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

日期:2022-12-30 14:40 来源:清流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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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流县自然资源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机关建设,较好地发挥了法治工作对自然资源工作的服务、保障和支撑作用,法治机关建设平稳有序推进,为建设幸福新清流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全县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主要工作做法与成效

  (一)深入开展普法学法,提升学习培训成效。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积极开展普法学法。一是突出法治学习重点。在党组会议上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并组织全体党员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重要地位、重要作用。二是加强法治学习。积极宣传和学习宪法、模范遵守宪法,增强广大干部宪法意识和宪法观念,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和党内法规,引导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自觉远离违纪红线。三是法治学习教育规范。把普法学习教育纳干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明确年度普法教育内容和具体要求,全局干部职工都参加福建省干部网络学院平台的学习培训,完成全部学时,保证了干部年度学法学时,确保全局干部职工参加法治学习和普法活动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从而有效地调动了干部学法普法积极性和自觉性,营造了浓厚的学法氛围。

  (二)大力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建设大局,以平安创建为总抓手,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对各乡镇自然资源所、股室和直属事业单位下达《综治责任书》,积极维护社会安定稳定,扎实推进平安创建活动。同时,全面加强行业领域监管,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建立健全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机制,巩固深化扫黑除恶斗争成果,达到标本兼治、常治长效的效果,推动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秩序持续向好,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深入全县乡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重点整治宣传,在每个乡镇悬挂宣传标语,利用圩日进村入户有关法律法规,营造浓厚氛围,不断提升城乡群众平安建设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维护了社会的安定稳定。

  (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普法活动形式多样。按照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我局先后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开展“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和“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活动,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和宣传片、组织观看《2022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典型案例宣传片》和组织学习《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让全局干部职工知法懂法,提升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为宣传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培育和践行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在全社会营造节约集约用地和保护耕地的浓厚氛围。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提升各项服务质量。一是是严格落实“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及“多测合一”改革措施,落实立项用地规划及(房建市政项目)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并联审批,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二是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持续推行周末预约无休服务、延时服务、预约上门服务,梳理不动产登记事项100项优化调整为70项。三是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经过地灾技术支撑单位全面详细排查,全县56处地质灾害点、161处高陡边坡隐患点列入地质灾害防治名单并对社会公布,明确各乡镇和相关部门的责任。

  (五)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对系统内执法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定期组织具有执法监察人员参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技能学习,行政执法人员每人完成50个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执法监察人员持证上岗,履行执法职责,从而有效提高了执法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法治思维、处置突发事件、调处应变反应、依法办事等能力。今年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全省行政执法资格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其中8名工作人员考试成绩合格。

  (六)着力提升依法依规决策水平,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年共发文184件。制定了对项目审批、重大规划等实施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与集体讨论相结合的行政决策程序办法,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大决策提交局务会或者局党组会议研究决策,严格落实行政首长末位表态制,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同时,我局与相关单位协同配合,推行了“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工作机制。

  (七)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在自然资源领域深化综合执法改革,今年根据《清流县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人民政府部分行政处罚权的决定》(清政规〔2022〕1号),将我局承担全县辖区内土地、矿产、规划、测绘执法职能中的20项行政执法权赋予各乡镇人民政府执行,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依法接受法院的司法建议、检察院的法律监督、监察和审计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今年接到“三书一函”2份,已完成整改并回复相关部门。

  (八)完善行业领域调解纠纷机制,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关口前移、源头治理,预防和化解“民转刑”案件,整合律师、法官和调解员多方力量,成立了自然资源领域调解组织,集中调处各类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按照依法依规和处理信访事项“路线图”全力做好信访工作,深化综治信访维稳“1+N”联动机制,全面落实信访维稳领导接访制、领导包案制、督办制等信访工作制度。紧盯信访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做好源头防范、就地化解工作,全年共处理来信来访169件,自然资源领域未出现赴省进京集体上访事件,为建设宜居宜业的幸福新清流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治机关建设离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要进一步建立完善;二是法治宣传在深度和广度方面都还存在不足,且方式不多,人民群众的参与度还不高,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还了解不多;三是对执法人员未开展专项培训,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业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3年我局要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机关建设。一是加强法治建设。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加强法治机关建设,不断推动法治建设向纵深和广度发展。二是加强法治宣传。坚持走村入户入企,各种宣传形式铺天盖地,形成法治建设宣传的强大声势,营造全社会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浓厚氛围。三是加强执法培训。通过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执法专项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法律素养。

  清流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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