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畲镇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日期:2020-12-10 10:55 来源:清流县林畲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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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畲镇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0年来,镇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的正确指导下,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以“平安林畲”建设为载体,切实履行政府工作职责,认真抓好以法治教育与规范行政执法为主要内容的依法行政工作,全面开展依法执政,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热情服务,杜绝了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为全镇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创造了一个和谐安定的法治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升社会管理能力与服务水平

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司法所、综治办、信访办、派出所、村居等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健全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协调推进机制。一年来,组织召开2次党政班子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召开6次部门站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推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措施。制定下发了《林畲镇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加强全镇法治建设的指导和检查。把宪法列入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领导干部带头学,带头撰写心得体会切实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氛围。加强宣传力度,确定专门人员,充分发挥“清新好林畲”微信公众平台,宣传依法行政和普法。

二、健全民主决策制度规范行政决策程序

我镇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将重大事项决策经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程序合法决策比例达到100%。镇政府聘任顾问律师1名,定期进行法律宣传,法治讲座。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法治宣传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推行“三重一大”研究制度,重大决策事项提交党委会研究,研究前由顾问律师和司法所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党委会研究。严格执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了不出现重点行政决策失误。

三、加强行政执法制度管理,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行为、执法监督的规范化建设。加强行政执法证管理,确保本辖区行政执法人员都参加资格考试。围绕促进发展、保障民生,加大食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征地和房屋拆迁监管力度,大力推行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和整改。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行政执法监督圆满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确保全镇社会安全稳定。

四、建立矛盾纠纷预防调解体系,依法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

依托镇综治中心,整合派出所、信访办、司法所自然资源、林业站6个部门成立大调解工作委员会,对各类矛盾纠纷统一受理、分流、调处、督办、报结、回访。全镇每村推选3-5人,成立矛盾纠纷调解小组,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面加大信访积案化解力度,高度重视初信初访,切实将信访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一年来,林畲镇在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从自身的检查情况看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工作与上级的要求存在差距,部分工作人员法律专业知识欠缺,观念不够强,法治宣传方式简单,我们要正视这些问题,勇于担当,积极改进。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强工作统筹。把法治政府的建设工作贯穿到党委政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从而形成上下齐抓共管,有计划、有步骤地稳步推进法治创建工作。

2、采取形式多样法治宣传,可以采取以案释法、法律宣传片法律“六进”、法律知识等的形式,全面深入开展法治宣传,确实营造浓厚的法治环境。

3、强化法治学习教育。坚持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组织学习各种法律知识,增强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并努力铸造一支政治强、思想好、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保证基层法治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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