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源乡村庄清洁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2019-01-29 10:38 来源:清流县田源乡
| | | |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全面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视频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基本要求和重点内容

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以行政村为责任主体,以自然村为单位。其整治的基本要求是围绕居住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宜居”为目标,组织发动群众全面做到“三清一改”(清垃圾、清塘沟、清畜禽养殖等农业面源污染、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问题整治。

整治的重点内容包括:道路两旁、公共场所;村容村貌整治;卫生保洁队伍管理;畜禽集中圈养;建设人工湿地、三格化粪池等生活处理设施;健全村规民约、保洁制度及乡贤理事会等。

二、整治任务和责任分工

按照村庄清洁行动工作要求,由点到面、由标到本,全面整治村庄生活垃圾污水、沟渠池塘、畜禽污染,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以及道路两旁、公共场所、门前屋后乱堆乱放现象。

1、整治村庄生活垃圾,构建长效保洁机制。全面清理集镇、村庄周边道路、村内街巷道、房前屋后、公共场所及其他卫生死角的各类积存垃圾,按照城乡发展一体化要求,因地制宜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户收集、村集中、乡转运、县处理的收运处理体系,全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体系,合理设置垃圾收集、压缩和转运等设施。集镇、村庄设立保洁员,建立健全长效保洁机制。鼓励各地开展垃圾分类、减化、回收处理。(责任部门:环保站、村建站、各村委会)

2、整治村庄生活污水,实行集中处理。加大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力度。因地制宜开展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推广使用适合农村的人工湿地、三格化粪池处理设施。(责任部门:村建站、环保站、水利站、各村委会)

3、整治村庄沟渠池塘,实行净化美化。全面整治村庄内外小溪小河、沟渠池塘,清路河淤泥、杂草飘浮物,实行净化洁化,恢复河道基本功能,建立长效管理维护机制。(责任部门:村建站、环保站、各村委会)

4、整治村庄畜禽污染,实行人居与畜禽圈养。全面实行村庄内畜禽集中圈养和污染综合治理,消除农村露天粪坑,力争全乡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均达到95%以上。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减排,依法关闭、拆除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禁养区内的养殖场。(责任部门:环保站、村建站、水利站、畜牧兽医站、各村委会)

5、推进村庄绿化美化亮化,改善村庄生态条件。以村内道路、公共场所、农户庭前屋后和村庄周边山地为重心,积极引导村民充分利用农家房前屋后闲置地,发展名贵树种、庭院经济,改善村庄生态条件。鼓励有条件的村庄在主干道和村民聚居地安装路灯等夜间照明设施。(责任部门:林业站、农业站、环保站、各村委会)

6.集镇沿街道路两旁卫生整治工作安排。各包村干部负责沿街卫生打扫和街道两旁乱堆乱放整治工作,乡政府门前中心三角街为中点;三角街至粮站由包新村村的乡干部负责,责任人池哲铃;三角街至卫生院由包田源村的乡干部负责,责任人曾钦水;三角街至幸福院左边由包田口村乡干部负责,责任人余小军;三角街至幸福院右边由包廖武村乡干部负责,责任人陈富财。

三、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及各村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

2.发挥村民主体作用。明确农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庭院内部、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由农户自己负责;村内公共空间整治以村民自治组织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主要由农民投工投劳解决。引导以自然村或村小组为单位,组建村民理事会,依法保障其行使相应的权力和职责,探索“村民事村民议、村民事村民定、村民事村民办”的村庄自治模式。

3.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及时宣传,利用手机、网络、海报方式,设立微信公众号等,广泛发动公众参与。要选树一批村庄清洁行动工作整治带头人、为农村村庄清洁行动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基层干部、社会热心企业和人士,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村庄清洁行动工作整治的良好氛围。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