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3年以来,清流县应急管理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为抓手,加强依法行政为中心,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现将我局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理清权责清单,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一是进一步理清权责清单。对照我局“三定”方案和权责清单,梳理出我局权责事项共184项,其中:行政许可6项、行政处罚134项(其中有4项已经下放乡镇)、行政强制6项、行政监督检查5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公共服务7项、其他权责24项。对已取消、调整、下放行政职权事项承接落实工作进行认真自查,无接不住、管不好、落实不到位等情况。二是严格科学编制监督检查计划。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留有余地和“属地监管、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结合我局法定权限、人员数量、技术装备以及监管企业的状况,编制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落实分级分类监管,明确本年度重点监管对象、检查频率、检查方式、检查内容、职责分工等内容,全年计划检查生产经营单位54家次,实际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72次,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完成率318%,实现全覆盖、不遗漏。三是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职责,强化日常执法检查工作。紧盯非煤矿山、危化、烟花爆竹、工贸行业等本部门监管行业领域,强化日常执法检查工作。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机制,推行联合监管执法。坚持严字当头,实行精准执法,抓住难点热点问题和监管重点,确保无“盲区”和“死角”。今年以来,局各监管股室结合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危化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工贸等高危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已开展多轮多种形式全覆盖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累计排查隐患405条,其中重大隐患74条,隐患整改率100%。
(二)健全法治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健全决策机制。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清流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案件审理规定》要求,所有一般程序行政处罚均进行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按法律程序组织调查、取证、立案,坚决做到处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决定适当。2023年,全局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共立案10件,实施罚款18万元。二是严格依法行政许可。2023年,共办结危险化学品审批服务事项13件。其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新取证3家,延期换证、变更7家次;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3家。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准确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录入归集工作,在县政府网站和政务公开栏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四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2023年,继续聘任“福建陈彪律师事务所”的陈彪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明确法律顾问参与疑难行政复议及诉讼、规范性文件及措施合法性审查等职责,以期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促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与法治化。五是着力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业务培训工作。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省应急厅、司法厅联合举办的行政执法资格培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目前我局共有持证执法人员15名,一线行政执法人员持证率100%。
(三)严格执法程序,坚持公正文明执法。所有行政执法案件均按《福建省行政执法程序》执行,从立案、调查、取证、决定各个环节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行。每起案件在拟作出决定前均按规定程序经法制审核再提交局领导集体讨论,根据规定程序立卷备查,各项执法文书按照程序归档备查。2023年,全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本部门权责清单、行政执法和救济方式等执法信息按规定在县政府网站公开,执法人员亮证执法。
(四)广泛开展宣传,注重工作实效。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以来,各乡镇各部门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组织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和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共开展集中学习活动44场,参与1918人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等活动21场,参与768人次。
2.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宣传活动。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践诺”活动22场,参与583人次;报道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6次;开展“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宣传活动45场,参与1526人次;对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15场,参与590人次;开展“外包外租大排查”活动10场,参与226人次;开展外包外租典型违法案例专题警示教育8场,参与584人次;对外包外租项目开展大排查16次。
3.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活动。企业组织事故应急演练56场,参与2638人次,开展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25场,参与1260人次;农村村庄、城市社区、学校、家庭开展科普知识宣传和情景模拟、实战推演、逃生演练、自救互救等活动34场,参与11328人次。
4.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县政府安委会组织县应急、公安、住建、交通等30余个部门单位在龙津广场举办2023年“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本次活动各单位通过悬挂横幅、展示宣传展板、发放宣传用品、现场设置咨询台为群众答疑解惑等方式开展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活动现场,内容丰富的宣传材料吸引了大量群众的驻足咨询,安全志愿者为群众热情地答疑解惑,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和好评。宣传内容涵盖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交通、消防、用电、用气安全常识及防洪防汛防台风避险自救、互救、逃生等知识和技能。全县多部门联动共享安全资源,提升了宣传实效,切实做到多措并举搞宣传,推广工作见实效,让群众把“安全”融入日常生活。活动开展以来全县共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现场活动13场,参与2190人次,网络直播1场,1000人次观看。
5.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全县共出动检查组403个,督导检查企业2361家次,排查整治安全隐患2122处,实现了隐患及时清零销号和闭环管理。开展“防灾减灾日”活动,通过张贴宣传海报、悬挂横幅、张贴告知书,入户重点对居民区消防、燃气、用电、用火安全等进行全面宣传。各项活动累计接待来访群众2000余人次,接受群众咨询15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手册和宣传单10000余份,宣传帆布袋1500余份,悬挂安全宣传标语100余幅、布置安全宣传展板100余块。开展“防范灾害风险 护航高质量发展”宣传活动,组织田源中心小学学生开展防震应急演练。结合日常消防巡查,汛期、森林防火期等重要时段安全巡查工作,走村入户进行“点对点”宣讲,向群众发放安全知识宣传手册。
6.开展乡镇安全生产连片联合执法工作。根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连片联合执法试点工作部署,6月25日县政府印发了《清流县推行乡镇安全生产连片联合执法试点工作方案》(清政文〔2023〕31号),成立了清流县乡镇安全生产连片联合执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单位工作责任。7月12日县安办印发《清流县推行乡镇安全生产连片联合执法试点工作实施办法》(清安办〔2023〕21号),明确了13个乡镇分四个片区开展连片联合执法工作,确定了片区执法人员名单,建立了连片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已制定十一个连片联合执法材料,包括片区分布图、实施细则和相关制度规定。各片区中队在集中办公乡镇完成办公和案审室挂牌,以及制度、公示牌、片区分布图上墙工作。累计开展片区连片联合执法79次,行政处罚39起,处罚罚款3.5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局在推进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方面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离人民群众对依法治安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执法人员习惯老套路、旧办法,靠经验执法,依法行政、依法执法意识不强;基层安全监管存在执法力量严重不足、业务素质普遍不高、人员流动性大等实际困难。二是虽然目前我局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的制度化规定已较为完善,但保管、制作入卷方面还不够规范,特别是音像记录资料入卷的较少。三是由于我局没有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者取得律师职业证书人员,法制审核工作由2018年1月1日之前取得执法资格的有执法经验的人负责,法制审核工作本就专业性较强,因此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专业技术力量薄弱。
三、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县应急局主要负责人在工作中高度重视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把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和应急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具体工作有:一是认真组织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和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开展干部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教育引导干部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切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二是认真抓好机关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加强宪法学习与宣传,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机关干部职工学习制度、党支部学习制度。明确学习要求,每月至少开展1次“机关集中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作为必修内容。三是运用法治思想指导实践,亲自抓安全生产风险工作,通过增加执法检查频次和加大行政处罚力度,我县安全生产风险指数由8月全省排名第60位,稳步提升至11月全省排名第8位。
四、2024年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县应急管理局将在县委依法治县办的指导下,继续强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力求在推进服务型执法上探索新思路、新举措、新办法,以法治政府建设促进应急管理工作,全面打造“法治应急管理”的良好形象,努力推进全县应急管理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增强依法行政观念。结合我县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培训和贯彻执行力度,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法律宣传、法律知识讲座和有关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特别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促进行政机关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
(二)深化推进乡镇安全生产连片联合执法和做好行政执法一体化大融合工作。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20〕35号)精神、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福建省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闽委办发〔2021〕19号)要求,全面推进全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升安全防范能力水平。二是进一步深入推进乡镇安全生产连片联合执法工作,加强和整合乡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量,着力提高执法质量、提升执法效能、强化执法权威、完善执法手段、增强执法队伍能力水平。三是做好行政执法一体化大融合工作,进一步细化年度执法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同时,结合季节特点,把握时间节点,合理安排每月行政执法计划,使阶段性工作安排更具针对性。
(三)突出行政执法重点对象。以高危行业、事故易发企业为重点,特别是对纳入我局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改进监管方式,严格规范执法。把行政处罚作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的有力手段,充分发挥执法工作的“拳头”和“尖刀”作用,敢于动真碰硬,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企业以及举报投诉案件的查处力度,促进企业守法意识的增强。以“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为原则,根据行政权责清单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规范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避免执法工作的错位、缺位和越位,切实防止出现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现象发生,严把案件质量关,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做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件复议零纠错,行政诉讼零败诉,促进行政执法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切实规范全局行政执法行为,组织本局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学习,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思维能力。
(五)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继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注重养成用制度管人的工作理念,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持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及时准确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录入归集和公开工作。
清流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