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专项规划

日期:2022-06-29 20:02 来源:清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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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流县“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专项规划

 

 

 

 

 

清流县民政局

20226

 

 

 

 

目 录

 

 

前  言................................................. 1

一、 “十四五”我县民政事业基础条件良好................. 2

(一)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 2

(二)民政事业短板逐项补齐.......................... 2

(三)社会治理能力不断增强.......................... 3

(四)项目建设进度持续推进.......................... 3

二、 新形势下民政事业发展环境........................... 5

(一)我县民政事业发展迎来重大机遇.................. 5

(二)“十四五”我县民政事业面临的挑战............... 5

三、 以新时代思维细心谋划我县“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 7

(一)指导思想...................................... 7

(二)基本原则...................................... 8

(三)发展目标...................................... 9

四、“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主要任务...................... 11

(一)着力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深化脱贫攻坚长效机制... 11

(二)统筹专项社会事务发展,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4

(三)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升发展养老服务业....... 16

(四)强化社会治理能力建设,创新建立城乡治理模式... 18

(五)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提升地名界线管理水平... 19

(六)主动对接老区苏区政策,推进老区苏区振兴发展... 20

(七)加强民政综合能力建设,加快民政事业跨越发展... 21

五、“十四五”期间民政规划重点项目...................... 22

(一)城市困难家庭精准帮扶项目..................... 23

(二)“阳光1+1”(社会组织+老区村)帮扶项目........ 23

(三)农村留守儿童“雏燕”关爱保障项目............. 23

(四)养老补短板建设项目........................... 24

(五)清流县殡仪馆改扩建项目....................... 24

(六)清流县救助管理站建设项目..................... 25

六、 保障措施.......................................... 25

(一)坚持问题导向,守好民生底线................... 26

(二)强化分析研判,疏通难点堵点................... 26

(三)落实财力保障,提升发展后劲................... 26

(四)完善队伍建设,推动自我发展................... 26

(五)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实施监督................... 27

附件1:“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预期........ 28

附件1:“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重点建设项目........ 29

 

 

 

 

 

 

 

 

 

 

 

 

 

 

 

 

 

 

 

 

 

 

 

 

 


 

前  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兜底性、基础性工作,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意义重大。根据《三明市民政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四五”我县民政事业基础条件良好

“十三五”规划实施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民政厅、市民政局的有力指导下,我局大力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做实“四篇文章”、推进“四个着力”、深化“五比五晒”,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致力兜底线、补短板、强基础,各项工作获得明显进展

(一)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

我县已实现低保标准和特困供养标准城乡一体化。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从2015年的城市每人每年5424元、农村每人每年2300元,20207月提高至每人每年7680元。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为53.7%。 将临时救助筹集标准,由当地户籍人口每人每年2元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0元,救助金最高限额由5000元提高到20000元,2016年来共救助2695人次、295.49万元。累计投入376万元改善老区村生产生活条件,开展“阳光1+1 ”牵手行动,15个社会组织与15个老区村成功结对。按标准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并建立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做到应补尽补,2016年以来发放“两项补贴”2658.858万元。    

(二)民政事业短板逐项补齐

全县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提高至45.3张。全县建成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5个,中心城区乡镇覆盖率为100%。养老工程包三年累计完成投资2581万元。加强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建设,敬老院床位使用率提高至58%。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建制村覆盖率64%,提前完成“十三五”目标。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1400/每人每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按照当地散居孤儿保障标准执行,孤残儿童养、治、康、教水平大幅提升。

(三)社会治理能力不断增强

顺利完成2018年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率、一次性选举成功率均为100%80个村和8个社区实现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一肩挑”,分别比上届增加79个和6个。2016年以来新登记社团29家,民办非企业单位31家。自20163月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以来,全县共完成17家行业协会商会的脱钩工作。全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达17多人,全县社工机构共聘用专职工作人员4人。

(四)项目建设进度持续推进

据不完全统计,“十三五”期间实施民政基础建设项目28个,总投资约3081万元。完成县光荣福利院建设,规划布局建设一批农村幸福院、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推动乡镇敬老院提升改造。

“十三五”时期,我县各级民政领域虽然取得了新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基本社会服务供给结构和空间分布不够优化。全县优质社会服务资源集中在城区,农村和偏远山区量少质低。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不到位、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投入不足,农村养老服务市场发展较慢、产业融合发展程度及医养融合发展程度还不够、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比较紧缺,全县民营养老机构占比较低,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尚未建立。

二是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制度还有待完善。脱贫攻坚个别指标完成情况还需进一步推进,社会兜底保障网织得还不够密,农村低保补助资金县级配套压力较大。儿童福利机构设施在院内照料功能区设置上与建设标准差距大,大都不具备康复训练、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等功能。

三是在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有待提升。基层民政工作力量薄弱、各项民政任务繁重、工作经费地方配套不足,县域工作发展不平衡,在老区扶建力度、社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社区治理群众参与还不充分,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程度不高,动用慈善资源融入民生事业发展不够有力,社区工作者报酬待遇不够规范。

二、新形势下民政事业发展环境

(一)我县民政事业发展迎来重大机遇

中央苏区和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建设为清流民政事业发展带来巨大机遇,也提出了更高的发展要求。清流是中央苏区县,是中央苏区的核心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又对福建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赋予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的重大使命。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适应、相互促进,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治理体系中迫切需要加长、加厚、加力的关键部分。

清流民政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为新时代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努力方向和工作着力点,准确把握民政工作在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中的职责定位,用足用好有利政策,抓紧健全完善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专项行政管理和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制度,紧紧围绕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的展开和推进,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发挥民政部门在民生保障中的兜底作用、在社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持续提升民政领域有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方位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超越,使民政工作始终与时代同发展、共进步,更好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二)“十四五”我县民政事业面临的挑战

一是应对民政定位转变的挑战。要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民政工作的职责定位,要充分把握民政服务对象从“特定群体”向“社会公众”转变、工作布局从“农村为主”向“城乡统筹”转变、工作机制从“管理服务”向“治理服务”转变的工作重心转移,探索构建适度普惠性的新型社会福利体系。

二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我国人口发展已经进入关键转折期,人口自然增长率长期低于预期、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劳动力老化程度加重等问题凸显,强化养老保障、推进养老服务市场化改革等将成为“十四五”期间各地区重点着眼的问题。

三是应对发展差异化和需求多样化的挑战。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民政各块业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凸显,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增加基本社会服务供给,进一步织密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安全网,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个性化、多样化需求。

四是应对信息化进程日趋加快的挑战。民政信息化是衡量民政工作社会作用、民政事业发展水平、民政工作现代化程度、民政干部素质高低的重要标志。以信息化促进民政事业发展,在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保障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作用的凸显,加快民政信息化进程势在必行。

三、以新时代思维细心谋划我县“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

“十四五”时期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大历届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支持福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历史时期。20205月,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赋予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使命,为福建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作出了新的战略指引。我们必须抢抓难得历史性机遇,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把新时代民政事业推向新的发展阶段,更好服务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创新驱动发展为动力,紧紧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线,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着力保基本兜底线,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着力发展基本社会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作出新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民生为重。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民政工作首要任务,筑牢民生底线,补齐民生短板,推进适度普惠,让广大人民特别是困难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守住底线,围绕主线。民政事业是社会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必须坚持底线思维,扎扎实实守住民生保障的底线。民政事业现代化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民政工作必须在现代化建设中提高发展站位,增强战略作用,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线,服务好社会发展全局。

——统筹兼顾,注重公平。统筹协调城乡区域民政事业发展,鼓励发达地区增创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新优势,支持困难地区和革命老区民政事业加快发展,推动民政事业城乡一体化发展,提高民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统筹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更加重视弱势群体的权益保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创新驱动,激发活力。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抓住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切的痛点难点,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激发社会参与活力。通过理念、模式、政策、平台、技术等多维创新,构建更加开放、更具活力、更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民政工作体制机制,着力推动供给侧改革,加快民政转型升级。

——强基固本,重心下移。把握民政立足基层、贴近群众、面向社会的特点,适应民政职能调整、对象多元、任务加重趋势,更加重视民政基层基础建设,推动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权限下放,支持基层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和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基层民政承载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

(三)发展目标

“十四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线,以完善基本民生保障和创新社会治理为核心,以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为重点,以城乡社区为依托,以社会组织为载体,以社会工作为手段,形成部门及工作之间的有机联系、密切配合、相互支撑、协同发展格局;构建起制度更加完备、体系更加健全、范围更加适度、水平更加合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民生保障体系,工作更加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基层民主活力和社会自治功能明显增强,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作用得到全面发挥。

——构建多层级救助体系。着力构建以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的分层分类梯度救助制度体系,加强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社会保险、脱贫攻坚、公益慈善等社会政策的有效衔接,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形成救助合力,努力实现精准救助、高效救助、温暖救助、智慧救助,切实做到弱有所扶、难有所帮、困有所助、应助尽助,形成“大救助”格局。争取2025年底,低保救助精准化、规范化、及时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实现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60%,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全面落实,基本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

——创新发展养老服务。深入推进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加快补齐养老服务设施短板,统筹推动智慧养老、文旅康养、医养融合等相关产业发展。大力支持养老机构护理床位建设和运营,到“十四五”期末,全县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60%。所有社区至少建有1所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实现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90%,“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基本建成。

——深化基层社会治理。以推动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依托,加强城乡社区综合治理,推动社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到2025年,乡镇一站式服务中心和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覆盖率达到100%,实现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100%、农村达到70%以上。“十四五”末,城市社区直接选举率达到40%以上,居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制定或修订率达100%,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实现全覆盖,实现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全覆盖。

——统筹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全面布局民政社会福利发展,完善民政社会服务机构,引导社会力量提供老年人、儿童、残疾人、革命五老人员等民政服务群体关爱保障服务,实施慈善扶贫项目,引导慈善资源对接社会福利事业发展需求。力争到2025年,能够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与市里同步逐年提高革命“五老”及遗偶人员生活定补标准

四、“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主要任务

(一)着力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深化脱贫攻坚长效机制

1.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低保对象认定办法,加强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力度,优化低保审核审批程序,提升低保救助精准化、规范化、及时化水平,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加强低保与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扶贫开发等政策的衔接,持续增强对脱贫摘帽后因病、因残等返贫对象的兜底保障合力。进一步完善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放宽赡养、抚(扶)养人无赡养、抚(扶)养能力的条件。进一步规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落实协议签订、明确照料责任,建立集中供养对象定期探视、分散供养对象定期巡访制度。

2.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水平。深化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探索实施救助需求综合评估,健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强化部门协同联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救助信息聚合、救助资源统筹、救助效率提升,形成救助及时、智慧精准、标准科学、方式多样、管理规范的社会救助工作格局。创新社会救助方式,在提供物质救助的同时,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提升救助保障的针对性和精准度。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特别是专业社会工作服务,为城乡社会救助对象等困难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精准的救助服务。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服务。

3.开展“阳光1+1”(社会组织+老区村)帮扶项目。坚持实现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基本方略,以因地制宜、优势互补为目标,采取“六帮六促”帮扶措施,鼓励老区村积极对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组织,争取智力、技术、资金等支持,帮助老区村开发建设,投资兴业、带动贫困群众就业增收,以项目推动社会组织与老区村开展深度合作,进一步动员和引导支持全县社会组织参与行动,完善群众参与乡村社会治理制度,推进老区苏区脱贫奔小康,实现社会组织和老区村共同发展。

4.高质量推进儿童福利事业发展。以“345”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模式为基础,加强社会力量参与,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日常关爱服务,形成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障服务网络。进一步细化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在提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生活保障金的基础上,拓展帮扶范畴至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保障。探索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散居孤儿、社会残疾儿童及其家庭的临时照料、康复指导、特殊教育、精神慰藉、定期探访、宣传培训等工作。建立一支以社工为骨干、志愿者为补充的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服务队伍,培育扶持一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公益类慈善社会组织,探索形成具有清流特色的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品牌。加快建立和完善我县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制度体系,做好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

5.落实残疾人相关福利待遇。适时调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落实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基本建立以家庭为基础、机构为支撑、“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让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实施“福康工程”项目,为重度残疾人配置辅助器具。

(二)统筹专项社会事务发展,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创新发展慈善事业。强化慈善资源运用,实现慈善资源精准对接,推动慈善资源到点到根。加大慈善宣传力度,搭建慈善交流、展示平台,弘扬慈善文化理念。加强慈善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提升慈善工作者专业水平。进一步规范公开募捐行为,落实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制度,提升慈善的公信力和透明度。

2.提升婚姻登记工作。加强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推动婚姻登记业务一体化及智能化、部门间信息数据交换共享、婚姻登记电子证照等新技术应用实践,促进婚姻登记服务优质便捷。创新婚姻服务方式方法,学习借鉴市婚姻登记中心“520”服务模式,扩大婚姻家庭辅导覆盖面,推进婚姻礼俗改革,加强移风易俗宣传,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推进婚姻登记机关行风建设,提高婚姻登记服务质量。

3.加强殡葬管理工作。不断扩大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免除覆盖面,落实基本殡葬服务保障制度,推进基本殡葬服务普惠化、均等化。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县殡仪馆改扩建项目实施,推动殡葬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纳入当地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扩大全县城乡公益性骨灰楼堂和公墓等安葬(放)设施覆盖面,提高节地生态安葬率。加强文明殡葬、绿化殡葬宣传,推行绿色生态葬式和健康文明祭扫方式,提升殡葬文明社会自觉。推动殡葬改革纳入文明城市、文明乡镇(村)等文明测评体系工作,促进移风易俗。

4.强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强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教育培训,建立继续教育和督导培养制度,加大全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动员力度,提高持证上岗专业人才队伍的质量和数量,提升专业化发展水平。建立一支门类齐全、结构合理、专业精湛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5.加强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在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妇女儿童、困难职工、职工权益、婚姻家庭、青少年、社会救助、救助管理、未成年人保护、优抚安置等以社会工作服务为主的福利服务机构开发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扩展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健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制,扩大支持范围,持续采取“社工+志愿”服务创新模式,依托县婚姻家庭辅导中心,为婚姻当事人化解矛盾纠纷,增进婚姻幸福。大力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提升机构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推动建立县社工服务中心,有条件的城乡社区建立社工服务点,根据需要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增强基层民政服务力量。健全社会工作者、社会组织、社区“三社联动”机制,推动社会工作融入社会治理格局。

6.加强志愿服务制度建设。推动志愿服务法制化建设,推进和规范志愿服务记录工作,完善志愿者招募注册、教育培训、记录管理、监督评价、激励宣传等机制。培育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引导其依法有序开展志愿服务。拓展志愿服务社会参与平台,探索健全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的保障机制,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发展。

(三)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升发展养老服务业

1.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强化特殊困难老年人兜底保障及空巢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全面建立居家社区探访制度,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100%。完善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加强现有高龄津贴、护理补贴、服务补贴等老年人补贴制度整合,着力增强补贴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加快养老服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建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2.加强养老服务质量建设。加快建立居家、社区、机构“三位一体”的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大力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强化公办养老机构保障作用,加大设施升级改造力度,推进改革发展。大力发展民办养老机构,逐步形成以社会力量为主体的养老服务格局。实施养老护理员、养老院院长、老年社会工作者培训提升行动,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同时重点破解试点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医保定点接入等难题,提升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能力。

3.促进农村养老服务提质升级。积极发展乡村养老、城乡互助养老等新型养老模式,支持社会资本在农村兴办区域性养老服务机构。做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提升敬老院失能照护能力,满足集中供养的失能特困人员长期照护需求。到“十四五”期末,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全面达到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要求。全面建立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机制和基本制度,初步形成养老服务关爱体系。推广养老服务设施公建民营连锁运营做法,推行“党建+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模式。

4.推动养老服务新业态发展。促进养老服务业与教育培训、健康、体育、文化、旅游、家政等产业融合发展,不断提供满足老年人需求的健康养老、养生旅游、文娱活动等服务。扶持一批带动力强、富有创新活力的养老服务企业,打造一批产业链长、覆盖领域广、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产业集群,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养老服务品牌。培育智慧养老服务新业态,整合利用互联网、移动终端、信息平台、公共服务等资源,建设县级养老服务智慧平台,打造“互联网+养老”服务新模式

(四)强化社会治理能力建设,创新建立城乡治理模式

1.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推动和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的村(居)民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机制。依法依规开展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切实保障城乡居民民主权利,稳步扩大社区居民委员会直接选举范围。完善村(居)民各类会议议事机制,规范村(居)民理事、议事、决事的程序和方法,实现民事民议民决。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全面建立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实现100%的村(社区)制定或修订完善形成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2.创新城乡社区治理。推动形成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推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区治理共同体。全面实施社区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着力解决社区“急难愁盼”突出问题。推行社区基本服务与个性化服务相结合,提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共享程度,满足居民多层次服务需求。探索乡镇实施基层公共服务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依法厘清基层政府和社区组织权限边界,大力推进社区组织减负增效。推动出台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的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继续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支持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评价和学历教育。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推动乡镇政府服务能力提升。

3.依法管理社会组织。坚持积极引导发展和严格依法管理并重,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强化社会组织发展扶持措施,严格落实国家对社会组织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公益慈善事业捐赠税收优惠制度。加强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建立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制度,加强部门联合惩戒,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巩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成果,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用,优化“互联网+社会组织服务”,推动事前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信息深度融合,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持续推进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的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化,不断提高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质量,充分发挥党组织对社会组织的引导和监督作用。

(五)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提升地名界线管理水平

1.优化行政区划设置。严格行政区划调整审核申报程序,科学合理、适时适度调整行政区划设置,培育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农业人口转移就地、就近城镇化。

2.推进地名保护运用。开展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加强地名文化建设,保护好老地名、起好新地名、管好用好现有地名,促进地名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支持和引导地名文化产业发展,满足社会多元化地名文化需求,提高地名管理和服务水平。

3.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进一步完善界线联检、界桩管护、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加强界线界桩管护单位、管护干部和管护员队伍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共同维护法定界线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密切关注跨界生产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防止引发纠纷,切实维护界线附近地区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实现经济繁荣发展。

(六)主动对接老区苏区政策,推进老区苏区振兴发展

1.用足用好老区苏区扶持政策。积极对接好中央、省、市给予我县的有关优惠政策,深化苏区调研办实事项目,加强老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保障工作,持续推进农村道路、饮水、电力等方面工程项目,进一步提高老区人民基础设施保障水平。加强资金监管,认真落实省、市关于老区资金管理规定,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建立健全老区专项资金内部监督与外部检查的全方位监督机制,做好加强专项资金在线监管,定期组织对老区资金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作用。

2.加强红色资源开发保护。推进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完善工作机制和具体措施,深化革命文物价值挖掘阐释传播,建立健全我县革命遗址项目库,加强老区革命历史纪念场所建设维护,有计划抢救影响力大、损毁严重的重要革命遗址。

3.严格落实“五老”政策待遇。落实“五老”人员优待政策,逐步提高革命“五老”人员生活定补标准,持续落实革命“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标准与遗偶定期抚恤标准同步增长机制。对革命“五老”人员实施动态管理,及时足额发放生活定补和医疗补助,组织开展慰问活动,维护革命“五老”人员及遗偶的权益。

4.营造老区宣传氛围。通过各级党刊、杂志,利用网络、纸媒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我县革命老区的历史贡献、革命传统和老区人民的历史贡献,弘扬红色文化和老区精神。形成全社会热爱、关心老区、支持老区发展的良好氛围。

(七)加强民政综合能力建设,加快民政事业跨越发展

1.建设结构合理的民政人才队伍。加快推动民政系统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逐步形成行政力量为主导、专业力量为支撑、公众力量为基础的民政人力资源保障格局。分层分类做好民政干部职工教育培训,面向社会统筹,开展各专业技能领域培训,着力培养创新性、应用型和复合型民政专业技术人才。

2.强化民政法治建设。强化法治建设,完善民政法规制度,规范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完善民政法治监督、宣传和普法新途径,依法依规办事。建立谁执法,谁普法的主体责任机制,坚持普法教育与中心工作、法治实践和制度建设相结合。围绕民政中心工作,宣传宪法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规章,增强为民意识;深入学习创新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反腐倡廉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廉政意识;深入推进依法治理,提高法治民政建设水平。

3.推进民政标准化建设。探索出台覆盖民政各领域地方性标准,重点推动养老、殡葬等行业和地方标准出台,积极参与民政国家标准和民政行业标准制定。扩大民政标准化试点范围,推出一批新试点示范项目,培育一批标准宣贯典型,带动辐射民政行业宣贯工作深入开展。

五、“十四五”期间民政规划重点项目

为加快推进民政各项工作在“十四五”期间跨越发展,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推动民生事业向产业化、项目化发展,谋划生成“6个重点项目”,具体如下:

(一)城市困难家庭精准帮扶项目。在全县全面推广城市困难家庭“347”精准帮扶机制,构建分层、分类救助帮扶体系。通过落实各项帮扶措施,深度整合政府和社会各方力量,统筹各类救助和帮扶资源,健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帮扶的机制渠道,实现困难家庭帮扶救助即时化,进一步扩大帮扶对象范围,提高兜底保障水平。

(二)“阳光1+1”(社会组织+老区村)帮扶项目。坚持实现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基本方略,以因地制宜、优势互补为目标,采取“六帮六促”帮扶措施,进一步动员和引导支持全县社会组织参与行动,完善群众参与乡村社会治理制度,推进老区苏区脱贫奔小康,实现社会组织和老区村共同发展。

(三)农村留守儿童“雏燕”关爱保障项目。以“345”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模式为基础,加强社会力量参与,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日常关爱服务,形成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障服务网络。进一步细化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在提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生活保障金的基础上,拓展帮扶范畴至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保障。探索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散居孤儿、社会残疾儿童及其家庭的临时照料、康复指导、特殊教育、精神慰藉、定期探访、宣传培训等工作。

(四)养老补短板建设项目。

1.清流县老年养护院项目。建设公医养结合型老年养护院,建设面积约10000平方米,设置床位数200张,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等提供养老及康复优质服务,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

2.清流县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在龙津、嵩口、灵地、赖坊四个乡镇建设“三厅九室”,包括会客厅、厨餐厅、多功能厅,咨询室(前台)、评估室、起居室、洗衣室、卫浴室、康复室、健身室、棋牌室、阅览室等,并配齐相应内部基本设施设,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

3.清流县长者食堂(助餐点)建设项目。13个乡镇建设和改造餐厅,设置相应容量的厨房,配套完备的厨具、餐具等设施设备,能够满足老年人用餐及配送服务的长者食堂(助餐点),项目总投资390万元。

(五)清流县殡仪馆改扩建项目。推动县殡仪改扩建项目建设。在县殡仪馆原址上进行改扩建,改造火化车间、业务大厅、骨灰楼、悼念厅等业务区域。本项目拟建成生态环保的现代化殡仪馆,项目用地面积20亩,总建筑面积4900m,购置相应配套设备,并完善室外给排水、供配电、道路、景观绿化等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总投资5170万元。

(六)清流县救助管理站建设项目。在民政局福利院建设救助管理站,设男、女、未成年人室,隔离观察室、餐厅、办公室、物资档案室、值班室各一间。项目总投资48万元。

六、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实现“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关键要抓住当前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的重要机遇,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充分利用国家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宏观政策,改革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促进全县经济转型、跨越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坚持问题导向,守好民生底线。坚持把问题整改与谋划“十四五”基本思路紧密结合起来,举一反三、通盘考虑,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评价导向,对民政领域存在的问题短板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以问题解决倒逼工作、深化改革、优化服务,力争为“十四五”谋好篇、布好局、开好头、起好步。着力解决困难群众、高龄失能老年人、大病群众、留守儿童、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群体最基本的生存生活问题,建立完善及时发现、主动救助、定期回访等相关制度体系,严防因得不到有效保障而出现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发生。

(二)强化分析研判,疏通难点堵点。积极顺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紧紧围绕各类民政服务对象对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以及社会公平正义的现实需求和诉求,全面梳理、查找各个领域存在的热点难点痛点,强化战略思维和底线思维,进一步加大调查研究力度,深入研讨对策,着力把领导高度重视、社会普遍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点研究深、研究透,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三)落实财力保障,提升发展后劲。建立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社会力量参与为辅的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民政事业发展资金筹措机制。以改革民政行政体制和资金投入机制为主要内容,积极争取上级民政资金转移支付,探索建立稳定的民政事业资金投入机制和自然增长机制。完善民政事业发展的社会支持机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引导和扶持社会资本参与发展民政事业,引导开展慈善捐助活动。积极开展资金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民政资金的管理和审计监督,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违法违规行为。

(四)完善队伍建设,推动自我发展。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注重培养和选拔年轻干部,调整和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深化行业作风建设,树立和弘扬新时期民政行业精神,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干部队伍。加强民政组织机构特别是基层组织机构建设力度,在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和办公设施等方面加大保障,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条件做事,夯实民政为民服务基础。

(五)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实施监督。充分发挥规划对民政工作的统领作用,强化政策统筹协调,建立保障规划实施的长效机制。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领导,建立规划实施的指导、评估和考核机制。认真总结提炼“十三五”规划实施评估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和鲜活案例,支持“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及相关调研成果转化和体制机制创新,积极在有关规划研究及实施中引入第三方评估监督,积极开展公众评介,增强规划客观性。推进重大决策实施和重点项目建设,加强目标管理和跟踪分析,对重大事项进行多角度论证和多方案比选,做好基础数据分析和绩效目标、资金测算,确保规划工程、项目可调度、能落地。

附件:1.“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预期

      2.“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重点建设项目


附件1

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预期

指标名称

2020

2025

指标属性

城乡低保标准占最低工资标准比率(%

45

48

预期性

城市低保享受人数(万人)

0.0234

0.026

预期性

农村低保享受人数(万人)

0.2567

0.2640

预期性

特困人员供养人数(万人)

0.0337

0.036

预期性

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50

60

预期性

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占有率(‰)

45.3

46

预期性

新增养老床位数(个)

200

预期性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60

预期性

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

90

预期性

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数(个)

120

120

预期性

县级儿童福利机构数(个)

0

1

约束性

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万个)

0.013

0.016

预期性

城乡骨灰安放设施覆盖率(%)

80

85

约束性


附件

“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重点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主体

预计投资(亿元)

预期效果

1

殡仪馆改扩建项目

项目总投资5170万元,针对火化车间进行改造调,新建业务用房等,计划用地面积20亩,总建筑面积4900m

县民政局

0.517

本项目拟建成生态环保的现代化殡仪馆,项目用地面积20亩,总建筑面积4900m,购置相应配套设备,并完善室外给排水、供配电、道路、景观绿化等基础设施工程。

2

清流县老年养护院

建设公医养结合型老年养护院,建设面积约10000平方米,设置床位数200张,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等提供养老及康复优质服务

县民政局   龙津镇

0.5

根据《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标准》、《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及医养结合要求,设置生活用房、医疗保健用房、康复娱乐公共活动用房、管理用房及附属用房。设置床位200张。

3

清流县救助管理站建设项目

拟在民政局福利院建设救助管理站,设男、女、未成年人室,隔离观察室、餐厅、办公室、物资档案室、值班室各一间。

县民政局

0.0048

根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的规定和省、市民政部门的要求,建设设置有男、女、未成年人室,隔离观察室、餐厅、办公室、物资档案室、值班室各一间的救助站。

4

清流县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在龙津、嵩口、灵地、赖坊四个乡镇建设“三厅九室”,包括会客厅、厨餐厅、多功能厅,咨询室(前台)、评估室、起居室、洗衣室、卫浴室、康复室、健身室、棋牌室、阅览室等,并配齐相应内部基本设施设备。

县民政局及相关乡镇

0.05

建设“三厅九室”,包括会客厅、厨餐厅、多功能厅,咨询室(前台)、评估室、起居室、洗衣室、卫浴室、康复室、健身室、棋牌室、阅览室等,并配齐相应内部基本设施设备。设置床位320张(每个点80张)。

5

清流县长者食堂(助餐点)建设项目

13个乡镇建设餐厅,设置相应容量的厨房,配套完备的厨具、餐具等设施设备。

县民政局及各乡镇

0.039

13个乡镇建设和改造餐厅,设置相应容量的厨房,配套完备的厨具、餐具等设施设备,能够满足老年人用餐及配送服务的长者食堂(助餐点)。

6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老区乡村振兴项目

对全县老区村群众急需、受益人口多、社会效益大,能发挥示范、导向作用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建设。

县民政局及相关乡镇

0.02

解决老区人民急需完善的基础设施,切实提高老区人民生产生活水平。

7

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专项资金项目

对我县未列入文物保护单位革命遗址遗迹进行修缮维护

县民政局及相关乡镇

0.015

做好非文保革命遗址遗迹修建工作。使革命遗址遗迹成为集纪念、教育、宣传、游览等功能于一体的红色旅游精品。

 

8

市委市政府苏区调研办实事项目

对全县老区村群众急需、受益人口多、社会效益大,能发挥示范、导向作用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建设。

县民政局及相关乡镇

0.01

解决老区人民急需完善的基础设施,切实提高老区人民生产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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