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统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日期:2022-02-10 15:42 来源:清流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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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清流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清流县贯彻落实<关于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委发明电〔2021〕6号)文件精神,不断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夯实统计法治建设根基,营造良好的统计工作氛围。

一、2020年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有关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精神。县、乡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集中开展专题学习活动,全面深入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论述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及统计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治统、依法统计的意识

(二)强化组织领导,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

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工作。按照统计督察工作的要求,扎实抓好统计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学习培训,把统计法及中央有关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纳入党校新晋领导干部培训和主体班次必修课。今年以来,县统计局政法股共对科级干部进修班公务员培训班等4个班次共174名学做了中央发《意见》《办法》《规定》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的专题讲座二是积极开展统计法规学习宣传。今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统计法规宣传,成立普法宣传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普法队伍,制定宣传活动计划,投入普法宣传专项经费5000多元。今年我局利用各项业务培训会、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2.8《统计法》纪念日等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一年来共向群众发放统计普法宣传资料和印有统计普法宣传口号的购物袋1000余份,现场答疑群众各类统计知识200多人次,大大增强了群众统计法律意识,营造了全社会认识统计、了解统计的良好统计氛围,为构建统计法律诚信体系、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依法依规,积极履行统计监督职能

一是甄别“四上”企业名录库中的“僵尸”企业、空壳企业、倒闭企业。全县共甄别24“四上”企业名录库中的“僵尸”企业、空壳企业、倒闭企业;甄别无中生有投资项目0(个);开展第三方机构代填代报清理整顿。二是按照要求,积极主动做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工作,敦促其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现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现象。三是加大统计“双随机”监督检查力度7月份4个乡镇开展“双随机”统计监督检查,共检查10家企业,对2家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共计处罚0.5万元,目前已结案。四是强化统计数据质量分析。抓好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坚决杜绝统计造假弄虚作假,10月中旬,对全县107“四上”企业开展与税务应税销售额数据比对,进一步夯实统计数据质量。五是强化业务培训定期、不定期召开各专业业务培训会,实现基层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全覆盖,规范基层统计工作业务流程,提升基层统计人员依法统计能力今年以来,各专业开展专业培训6场。六是建立健全基层统计基础工作,持续推进基层统计台账工作做到数出有源、数出有据七是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和维护,遵循“先进库、后有数”的统计原则,做到应统尽统、统必合规。2021年9月县委、县政府下发清效综【2021】3号文件,把统计基层基础统计建设工作纳入2021年政府绩效考评内容。

(四)加强制度建设,推进依法治统

今年以来,我局不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意见》《办法》《规定》文件精神,在统计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效。的年来共研究制定了清流县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试行)《清流县统计违法案件举报制度》、《清流县统计局柔性执法工作实施方案》、清流县统计局统计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制度(试行)《清流县统计局统计信息系统数据安全管理规定(试行)》、《清流县统计局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制度》、统计领域诚信宣传工作方案》等6项统计制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依法治统依法统计的能力,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总之,今年我们在统计法治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统计工作责任和工作量持续增大,统计执法力量依旧薄弱,我局统计人员身兼数职,不能针对性的开展统计法治工作;二是基层统计人员调动频繁,对统计业务、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薄弱,业务素质尚需进一步提高;三是个别基层单位存在对统计工作不够重视现象。

二、2022年工作打算

2022年,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统计法治工作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不断加强统计法治建设,严格依法统计,坚决维护统计数据的权威,不断提高统计工作的公信力,为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主要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断创新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和宣传方式,积极派员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法律法规培训;开展对乡镇、企业的统计法律法规普及与培训。

坚持预防与惩处相结合。通过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防范统计数据造假、弄虚作假等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加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营造良好的统计环境。

(三)进一步规范加强基层统计基础工作督促调查对象建立健全统计台账工作,依法保存原始记录。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的指导意见》,组织各专业人员参加有关业务培训,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电子统计台账,实现调查对象电子统计台账全覆盖。

                                                                       清流县统计局

                                                                       2021年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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