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城建中心关于2023年法治建设的工作总结

日期:2024-03-05 15:08 来源:清流县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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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县城建中心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市、全面依法治县的工作部署,根据县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的通知要求,现将县城建中心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1、强化责任落实。一是制定了《清流县城建中心2023年学法用法计划》,对全年法治城管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将法律学习纳入党支部理论学习范围。三是中心主任严格落实法治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做到重大案件亲自部署、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亲自督办。

2健全决策机制。一是根据职责法定、职权法定的原则,对于涉及本部门的重大发展规划、重大执法案件、重大建设项目严格做到事前充分征求各下属单位和分管领导意见,酝酿成熟后集体讨论,集体决策。二是重点项目建设公开招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操作,坚持杜绝暗箱操作,规范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建设行为的相关制度,确保了工程项目设计、报建、招标、施工、验收、移交等环节的科学和规范。

(二)规范城管执法行为,着力提升法治城管建设水平

1整治“城市五乱”。按照《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要求,结合城区实际,分地段、分时段、定人员实行分类管理。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4500余人次,清理流动摊数量4286处;查处流动摊占道经营案件数量2起,罚款金额1100元;规范占道经营和出店经营行为3589起,下发行政提示书、告诫书30余份;清理人行道或公共区域乱堆乱放169处,下发乱堆乱放行政文书20余份;清除破旧横幅100余条,清除“牛皮癣”等各类广告2000余处;加强共享电单车治理,整治乱停乱放车辆86辆。

2、规范广告店招治理。一是严管城区户外广告和店招设置审批,坚持审批前实地查勘,并加强设置过程监管,确保严格按要求规范设置。二是对巡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标准、破旧污损的广告店招及时进行整治和拆除,确保美观、亮化。截至目前,共规范审批设置店牌店招210个。

3、严格渣土整治。一是加强源头管理,建立建筑工地管理台账,对建筑工地名称、责任人、位置、联系电话、开工日期、渣土运输单位等内容进行详细登记。二是加强在建工地进出口车辆管理,常态化督促其硬化出入口、设置冲洗槽、落实冲洗人员、配备高压冲洗枪等,避免渣土运输车辆带泥出工地。三是采取“定点+巡查”的方式,常态化对经过县城区道路特别是绕城线的渣土、建材运输车辆不按规定密闭运输造成抛洒滴漏行为进行巡查、制止和处罚,防止污染路面。四是及时督促在建工地清扫冲洗或代为清扫冲洗道路污染物,确保路面无明显建渣、积土、淤泥等。截至目前,共批评教育渣土车辆违法撒漏行为100余次,立案查处6起未密闭运输案件,共计处罚11600元。

4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规范中心城区主干道、重要路段车辆停放,采取“错时和延时”工作制,加大道路巡查力度和占路经营的治理力度,突出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采取高频次动态巡逻的方式;对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人,通过规范、劝导等方式,增强违法者的法治观念,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守法自律的意识。截至目前,劝导规范停车7760余人次,拖移乱停乱放车辆1720,切切实实规范了县城街道停车秩序,维护了县城城区的交通秩序与安全。

5、相关执法制度落实情况。一是落实《清流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执法决定审核制度》,所有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从立案到结案全部通过法制审核,从办案人员主体资格、办案程序、法律依据、证据材料全方位把关,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按《清流县城市管理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过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基本上全覆盖。三是针对个别行政执法案件程序不规范,执法人员现场调查笔录中行政相对人核签不完整、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载明违法事实不详细等一般性问题,均在自查发现问题之时落实整改。

(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树立法治城管新形象

1、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我中心注重强化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重抓法律知识学习,采取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及时学习更新法律知识,加强执法技能锻炼,严格考勤、考试、考核等制度。注重城管文化建设,培育城管行业核心价值理念,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法治意识,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一是抓好《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三明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三明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的宣传学习,相关条例宣传活动4次。同时结合开展不文明养犬专项治理,印发《三明市养犬管理条例》50份、文明养犬条幅5副、文明养犬宣传画50份,运用普法宣传车等形式,加大对《三明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宣传,引导公众积极参与支持城市管理工作。二是强化行业普法,助企依法依规经营。开展城区户外广告设置专题培训会,对常见违规户外广告、户外招牌设置问题、《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讲解,进一步规范县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审批和报备工作。通过加强行业普法,推进城管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使普法工作成为服务城市日常监管、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

3学习宣传宪法,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结合宪法宣传周活动,组织全体在编人员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法律知识测试卷,共完成34份考卷。以考促学,切实增强单位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效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

4完成法治惠民实事项目。一是加强城区出店经营商户及流动摊贩法治宣传教育和进入临时摊区承诺制管理,提升流动摊贩综合素质,促其转行或入市经营,解决城市管理老大难问题。二是会同相关部门创造良好的学校周边环境秩序,做好城区高考、中考期间考点学校周边市容环境保障工作,中高考期间考点周边环境静谧、道路通畅,切切实实提升了考生及家长对城市管理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5、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今年,我中心继续发挥专业法律顾问的作用,协助我中心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维护我中心在相关行政、民事活动中的合法权益。目前,共对82个合同进行了审核把关。

二、存在的问题

我中心行政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距离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在行政执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难点亟需解决和理顺。一是普法阵地建设不够完善,宣传方式、宣传途径、宣传工具还是停留在传统的方式上,不够创新。二是城管执法缺乏有效保障力量支撑,在执法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遭遇人身攻击和人格侮辱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城管工作反弹性、反复性强,没有相应的配套措施和具体方向性指导,就有可能使已经树立起的执法形象和形成的经验成果得不到持续性地改进和发展,需要立法机构给予指导。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4年,县城建中心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贯彻城市管理各项要求,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组织开展实效实用的法律法规培训,完善全过程记录制度,定期抽查执法人员执法情况,确保公正执法、廉洁执法。

二是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工作,做好处罚案件法制审核、规范性文件审查等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和依法行政水平。

三是完善处罚案件公示、会商制度,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共同核查、共同研讨、共同决策,及时公示处罚情况,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

 

 

清流县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202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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