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卫生健康局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完善机制。始终把普法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本局和各医疗卫生单位工作总体布局,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按照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普法领导和工作机构,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和单位为成员的全面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聘请福建瀛闽律师事务所刘茜、邓昌广为我局的常年法律顾问,确保了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强化宣传教育,不断增强法治意识。一是开展节日法治普法,利用宪法日、医师节、护士节等节日,通过横幅、LED、展板等形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医务工作者和社会公众法治观念,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二是开展医疗法律法规培训和知识竞赛,全年至少开展一次全系统法律培训,不定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护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医疗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三是医疗卫生单位醒目位置宣传《维护医疗机构诊疗秩序》、公示投诉电话、地址、方式等,提高群众遵纪守法意识,畅通解决纠纷诉求途径,引导群众合法解决涉医纠纷。
(三)强化制度建设,严格依法监督。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学习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相关行政法律法规,以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班、组织宣传周活动等形式学习宣传普及医疗、职业健康、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切实提高卫生健康系统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提高公众对相关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知晓度。组织全局干部每季度学习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调解、信访、国家赔偿等方面法律法规,提高卫生健康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今年来我局执行行政处罚案件8起:其中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1起、职业卫生2起、公共场所卫生1起、消毒产品卫生2起、传染病防治1起、医疗卫生1起。2022年对林畲、温郊、里田、余朋、李家等5家乡镇卫生院进行驻点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单位的医疗行为。
(四)强化创新普法工作方式,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坚持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针对新出台(修订)的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例开展及时权威的法律解读。在充分运用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的同时,更好地运用政府网站和微信、微博、客户端等开展普法活动。利用国家宪法日、卫生健康纪念日、卫生健康法律宣传周、宣传月等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今年以来开展相关的宣传达10余场次。特别是我局推出的“健康清流”微信公众号,在全省同类公众号中点击率位居前列。在执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结合案情进行充分释法说理,并将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依据、救济途径等告知行政相对人。使行政执法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加强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整理编辑工作,逐步建立以案释法资源库,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
二、存在问题
我局虽然在法治建设中做了大量工作,但也还存在着一些缺乏:一是个别医疗卫生单位法治工作机构和法治队伍专业建设与新形势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还不相适应;二是少数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和服务群众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还不够灵活多样,普法活动在形式和手段上还有待于提高。
三、下一步打算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基础、补短板、破难题、不断拓展卫生健康法治建设的广度和深度,为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为清流人民的卫生健康保驾护航。
(一)进一步强化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新思想融入卫生健康建设全过程,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规定,不断强化党政同责和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推动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不断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健全标准性文件制定审查及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强化标准性文件动态化管理,及时调整并向社会公布。进一步完善卫生行政复议和卫生行政应诉制度,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与信访相衔接机制。
(三)大力提升卫生健康法治治理能力,重视发挥法律参谋作用,认真落实法律参谋参与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重大案件、疑难案件论证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对行政人员、执法人员、从业人员、重点群体的法治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依法履职,依法行政、依法执业、依法治理能力
(四)认真落实普法工作,把落实学法制度作为提升卫生健康法治水平的根本,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及各类纪念日、宣传日等活动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推动谁执法,谁普法和以案释法常态化、标准化和制度化。
清流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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