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提高城乡规划审批的透明度,让人民真正做到了解城乡规划,参与城乡规划,遵守城乡规划,实现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清流县凤凰城项目方案批前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1.建设项目:
清流县凤凰城项目
2.项目地点:
本项目位于清流县龙津镇。
3.建设内容:
商业、住宅及配套附属设施
4.公示图纸:
区位图、总平面图、效果图、
二、市民权利:
对该项目有异议的单位和相关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期限内将书面材料反馈到清流县自然资源局,逾期未提出意见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并对公示方案没有异议。
三、公示期限:
2020年1月3日—1月9日
四、反馈方式:
1.来信来访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水南街378号,永顺办公综合楼
单位:清流县自然资源局
邮编:365300
2.联系电话:0598-5323058、5322936
清流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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