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温郊乡梧地村村庄规划(2020-2035)修编的批复
温郊乡人民政府:
你乡《关于恳请批准梧地村村庄规划(2020-2035)修编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温郊乡梧地村村庄规划(2020-2035)修编》(以下简称《村庄规划》)。
二、同意《村庄规划》确定的梧地村村域全部国土空间为规划范围,在村域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对村庄各自然村建设用地和各类设施进行具体安排。同意《村庄规划》确定的村庄主要居民点建设用地面积,在主要居民点规划的具体指导下,对村内的建筑、生活环境、道路、市政设施、公共绿地等提出整治措施与建议,统一规划,分期实施。
三、《村庄规划》是梧地村建设和管理的依据,规划区内一切建设活动必须符合《村庄规划》的要求,你乡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
四、《村庄规划》成果应严格按照《福建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试行)》要求形成备案汇交材料,并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入库公开。
五、如遇有关政策法规变更和重大发展需求变更,确需修改规划的,要严格按程序报批。
此复。
清流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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