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日期:2023-03-13 10:29 来源:清流县住建局
| | | |

2022年,县住建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求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度情况。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中共三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三明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等文件要求,认真按照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求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较好地完成住建领域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强有力地推动了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现将我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坚持带头学法用法。制定了中心组学习计划,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时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县依法治理2022年工作要点,制定了《清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要点》将法治建设纳入局发展年度工作计划中,每季度听取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工作情况报告,及时研究解决涉及局法治工作、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和督察反馈问题;坚持开展领导集中学法、用法要求班子领导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每季度召开一次并确定一名领导干部在全局干部职工专题法制教育学习、培训讲授,重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等

(二)做好干部职工的学习培训。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5·18”宣传活动,推动法治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不断增强全民国家意识,弘扬爱国精神。提高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全过程各方面。一是坚持学习制度化。利用周例会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法;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新修订的法律,通过进一步学习宣传,全面提高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培育了全体干部的民主法治观念和现代法治意识。是深入学习建筑工程行业法律法规。紧密联系工程建设领域的发展形势,深入学习与履行职责相关的规政策,重点是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等四部法律规章。三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我局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工作,根据《三明市住建系统柔性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的行政执法服务水平,不断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内容。以县政府及市住建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的有关规定为基础,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了我局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规定,加强合法性审查,全年未发生违反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程序的事项。

(三)深入推进法治宣传工作。抓好干部职工依法工作的同时,还注重面向社会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宣传栏和通过悬挂标语等形式,做好法治工作宣传,开展好宣传月、宣传周活动,大力向工程筑领域管理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宣传建筑行业法规政策,2022年发放有关法治宣传材料1500多份,使管理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了解和掌握有关的建筑法规政策,自觉配合推进我县城市建设执法活动。

(四)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一是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依法办事,落实不得干预正常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相关制度情况,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二是严格实行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要求局干部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必须做到了持证上岗,亮证上岗。三是组织局干部职工申报执法资格考试工作,要求年龄在50周以下的同志必须参加申报执法资格考试,并获得执法资格。四是自觉接受监督,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把握关键环节,加强督办检查,按时办结建议和提案,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加大对群众投诉举报问题的处理力度,2022年,收到网上信访事项10件,“12345”便民服务平台202件,办结率达100%收到省、市、县风险隐患提示问题4条2022年5月13日,根据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的提示函要求召开会议;充分利用局行政调解委员会行政职能最大限度发挥职能作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有效措施,分析、研判住建系统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隐患工作,针对交办问题,建立解决涉稳长效机制和部门联动机制、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形成涉稳风险隐患问题清单、成立化解工作专班;要求各责任人主动作为,及时沟通;做好投诉业主的思想安抚工作。五是做好住建领域行业制度建设,充分运用好政策法规,积极推动行业好经验和做法,为住建事业发展提供支持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解决“四风”问题;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更好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二、存在问题

(一)执法人员不足。

(二)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不够。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局主要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提升个人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做到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法治建设认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省、市、县全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继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面提升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水平,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抓好政务舆情研判处置,扩大公众参与,提升回应效果。

(三)进一步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加强住建系统行政队伍执法能力建设,推进行政工作规范化长效化;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推动从根源上减少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工作,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强化行政机关保障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大力开展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

四、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全会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努力提升个人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推进行业普法工作,落实住建系统“八五普法规划”

(一)加强重点领域普法宣传。突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法》《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强化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法律培训,提升企业的法治化水平把普法融入工作全过程应通过公开征求意见、走访调研等形式扩大社会参与。围绕住建领域中心工作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向社会普法,通过案件办理、监督检查,处理投诉、信访答复、信用修复、提供免费咨询等日常工作,在建党、建军等节日及时宣传住建行业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按照扫黑除恶工作部署,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

(二)深化法治建设认识。宣传住建领域法律法规,强化”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围绕住房和房地产工作,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围绕城乡建设管理工作,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城市供水条例、福建省城乡供水条例、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福建省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围绕工程建设和建筑业工作,加强对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注册建筑师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福建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三)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按照省厅和省高院联合出台的《关于建立健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发挥专业特长,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成诉、成访之前。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等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促进住建系统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围绕群众关注的住建领域涉及工程招投标、强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征地拆迁、恶意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煽动闹市、房地产等突出热点难点问题,主动作为,加强舆情收集、研判、分析。

(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把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完善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普法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压实各责任单位普法责任。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落实普法责任。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