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财政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日期:2022-02-11 11:46 来源:清流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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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财政局

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我局入学习贯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全面推进依法治县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大局,不断创新和深化财政法治建设,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努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深化法治政府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年开展情况

(一)领导带头。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局党组(党支部)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积极听取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布置财政法治重点工作,通过宪法宣誓、局党组(党支部)学法、干部职工例会学法等形式扎实推动法治学习宣传。

(二)组织保障。成立局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对我局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充实,建立了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明确了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开展,具体推进财政法治学习宣传工作。

(三)积极开展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根据全县2021年工作安排,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党政办公会重要议事议程,及时明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召开法治政府工作专题会议,制定了《清流县财政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了目标管理考核和干部年度考核,确保了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有效组织落实年度法律知识考核、任前法律知识考核、行政执法干部岗前法律知识考核等。

二、加强制度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法治建设长效机制

(一)加强财政制度建设。一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认真执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及时将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涉农资金、民生工程及部门工作动态以及其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情况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县政府政务公开栏等平台及时公布。二是积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办理答复县政府转交我局承办的县人大十七届五次会议代表建议4件、县政协十届六次会议提案3件,两项合计7件(均为协办件),并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二)做好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严格按照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保密审查。

(三)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强化法治理念。我局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其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的水平。一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财政相关培训,以学习《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为基础,组织干部职工分别学习了《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财政性法律法规。二是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意识,增强全局法治观念。组织全县财政系统参加无纸化学法用法活动。认真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月活动,通过在局机关大院、局内LED、公开栏和其他公共场所悬挂宣传横幅,发放法治宣传手册等方式,向广大干部群众普法,同时通过举办道德讲堂、以案说法等方式大力渲染普法氛围,有效提高了干部群众参与普法活动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了法治宣传互动性和教育效果。4月,结合国家安全教育宣传周,依托“新福建”客户端,“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等宣传阵地,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相关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结合“八五”普法,认真学习了《保密法》《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法规。5月,结合疫情防控和财政工作实际,社保股对全体干部进行“疫情防控财政财政政策”业务知识的宣传学习。6月,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习近平在宁夏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7月,在干部职工大会上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11月,组织干部集中学习了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从本次讲话精神,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12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由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和市法学会联合举办的“2021年三明市‘宪法宣传周’有奖知识问答”网上答题活动参与答题率达100%。12月8日当天,组织全体干部在局五楼开展宪法专题学习会议。会议围绕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围绕第四个“宪法宣传周”宣传主题,重点围绕宪法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宪法修改的意义、原则、内容,维护宪法尊严,加强宪法实施等方面做了全面系统的阐述。参加会议的干部表示,通过学习深刻领会了宪法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树立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不断强化运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促进工作能力的提升,争做法学法用法的模范,推动新时代财政干部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继续加大普法教育培训力度,通过会议集中学习、组织专题培训等方式,依托“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福建司法”、“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通过微信工作群,经常性地向干部职工转发、推送文章内容,适时参加相关网络竞赛答题活动,不断增强干部法治观念。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转变工作职能

加强事项清单动态管理。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根据市财政局最新发布的财政系统权力清单目录,清流县财政局及时对标对表,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职权实施依据变化情况,及时对本局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适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相应的公开专栏进行公开公示,自觉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四、规范财政执法行为,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2021年财政检查中,我局严格实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常态化机制。根据2021年省财政厅关于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际情况,随机抽取了3家单位作为我县2021年会计监督检查被检查单位,分别是里田乡政府、县疾控中心、实验中学。本次主要检查被检查单位2020年度的会计信息质量(包括财政资金获得和使用情况),已将问题征求单位意见,并通过局审理小组完成审理,待审理定稿后将处理决定通知单位,并督促整改。

五、提升政务公开意识,推进财政政务透明

主动公开财政信息。严格按照保密审查制度及《清流县财政局政务公开制度》《清流县财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审批表》《清流县财政局政务公开情况登记表》,在发文20日内对非涉密财政信息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财政局信息公开专栏上主动对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梳理、制定了《清流县财政局普法责任清单》。2021年我局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财政专栏中主动公开专栏上公开信息共计30余条。

六、存在的问题

(一)理论学习不够深入,不够系统。理论学习不够积极主动,重业务、轻学习的思想依然存在。加强干部职工自主学习理论的能力。

(二)思想观念中的法治意识较为薄弱。只注重行政过程中的法律行为,对于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水平和执法能力重视不够,对法律学习、依法行政过程、执法行为监督等环节扣得不紧,对如何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的理论研究有待提高。

七、下一步打算和建议

(一)抓好学习教育,提高依法行政工作的思想认识。落实好学法制度。结合年度学习计划,制定好全局人员学法计划,做到每季度至少须进行1次财政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不断强化全体人员的法治意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教育培训制度。采取积极参加上级组织额业务培训、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等方式,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注重提升教育培训效果。

(二)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执法素质。从提高队伍执法水平入手,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要把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作为一项长期任务,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开展法律业务知识学习,采取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和日常学习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水平,坚持严格执法。

建议多加强执法人员专题培训,特别是财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基层人员,大多“身兼数职”,导致业务过杂不精,而执法工作又是一项严谨的工作,容不得丝毫差错。因基层资源有限,执法培训针对性不强,希望上级部门多组织执法相关培训。

 

清流县财政局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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