好氛围,增进社会公众对综治平安建设的共识。

3、多措并举整治。1)里田村老人协会按乡综治委安排重新对学府路圩日摆放摊点进行划分界线标示等,规范摆摊点范围;(2)整治工作队不定期深入现场开展圩日摆摊点规范整治专项行动3)加强摆摊经商人员思想工作和规范摆设提醒、做好圩日来往人员及车辆的交通疏导

五、实施步骤

整治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35日至3月11日),把该路段摊点摆放整治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对该路段摆放摊点位置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工作措施、整治时限,制定整治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3月12日至11月30日),

由乡党委政府组织领导,乡综治办具体协调推动,警务室司法所、道安办、里田村协同配合。书记、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及时组织召开专题分析会,围绕存问题、深刻剖析、找准病姓、提出措施、制定方案,逐项列出整治清单,落实整改期限,将责任传导到人、到底、到边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阶段(10月1日-12月10日).要在加大打击整治力度的同时,更加重视长效化、常态化工作机制的建立,真正从源头防范突出问题反弹回潮,巩固提升

排查整治工作成果。

第四阶段:考评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对整治点的整治工作认真组织“回头看”,严格按照考评验收标准逐项自查,补缺补漏,并提请县综治委验收。

 

 

 

                            中共里田乡委员会

                           里田乡人民政府

                              2019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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