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19-02-28 15:07 来源:清流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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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政府法  制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我县各级行政机关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以及《福建省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三明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和《清流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建设宜居宜业幸福新清流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在县委的领导下,各级政府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不断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2018715日,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从基本原则、工作要求、具体任务、工作保障等方面,保障县本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法治建设相关工作顺利实施。

(二)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县党政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县委池芝发书记将法治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通过召开县委常委会、县委专题会议听取和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同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张春华县长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部署,重大问题及时过问、协调,2018年县政府常务会议3次研究、审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三)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督查考核。县政府办印发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每年将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纳入绩效考评。201812月,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清流县法治政府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的督查,形成专门督查情况报告,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

二、坚持简政放权,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深化机构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提出的“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重要要求,从机构职能上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县主要机构设置及其职能同中央保持基本对应,与省级、市级机构改革有效衔接;结合清流县实际,因地制宜,大胆探索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机构改革后,县级共设置党政机构35个(预留1个,实际设置34个),党委机构11个,其中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10个,政府工作部门23个。

(二)着力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是坚持简政放权,完善权责清单管理制度。自2015年编制公布县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以来,先后多次集中开展清理调整,我县共承接省市下放权力87项,取消84项,调整3项,促进行政审批事项瘦体强身。大力推行清单制度,先后编制并向社会公布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前置审批事项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乡镇权责清单等,以清单为基础构架了我县权力管理体系,为政府部门实现“法无授权不可为”和“法定职责必须为”提供制度保障。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按照省、市部署,全面完成县直部门单位权责清单梳理编制工作,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公布实施,切实让职权行使的各关键环节都戴上责任的“紧箍咒”。完善清单管理实行动态调整,2018年,对18个县直单位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共取消县级权责事项33项、调整86项、承接2项。目前,县直35个部门单位保留权责事项5053项,其中行政权力事项3943项、公共服务186项、其他权责事项924项。

二是坚持放管结合,健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在大力简政放权同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努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组织县直部门完善本单位“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两单两库一细则”,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全县23个单位共建立双随机监管事项173项,开展抽查436次,并将抽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大力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落实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授权进驻中心办理,入驻服务单位窗口15个、设立综合窗口1个、分中心5个,合计入驻项目434项。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依托“互联网+”,建设网上办事大厅,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与实体办事大厅建设、行政审批标准化和事中事后监管紧密结合。推进综合执法改革,探索开展部门联合监管或联动机制,加大对涉及生产安全、食品卫生等重点领域市场主体的抽查力度,增加高风险企业抽查概率和频次。建立健全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进一步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监管责任,继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目前,已初步梳理减权放权监管责任清单事项47项。

三是坚持“马上就办”,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方式。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清理各类证照和证照年检事项,经梳理审核,保留县级证照和证照年检事项162项,取消调整县级证照和证照年检事项37项,清理各类证明51项,并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等渠道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在便民服务窗口单位推行周末无休或预约无休工作机制,行政服务中心安排供电公司等3个单位周末无休和县林业局等15个单位周末预约无休,共涉及服务项目165项。积极推行窗口无否决权服务和延时服务机制,窗口工作人员对于申请人提出的需求、诉求,特别是涉及非标准化的申请,不简单直接地说“不行”,其行使否决权必须得到批准,并给申请人以合理解释和引导的服务机制。我县在福建省网办事大厅入驻事项中,有“最多跑一趟”事项621项,“一趟不用跑”事项96项,两项事项合计717项,占全县总服务事项944项的76%大力精简审批材料,积极推动各部门在取消兜底条款的基础上,推行“十个凡是”,对凡是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可以通过机读验证证照形成电子档案的,可以自动生成免填表的等十类情形,一律取消或不再要求提交各种“奇葩证明”等材料,方便群众办事。共清理取消各类证明总数 96 项,保留225项,共有75个事项精简申报材料202项。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进驻服务事项总数782项(包括子项), 2018年,我县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上已办结业务2606件。落实重点项目全程代办,积极推动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和项目引资单位落实代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入园和引资项目建设期间所有行政审批手续、中介服务事项的服务代办工作。今年落实全程代办项目89项,投资金额7.23亿元。创新乡镇基层服务方式,按照“分级管理、逐级指导”的原则,突出“审批向中心集中、服务向基层延伸”,推进县、乡、村办事服务一张网建设,通过规范场所设置、规范人员配备、规范项目入驻、规范典型培育,使凡与群众密切相关的计生、民政、国土、村建、农业、劳动保障、司法等事项都集中进入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同时依托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强化乡镇与村居的协调联动,推行“就近办、马上办”,让群众在家门口即可办事。

三、坚持依法决策,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决策。20187月,县政府修订了《清流县人民政府工作制度》,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包括重大项目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严格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依法决策水平不断提高。全县各级各部门均相应出台决策程序规定。

(二)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认真组织实施县委、县政府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外聘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规范外聘法律顾问的工作目标、基本原则、设立和组成、聘任条件和程序、管理考核、组织领导等内容,明确党委和政府系统法律顾问队伍以党内法规机构、政府法  制机构人员为主,外聘法学专家和律师为辅。全县所有乡镇、大部分单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并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强化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提交上会讨论。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对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事前合法性审查,向市政府、县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7件。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着力推进涉及“放管服”改革、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军民融合发展、产权保护制度、证照分离等内容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18废止已失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规范性文件11件。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行政机关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建立健全信息交流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程序和机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县检察院联合下发《关于建立清流县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联动协作机制的通知》,强化执法联动协作,通过“福建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案件信息交流共享,今年来与县公安、检察院、法院进行案件会商9次,向县公安局移送涉罪案件4起,其中2起已由县检察院依法提请诉讼。推广运用行政指导、指引、奖励等柔性执法方式,市监局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加强行政指导和事前规范,针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问题多发领域加强监督检查,对于轻微违法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及时进行纠正;对一些屡禁不止的问题,加强事中引导,开展重点行业集中约谈,加强经营主体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健全和完善“以案释法”工作制度,结合“法律六进”活动,为各类普法对象开展经常性的以案释法活动;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今年以来针对以非法营销方式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城区流动摊贩销售榴莲缺斤少两等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及时在微信公众号、县电视台等平台发布消费警示;针对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违法行为,收集全局近年来典型案例,组织执法人员认真撰写案例分析5篇。

规范城管执法行为,着力提升法治城管建设水平。县城管局组织开展摊点乱摆治理、广告店招治理、渣土整治、车辆乱停整治、乱搭乱建整治等活动, 2018年,共清理规范店外占道经营、流动摊点占道960多起,送达整改通知书30份,暂扣违规占道物品20件,行政处罚8起;制止、清理商业噪音扰民60余起。办理店招广告审批32件,清理横幅48幅,清除“牛皮癣”小广告2.1万个,拆除违规店招17处。处理路面污染20余起,规范工地冲洗设备3起,整治不按规定密闭运输货车24辆。发现违章建筑 81处,正在调查处理5起,督促整改20起,拆除56起(其中强制拆除42起,自行拆除14起),拆除面积达8730平方米,有效维护了城区秩序。

严格监管,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2018年,县文广局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875人次,共检查网吧81家次,歌舞娱乐场所137家次,音像(电子)出版物经营单位11家次,艺术品市场65家次,作出责令改正1家次,警告1家次。查处出版物游商1家次,有力打击非法经营行为,遏制非法出版物蔓延的势头,强化印刷企业管理,净化音像市场和出版物市场。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20181月部署专项斗争以来,我县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突出“六个围绕”,强化组织领导、迅速落实责任,加大打击力度,深入摸排和集中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组织,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深入开展,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成功起诉涉黑逃犯49日,侦查民警通过莆田警方的协助,在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一公司内成功抓获“2012.10.8”涉黑案骨干成员吴晓军。随着吴晓军的落网,以王凤庆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成员至此已全部抓获归案。713日,已将吴晓军涉黑案件移送起诉至检察机关。1010日,清流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吴晓军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设赌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案。1019日,吴晓军被一审判决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设赌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8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5万元;二是成功打掉一批涉恶团伙,截至12月,我县公安机关共打掉涉恶犯罪集团1个,九类掉涉恶团伙6个,抓获犯罪嫌疑人42人,破获九类涉恶案件15起,暂扣涉案资金22.99万元。815日至910日,以中央督导组进驻福建督导为动力,乘胜追击,成功打掉涉恶犯罪集团1个,破获九类涉恶案件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县安监局制定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明确年度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重点和一般监管检查企业名单,计划全年检查矿山15家,实际检查19家,实现监管100%覆盖,计划全年检查矿山25家次,实际检查60家次;计划全年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32家,实际检查32家,实现监管100%覆盖,计划全年检查危化60家次,实际检查121家次。编制“双随机”事项清单,全年通过“双随机”抽查对4家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

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建立河长会议、联席会议、河长制工作巡察、督导检查、考核考评等相关制度,出台河道专管员聘用管理、加强河道保护管理、涉砂行为规范整治、安砂水库清流库区网箱养殖清理整治工作等实施方案和办法,建立“两地四县”跨区域生态保护协作工作机制。建立“一河一档一策”。持续开展工业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涉砂行为、城乡生活污水垃圾、小水电生态等专项治理,实现“水清、河畅、岸绿、生态”目标。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顺利完成省环保“三合一”督察各项工作,完成5个乡镇3个水源地饮用水保护区划定前期工作,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项目7个,投资600多万元,围绕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集中式饮水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工作,重点对13个乡镇81个村环境进行综合整治;2018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068人次,检查排污企业267家次,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23起,其中处罚案件19起,处罚金额69.12万元。2018年全县空气质量稳中向好,城乡环境明显改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64天,优良率99.7%,全省排名第四。

深入落实“七五”普法,扎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的制度。县委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今年以来,在科级干部进修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等主体班次中开设《弘扬宪法精神 深化依法治国实践》课程,组织学员到县法院进行“法庭庭审观摩:法治教育”现场教学,在学员讲坛上进行“树立宪法思维 维护宪法权威”经验交流;48日,县委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邀请三明市委党校副校长陈沈慧作《新时代新宪法——2018宪法修正案解读》专题讲座;切实做到在干部教育过程中,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形式、取得实效。加强公务员法治教育,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意识。建立健全公务员日常学法,充分利用集中学习、法治讲座等形式,组织开展公务员及机关工作人员学法活动;努力做好公务员法律知识的考试考核工作,加大对各级机关执法水平考核的力度,把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作为法律进机关工作的主要考核内容;严格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健全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促进各级机关严格执法,热情服务。20189月组织全县公职人员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法律知识测试活动,效果良好。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在全县各中小学开设法治教育课,做到按照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 522日,清流法院少年与家事审判庭法官和助理到清流县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法治梦·启航港湾”,指导学生们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同时发放《校园法治专刊》,并就相关法律问题为学生们答疑解惑,进一步提升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遵法、守法的意识,有效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法治教育,充分利用企业法律图书室、宣传橱窗、内部刊物、局域网、上街举办法治宣传专题活动等各种宣传载体,加强企业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510日结合“走基层 进企业 送服务”主题党日活动,县司法局组织相关人员到大路口村、融捷家俱厂开展送法进乡村、进企业活动。加强农村“两委”干部和农民法治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法治教育进家庭”活动,做到“八个一”。 38日,灵地镇政府、司法所、青甲村民委员会在青甲村部共同组织开展青甲村法治宣传文艺晚会。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册、入户发宣传单等方式,向前来观看晚会的群众宣传宪法、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移风易俗观念。组织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和谐社区建设,县司法局每个月都组织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服务中心、龙津司法所到相关社区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向社区居民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婚姻法、继承法、房屋产权法等与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居民咨询的婚姻、征地拆迁、住房权属等方面的涉法问题,法援律师予以一一解答。

五、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体系。县法院内设大调解工作室,接收委托调解,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并在各乡镇建立了“法官工作室”,县检察院也在各乡镇成立巡回检察室,精心部署多元调解体系。县法院联合各乡镇司法所在全县13个乡镇新设立家事调解工作室,为13名司法所调解员发放聘任书。充分发挥家事调查调解员深厚的群众基础,以及对家事纠纷化解工作经验和调解能力的优势,为修复民间家庭关系,维护和谐清流贡献力量。积极拓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我县共建立卫生、国土、林业、移民、发改、住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督管理、交通运输、畜牧业水产管理等行业性调委会(调解室)共11个,行业性调委会初步建立,并逐步规范。探索建立第三方平台,推广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201710月在长校镇设立“王绍水个人调解工作室”, 2018年在里田设立“罗满生调解工作室”,积极推广“座谈式”调解工作方法,通过整合民间调解资源,接地气,合民情,把民间调解与人民调解“无缝”地有机结合,确保调解队伍的专业性、凝聚性、便民性,充分发挥民间调解能手的权威性,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县综治委下发《关于龙津镇乡贤理事会乡贤调解工作室等5个调解室(调委会)命名为金牌调解室(调委会)的决定》,进一步推动调解品牌建设。2018年,全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482件,成功480件,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为99.6%,大量民事、行政纠纷在进入司法程序之前得到有效过滤和化解。

(二)强化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全县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其中,裁定不予受理1件,维持行政决定2件(涉高考政策人员案件)。加强行政复议保障能力建设,县财政预算安排行政复议经费5万元,充实县政府工作人员,保证办案需要。全县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21件,其中驳回起诉2件、撤诉17件、行政机关胜诉1件、败诉1件。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出庭应诉。组织相关人员观摩法院行政案件庭审,提升行政机关应诉能力。

(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入开展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落实劳动合同制度,进一步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加快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按要求配备相应设施设备。开展“治欠保支攻坚年”活动,深入推进“三无欠薪”创建工作,建立完善工资保证金、工资分账管理、诚信惩戒等制度,全县因拖欠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较上一年度明显减少。2018年春节前开展“暖春行动”涉农民工案件专项执行,为农民工追回拖欠已久的工资款109.2万元;

(四)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力打造“阳光信访”,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年初,县两办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度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活动的通知》,坚持每月15日为县委书记、县长接访日,每个工作日安排一名县领导参加接访;乡镇和部门每周一轮流安排一位党政主要领导在乡镇或部门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接访群众,实现领导接访时间、人员、部门“全覆盖”。推进信访信息化建设,认真抓好福建省信访信息系统规范运用工作,我县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群众满意度评价的“三率”不断提升。规范开展“12345”便民服务平台、省长信箱等网上信访工作,今年增设“县长信箱”,实行网上信访受理制度,引导群众多上网、少走访,“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更多地变走访为“网访”,网上信访逐渐成为群众信访主渠道。全县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37件次,比上年同期减96件次;“12345”便民服务平台共办理群众信访事项499件,比上年同期减25件,省长信箱共办理群众信访事项54件,办理回复率均达到100%。今年来没有发生因信访问题处置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负面舆论炒作或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其他突出问题。

(五)健全社区矫正监管制度。建立全县统一的社区矫正“163”执行模式和“12345”工作法,通过全县执行统一的社区矫正执行模式和工作法,大力提升社区矫正质量,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教育、帮扶制度进一步完善,县社矫中心开展集中教育学习12次,到司法所开展临时点验活动 95次,编制印发《社区服刑人员应知应会手册》500份。目前,我县在册社区服刑人员118人(其中缓刑113人、假释5人);2018年累计接收121人,累计解矫115人;受委托的审前社会调查共67件,累计警告30人次,撤销缓刑1人,给予治安处罚2人。

六、强化监督,建设廉洁高效政府

(一)强化行政权力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完善向人大报告、政协通报制度,县政府常务会议邀请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政协副主席列席会议。依法接受法院的司法建议、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民生保障资金和领导干部履行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

(二)深入推进政务公开。2018年,共制作获取政府信息总数共计976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794条,在县集中公开栏公开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各部门单位的热点信息等方面内容6期共208条。推进重点信息公开,坚持抓住权力运行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个主要环节,明确各单位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要求。完善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新政府门户网站建设,规范政府及其部门网站、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固定政务公开专栏和公共查阅场所等公开载体建设,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信息查询、信息报送等制度。增强组织监督保障,进一步完善各级各部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人员职责,加强督促检查,健全实时在线检查、每月网络巡查、季度重点抽查和点对点督办的运行机制,将督查结果纳入绩效评估范围,确保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县政府法治建设还面临着不少的困难和问题,比如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改革有待深入推进、政府法治机构和队伍建设还需下大力气研究推进等等,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创新举措,切实加以改进。

 

2019年工作思路

2019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的总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政府各项工作。

总的工作要求是:一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二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三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  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严格依法行政,严格审核把关,规范制发程序,加强监督检查,扎实做好规范性文件事前合法性审查和事后备案审查工作五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解决纠纷。六是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七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机制,结合机构改革,强化政府法  制机构和工作力量建设。

 

                                   清流县人民政府

                                  2019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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