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溪镇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一年来,我镇不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亲自部署重大工作、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要环节,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全面依法治镇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依法治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狠抓责任落实,镇党委坚持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一手抓法治,深入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明确工作措施、工作内容及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扩大农村基层民主,不断提高群众的法律素质,全面推动嵩溪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二)提升法治思维,增强依法行政
突出关键少数,我镇以班子成员守法学法用法做表率,引领全镇工作人员开展各项学习教育培训活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等内容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镇班子成员多次组织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内容,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宣讲、学法考试等活动,同时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提升干部队伍学法用法意识和增强法治思维。
(三)加强依法决策,强化依法执政
坚持民主集中制和末位表态制。根据我镇今年巡视巡查问题清单及有关规定要求,镇党委、政府在研究重大决策时充分发挥科学民主,注重集体讨论研究,坚决做到未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不得直接实行,全面如实记录集体讨论决定情况,严格落实行政首长末位表态制,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坚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完善重大事项决策前法律咨询论证制度,一年来镇党委、政府向陈彪律师事务所咨询乡村振兴项目运营承包、林权纠纷及镇区环卫外包合同等的一系列问题,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限、内容和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查,避免相关法律风险。
(四)严格规范执法,提升执法公信力
我镇全力推进清流县一体化大融合执法平台建设,按时间节点完善硬件设施,一年来,通过执法平台审核推进执法检查线索48起。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以及“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信息的内部审核和管理制度。一年来,行政许可申请16件,受理10件,许可9件,正在办理1件。
(五)创新社会治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用实“一党委三中心”、“明心通”网格等基层综合治理平台,整合各类资源,开展法律服务零距离、化解信访诉求、调解矛盾纠纷等活动,支撑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进一步发挥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壁垒的坚实作用,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张贴公告、公众号推送、集中宣传等线上线下形式,多角度、多方面、多层次宣传电信诈骗;利用墟日在集镇开展防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7次,向群众讲解电信诈骗的法律常识,接受群众咨询,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全力引导群众下载注册“国家反诈中心App”,进一步提高群众反诈意识和防诈能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选优“乡贤”,充分发挥“两代表一委员”、法律工作者、乡贤等社会力量在化解矛盾纠纷、处理信访诉求等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一年来,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20多起,化解各类信访案件12起,扎实推动我镇基层平安建设。加强法治宣传,营造法治乡村建设良好氛围。结合“八五”普法、“法律七进”等法治宣传教育,共计开展各项法治宣传活动大小42场次,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24300余份,各类宣传活动中充分发挥农村“法律明白人”、“蒲公英”普法志愿者示范引领作用,有力地增强了镇村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提高了全镇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进一步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浓厚氛围。
二、存在问题
经过一年的努力,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明显提高,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以下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仍存薄弱环节,“谁执法谁普法”机制落实不够到位,全民学法用法的意识还不够浓厚。
(二)乡镇执法队伍较为薄弱,具备法律知识背景的人员较少,专业性人才缺乏,承接执法职能能力不够。
(三)政府决策运行需要进一步完善,强化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以及政府工作透明度,增强政府公信力。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培训工作。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强化法治教育培训,认真制定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明确学习方式和主要内容,通过集中学习、自学、开展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学习,培育强化法治意识。
(二)创新普法宣传。进行多渠道、多方式的法治宣传,创新普法阵地和普法形式,加大“八五”普法推进力度,推动普法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水平,确保法治建设任务落实到位。
(三)优化法律服务。通过积极培育基层“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完善镇、村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法律服务阵地前移,充分满足基层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畅通监督渠道。通过政务公开栏、微信公众号、小微权力监督群等多平台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持续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回应关切。通过来电、意见征集、问卷调查等形式,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中共清流县嵩溪镇委员会
清流县嵩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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