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十四五”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

日期:2022-09-12 15:11 来源:清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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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十四五”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2〕13号)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十四五”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22〕35号)部署要求,加快提升我县公民科学素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来闽来明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精神,深化改革创新,激发全民参与,大力营造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清流篇章筑牢公民科学素质基础。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我县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超过16%,城乡间、区域间、各人群科学素质发展不均衡状况得到改善,全民科学素质整体水平与推进清流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相适应。广泛弘扬科学精神,公民科学素质基础进一步夯实,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努力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二、开展五项提升行动 

  (一)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培育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开展“最美科技工作者”进校园等活动,将弘扬科学精神贯穿于育人全链条。以科学、技术、工程、数学(STEM)教育理念为指导,完善以学校教育为主体的科学教育,激发学生求知欲和想象力。加强学龄前儿童科学启蒙教育,强化中小学启发式、探究性教学,完善初高中包括科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学科在内的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鼓励开发优秀科学教育校本课程。 

  2.促进校内外科学教育资源有效衔接。广泛开展科学调查体验、科技节、科学营、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趣味科普比赛等活动。实施“馆校合作”计划,鼓励中小学利用流动科技馆、科学工作室、博物馆、图书馆、科普教育基地等开展各类科技学习实践活动。推动各级青少年校外活动机构、文化和科技服务机构、文明单位与乡村中小学校结对共建,提供丰富的活动支持。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开发开放优质科学教育活动和资源,组织开展“探寻智汇梦”“双助双汇”等系列科普活动,推动“科普希望行”系列活动进校园,推动院士专家、科教资源等进乡村,促进全县青少年科学素质均衡发展。加强对家庭科学教育的指导,提高家长科学教育意识和能力。 

  3.开展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育行动。进一步探索建立企事业单位与学校联合培养青少年科技创新人才的有效模式,完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大力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中学生学科竞赛、青少年科学影像节等特色活动,每年组织青少年参与各级各类科技竞赛活动。 

  4.建设高素质科学教育师资队伍。将科学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新科技知识和技能纳入各级各类教师培训课程,加大科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和科技辅导员培训力度。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建立专兼职科技辅导员队伍。广泛开展科技教育专家巡讲、“送教下乡”“送培到基层”等活动。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科协牵头,县文明办、县工信(科技)局、县生态环境局、团县委等单位配合。 

  (二)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树立科学健康新风尚。重点围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绿色生产、卫生健康、耕地保护、防灾减灾、移风易俗等提供科普服务。广泛开展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中国医师节、农民丰收节、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层科普行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活动,引导农民相信科学、反对封建迷信和各类邪教。面向新居民开展适应、融入城市的知识宣传与能力提升活动。 

  2.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训工程和高素质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到2025年,累计新增培养专科学历以上高素质农民30人,培训高素质农民1000人次,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1000人次。重点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家庭农场主、乡村工匠、科技示范户、种养大户、农村致富带头人、乡土人才、新农商人、科普信息员等培训力度。举办面向农民的农耕比赛、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竞赛、农村创业创新大赛等。实施“高素质女农民”培养计划。 

  3.强化农村科技服务保障。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乡村振兴智力服务,推广科技小院、院(校)地共建、科企合作、“千会帮千村”等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模式。推广惠农科普专题栏目《乡约科普》。引导专业技术学(协)会等社会组织开展农业科技服务,发挥优秀基层农技协、农村科普基地和农村科普带头人示范带动作用。每年培训县乡农技员40名以上,培育100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年均推广新品种、新技术2个以上,遴选建设2个以上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工信(科技)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妇联、县科协、各乡镇等单位配合。 

  (三)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开展理想信念和职业精神宣传教育。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劳动创造幸福”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六新”宣讲小分队、“最美清流人”、劳模宣讲团、巾帼宣讲团、老兵宣讲团、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巡讲团等宣讲队伍作用,深入田间地头、工厂车间、学校课堂等基层一线开展宣讲活动,讲好清流劳模故事、工人故事。开展“最美清流人”“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评选活动,带动全社会崇德向善。 

  2.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围绕技术创新、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等主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建设,创建劳模(工匠)工作室2家。组织参加福建省百万职工“五小”创新大赛等群众性创新活动。加强企业科协等组织建设,培育企业创新文化,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3.开展高质量职业技能培训。开展无人机、数字化运维等职业技能竞赛,每年举办2场以上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选树5名以上县“五一劳动标兵”。鼓励企业工会广泛开展职工职业技能培训,用好“八闽工匠学堂”平台,组织职工积极参与课程学习。建立学历与非学历并重的农民工继续教育新模式,深入开展“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提升农民工队伍素质。 

  4.发挥企业家带头引领作用。弘扬企业家精神,将科学素质建设纳入企业家培训体系,引导企业家做提升产业工人科学素质的推动者,在关键岗位、关键工序培养使用高技能人才。推动科普活动进企业,支持企业开展新业态从业人员科学素质提升工作,结合行业特点开展面向公众的科普活动。引导支持企业及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社会组织开展职业能力培训和水平评价。 

  责任单位:县总工会牵头,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工信(科技)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科协等单位配合。 

  (四)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开展智慧助老行动。依托老年大学(学校、学习点)、养老服务机构等,通过科普讲座、大众传媒等形式,开展老年人智能技术教育,提升老年人信息获取、识别和使用能力,有效预防和应对网络谣言、电信诈骗。开展智能技术运用互助互学活动,培育离退休干部志愿者服务团队,激发老年人自主学习意愿和活力。 

  2.实施健康科普助老行动。建立完善县级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拓展健康科普知识传播渠道,组建县、乡两级卫生、医学科普讲师团队伍。鼓励和支持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基层老年协会、有资质的社会组织等组织开展助老健康活动。推动老年人健康科普进社区、进乡村、进机构、进家庭,开展健康大讲堂、老年健康宣传周等活动,广泛利用各类媒体资源普及营养膳食、运动健身、心理健康、合理用药、康复护理等知识,提高老年人健康科普服务覆盖率。开展“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创建活动,推进体卫融合发展。到2025年,参加科学体育健身老年人占全县老年人总数比例达63%以上。 

  3.实施银龄科普行动。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培育发展老科协等组织,充分发挥离退休科技工作者在咨询、智库等方面的作用。加强银龄科普志愿服务,发挥老专家科普报告团、老年标准化专家、金融知识老年宣讲队在社区、农村、青少年科普中的积极作用。鼓励老年人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网信办、县老干部局、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市监局、县文旅局、县科协、县老科协、各乡镇等单位配合。 

  (五)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将提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作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重要基础工作,促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习履职相关的科学知识,前沿科技知识和全球科技发展态势,以及数字经济、绿色经济、科技转型、文旅经济等领域,推进医改、林改、乡村振兴等发展需求的知识。在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任职考察、年度考核、选拔任用中,强化落实科学素质有关要求。 

  2.强化科学素质教育培训。大力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培训工作,把数字福建、碳达峰碳中和、科学思维与决策等内容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培训计划和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安排,引进开发一批科学素质新课件。举办专家咨询、科技讲座、科普报告等活动,树立先进学习典型。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牵头,县委党校,县工信(科技)局、县人社局、县科协、各乡镇等单位配合。 

  三、实施五大重点工程 

  (一)科技资源科普化工程 

  1.健全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鼓励和支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和人员做好公众科普工作。加大对科普类项目的申报支持力度,将科普成效纳入县级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和科技创新基地等创建考核。充分发挥县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院士专家工作站、学会服务站等平台作用,促进科技资源科普化。制定实施加强学会科普工作的意见。探索“产业+科普”模式,推动科普事业与科普产业发展。 

  2.开展科技资源科普化专项行动。围绕我县科创高地和民生热点内容,开展“科技成果科普发布”活动。鼓励学会、高新技术企业等加大科普资源开发开放力度,加强与传媒、专业科普组织合作,拓展公众参与科普的途径和机会。拓展科技基础设施科普功能,推动各类科普平台向社会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 

  3.增强科技工作者科普责任感。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建设一批“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深入开展“院士专家清流产业行”“最美科技工作者”“闽江科学传播学者八闽行”等宣传活动,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争做科学传播者。 

  责任单位:县工信(科技)局、县科协牵头,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生态环境局等单位配合。 

  (二)科普数字化赋能工程 

  1.建设数字科普平台。实施“互联网+科普”,依托科普中国、数字福建和e三明等平台,加强科普教育基地数字化管理,推动优质科普资源汇聚。推进科普工作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深度融合,推动传播方式、组织动员、运营服务等创新升级。强化科普信息落地应用与智慧教育、智慧城市、未来社区等深度融合,发挥“科普中国e站”阵地作用,提升各类基层科普设施的科普服务能力。 

  2.鼓励科普创作。鼓励围绕科技前沿、经济主战场、国家重大需求、人民生命健康等重大题材开展科普创作。利用数字化手段,拓宽数字文化服务应用场景和传播渠道。组织开展青少年科幻创作交流活动。 

  3.提升全媒体科学传播能力。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传播优势,积极向三明日报等传统媒体“科技”专版投稿、新媒体平台开设“科普”专题专栏,在移动新媒体平台发布短微视频、图解图示、电子海报等,加强科普报道、科普知识、科普类公益广告等的宣传,实现多渠道全媒体科学传播。支持县电视台和新媒体展播《科普新说》等科普电视栏目。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科协牵头,县文明办、县网信办、县工信(科技)局、县文旅局、县融媒体中心等单位配合。 

  (三)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1.构建清流特色现代科技馆体系。推进县科技馆建设,探索科技馆与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生态自然保护区、偏远山区学校等交流合作。积极打造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机器人大赛孵化基地。发挥科普教育基地引领示范作用,开展丰富多样的专题活动。构建实体科技馆、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和线上科技馆“四位一体”的科技馆科普展教体系,促进优质科普资源免费开放。 

  2.加强基层科普设施建设。依托农村文化礼堂(文化家园)、社区青少年科学工作室、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各类培训基地和文化场所等,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多功能、有特色的科普活动场所和设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科普活动场所建设和发展科普事业。 

  3.加强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打造优秀科普教育基地,到2025年,累计建设3家以上省级科普教育基地和10家以上市级科普教育基地。探索科普教育基地联盟化发展模式。鼓励和支持各行业各部门建立科普教育、研学等基地,引导和促进公园、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机场、车站、电影院、公共交通等设施场所强化科普服务功能,利用工业遗产和闲置淘汰生产设施打造科普基地。鼓励科普教育基地开发各类科普资源,利用多媒体、互动设施、文创产品等将科学知识可视化、趣味化。 

  责任单位:县科协牵头,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教育局、县工信(科技)局、县财政局、县文旅局、各乡镇等单位配合。 

  (四)基层科普能力提升工程 

  1.加大推进应急科普力度。建立应急科普响应机制,坚持平急结合、协同联动,组建专家委员会,搭建公众和科学家沟通桥梁,及时做好政策解读、知识普及和舆情引导等工作。储备和传播优质应急科普资源,推进传染病防治、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避险等主题科普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景区。 

  2.广泛开展基层科普服务。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图书馆、老年大学等基层阵地,通过科普展览、科普讲解、科普宣传等方式,开展科学生活、安全健康、应急避险等科技志愿服务。加强科技志愿者队伍建设,打造科技与科普服务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平台,培育品牌志愿服务项目,推进科技志愿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到2025年,注册科技志愿者达到300名。开展科普示范县(县、区)创建活动。结合文明县城等创建,推进科学素质建设。深入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大力发展基层科普组织。广泛开展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防灾减灾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主题科普活动。 

  3.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鼓励科技人员积极开展科普活动。组建各类科普宣传专家团队,带队引领更多科技工作者投身科普。鼓励和支持科普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工程技术科技管理专业职称评审,科普专门人才申报省级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等各类人才计划,高层次科普专门人才申报“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等各类人才培养计划。开展科普培训、技能比赛等交流活动,提高科普从业人员能力水平。 

  责任单位:县科协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工信(科技)局、县人社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应急局、各乡镇等单位配合。 

  (五)科学素质交流合作工程 

  1.深化闽台科学素质交流合作。建设“台湾人才驿站”、县台湾青年实习实训基地,开展科学技术交流合作。办好海峡两岸(清流)乡村融合发展论坛等特色交流活动。到2025年,累计参与的台港澳科技人才、青少年、台资企业负责人等达到200人次。 

  责任单位:县台创园牵头,县科协、县教育局、县工信(科技)局、县卫健委等单位配合。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调整充实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把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精神文明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总体框架。请各成员单位按照本实施方案的分工,将有关任务纳入本部门本系统的相关工作安排中,认真抓好落实。县科协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牵头制定工作计划、责任分工等,会同县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科学素质建设,指导各乡镇全民科学素质工作。 

  (二)优化保障机制。按照有关规定,对在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激励。大力宣传科学素质建设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组织开展公民科学素质调查、科普统计以及纲要实施工作的督促检查。开展科普理论、科普政策等研究,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福建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和调研工作,推动科普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发展。 

  (三)落实经费保障。各级政府根据财力情况和科学素质建设发展需要,将科技教育、科普宣传等经费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各成员单位根据任务需要,统筹考虑和落实科普经费。积极拓展科普资金来源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机构、企业、个人加大对科普事业的投入。加强科普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绩效考评,确保专款专用和使用效果。 

  (四)明确进度安排。 

  1.启动阶段:2021—2022年,制定“十四五”全民科学素质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并启动实施工作,做好动员宣传工作;推动各乡镇各部门围绕提升实施方案开展各项创建活动。 

  2.推进阶段:2023—2024年,完善工作机制,开展中期评估工作,着力解决实施中出现的困难问题,全面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3.总结评估:到2025年,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推广典型经验,依法依规开展表彰奖励。 

  责任单位: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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