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人社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日期:2022-02-10 17:31 来源:清流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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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人社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总结

 

今年来,我局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加强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执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推进“八五”普法宣传,建立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长效行政服务机制,有效地保证了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规范科学民主决策

(一)完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因人事调整,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切实做到把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各股(室)、中心工作目标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年终岗位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实行奖惩挂钩。同时加强人社系统法律人才培养和使用,壮大法律顾问队伍,继续聘请一名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复议、诉讼,力求多渠道听取意见与建议。

(二)进一步规范依法决策程序。进一步修订完善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包含议事规则、办公制度、学习制度等。议事方式包括局党组会、专题会议和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讲政治、议大事、顾大局的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完善重大决策事项的范围和决策程序,建立目录管理制度。

(三)及时传达法治精神。单位主要负责人始终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意识,及时传达上级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文件、会议精神,健全党组学法制度,组织班子成员进行党组中心组学法2次,强化法治建设责任意识;严格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研究布置我局法治建设工作1次,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成效。

二、落实“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依法履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职责。截至目前,受理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案件48件,结案48件,按期结案率100%。完成春节期间农民工工资支付专检查、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女职工劳动保护专项检查、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稳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督查工作,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正在开展。

(二)治欠保支工作有序推进。今年疫情防控期间欠薪隐患全部有序处置,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政策措施。适应机构改革和管理需要,及时调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今年来,我县新增创建6个“无欠薪项目部”,在建项目共开立农民工工资专户8个并已全部启用,农民工保证金专户余额达200余万元,累计受理欠薪投诉举报案件48起,涉及38家企业202名农民工,追发工人工资100万余元。

(三)工伤认定规范流程、创新举措。一是和清流县人民法院联合成立了“诉非联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一起做好调解工作。二是疑难案件进行讨论梳理。通过工伤议事小组讨论案件,有效降低了复议、诉讼风险。三是强化岗位职责。派遣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伤经办人员到市局进行一周的业务跟班学习,并由分管领导带队参加全市工伤业务培训两次。

(四)加强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质效。推行 “不见面”审批,规范审批行为,简化审批程序,实现线上申请,线下审核,快速批准。全年,共作出1件不定时工时工作行政许可,作出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行政许可1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升许可质效。进一步规范两项许可的程序要求,将强事先申报材料真实性许诺和审核,对许可的单位加强联系指导,并适时走访,对到达年限的许可依法予以终止。全年走访企业*余家。

三、规范制度,增强行政执法监督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一次,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防止和减少因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引起的行政争议,促使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进一步增强执法程序意识和执法责任意识。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6人,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40个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

(二)依法处理劳动争议。今年来我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受理案件59件,已裁决5件,调解37件,撤诉13件,还有4件正在审理中

(三)建立规范严谨的监督约束机制。对行政执法相关工作时效、备案、公示、监督等各个环节完善配套制度,建立内部督查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有效地促进行政执法工作有序开展。针对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聘、大宗物资采购、大额资金支付等“三重一大”事项,加强监督。全年事业单位招聘预计完成招聘111人,招聘命题、机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全程跟踪监督,确保考试公开、公平、公正。

四、加强法律宣传,提高法治意识

(一)印发书籍,为法宣工作提供理论基础。组织印发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书籍,为深入宣传法律法规夯实理论基础,以促进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顺利开展。

(二)创新公开载体,进一步拓展法制宣传渠道。通过单位电子LED屏及微信美篇,提供社保政策、就业创业政策信息、业务经办流程,分享最新工作动态,通过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及电话提供政策问答、业务咨询、个人参保缴费推送等各项服务。

(三)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指导,提高用人单位和职工守法意识。根据“谁执法谁普法”活动方案和普法责任清单,组织开展“春风行动”、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12.4宪法日”等活动,扩大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增强了用人单位与职工的守法维权意识,促进各项社会保险政策的落实。

(四)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学法用法。确保全局全年学法时间不少于50学时,参加“应知应会”法律知识考试合格率达100%,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和举措

(一)规范执法程序,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职能。一是继续抓好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重点是统筹落实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政策,协同工程主管部门抓好“四项制度”的落实;二是推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讲,研究欠薪预防监管的政策举措;三是深化用工治理,加强事中监管,提升用工水平,组织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业务培训,指导乡镇劳动保障所开展执法工作。

(二)围绕和谐劳动关系的指导意见,着力构建调解、仲裁与诉讼的相互衔接。一是加大对集体案件和疑难案件的处理力度,对容易引发突发事件的案件积极稳妥、优先、从速从快处理,确保法定期限内结案,避免引发不稳定因素;二是加强案件调解力度,构建立案前调解、开庭前调解、开庭调解、开庭后调解“四位一体”的调解体系,钝化劳资矛盾,实现仲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继续加强调审对接,充分发挥基层劳资矛盾调解的作用。同时积极引导企业内部劳资矛盾调解工作积极性,开展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示范点培育,力争通过培训典型,发挥带动工作,推动企业劳资调解工作。

(三)继续抓好普法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工作。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开展宣传咨询活动,解答热点问题,参与、指导企业做好劳动人事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规范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劳动标准、依法做好劳动合同的履行工作,帮助企业在新法治环境下及时调整管理思路,自觉规范用工管理,维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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