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根据县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的通知要求,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现将自然资源系统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做法与成效
(一)深入开展普法学法,提升学习培训成效。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对三明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是对全局干部职工定期普法学法,利用周五学习会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全局干部职工还参加福建省网络干部学院的线上学习并完成规定的学时。二是法治学习教育规范。把普法学习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明确年度普法教育内容和具体要求,保证了干部年度学法学时,确保全局干部职工参加法治学习和普法活动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从而有效地调动了干部学法普法积极性和自觉性,营造了浓厚的学法氛围。三是突出学习重点。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宪法、模范遵守宪法,增强广大干部宪法意识和宪法观念。今年还重点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干部职工遵纪守法,不跨过法律红线。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深入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常态化推进“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不动产抵押直连”、“带押过户”、“一件事联办”、告知承诺制等服务模式以及周末预约无休、延时、预约上门等便民服务,运用远程帮办系统,提供不动产抵押登记“清馨办·云综窗”园区政务咨询服务,进一步深化集成创新,提高不动产登记服务效率。2024年共办理不动产登记5320宗(不动产权证书3190本,证明2130份),其中房产不动产登记4814宗,林权不动产登记506宗。协助法院查封268宗、解封162宗,完成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4323宗。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用9笔,共计减免金额4410元。
(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普法活动形式多样。按照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我局先后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3月5日,联合野生动植物与湿地保护中心、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在龙津广场开展普法、禁毒联合宣传活动。此外,各乡镇林业站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摆放野生动植物宣传展板,发放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册、宣传画等形式,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全县开展宣传活动29场次,悬挂横幅28条,张贴宣传标识100余张,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4月举办“4.22”地球日宣传活动,6月举办“6.25”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通过在城关和灵地举办两场专场演出活动和在龙津广场举办宣贯活动,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参加“12.4”宪法日宣传活动,通过普法教育,让群众知法懂法,提升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为宣传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培育和践行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在全社会营造节约集约用地和保护耕地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对系统内执法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定期组织具有执法监察人员参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技能学习,行政执法人员每人完成50个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履行执法职责,从而有效提高了执法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法治思维、处置突发事件、调处应变反应、依法办事等能力。2024年8月30日,组织开展林业行政处罚案件评析培训,通过培训,强化执法监督,着力提升信息化、网络化执法办案能力。2024年9月24日下午-25日,组织参加全省林业执法业务视频培训,通过培训,提升执法人员办案水平,进一步加强“闽执法”平台操作与应用,为实现林业行政案件100%录入工作打下夯实的基础。2024年11月28日-29日上午,开展全省森林督查业务视频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林草执法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学习交流工作经验。
(五)着力提升依法依规决策水平,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制定了对项目审批、重大规划等实施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与集体讨论相结合的行政决策程序办法,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大决策提交局务会或者局党组会议研究决策,严格落实行政首长末位表态制,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全面推广应用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2024年行政检查109起,行政处罚5起,实现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全流程线上办理和执法全程可追溯、数据全程可查询。
(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规范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严格按照执法规范的要求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一是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通过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实现全过程记录,并实现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二是行政执法活动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执法案卷和执法文书要素齐备、填写规范、归档完整。三是行政执法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贯彻。罚没收入同单位的经费完全脱钩,同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人员的考核、考评完全脱钩。四是持续推进常态化巡查。通过正常巡查与重点巡查相结合、定点巡查与反复巡查相结合、定期巡查与不定期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生态公益林、天然林、重点工程建设林地等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巡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切实维护好我县林区的安全稳定。野外巡护期间,共计清理捕鸟网21张,出动执法人员1288人次,车辆1129辆次,野外巡护128处。
(七)完善行业领域调解纠纷机制,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关口前移、源头治理,预防和化解“民转刑”案件,整合律师、法官和调解员多方力量,成立了自然资源领域调解组织,集中调处各类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按照依法依规和处理信访事项“路线图”全力做好信访工作,深化综治信访维稳“1+N”联动机制,全面落实信访维稳领导接访制、领导包案制、督办制等信访工作制度。紧盯信访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做好源头防范、就地化解工作,今年共处理来信来访107件,自然资源领域未出现赴省进京集体上访事件。
二、工作特色亮点
(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发挥“多规合一”优势,持续深化“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验合一”、“多测合一”改革,进一步整合精简流程、压缩办理时间。积极探索创新登记服务新模式,逐步推进不动产登记“税费同缴”,解决当前申请人分别缴纳税、不动产登记费和工本费的问题,实现用数据跑代替群众分窗办。探索开展不动产登记信息及地籍图可视化查询,梳理完善现有城镇地籍数据并导入省地籍库,探索在闽政通APP推出个人名下不动产宗地图和房产分户图查询,并开通查错纠错功能,实现地籍数据共享查询。
(二)创新林业执法改革。5月27日—6月2日,国家林草局在清流县举办全国林草法治工作培训班。培训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既有理论授课,又有现场教学和经验交流。培训期间,全体学员现场观摩了清流县林业执法“一带三”模式以及林业与公安联动执法演练、无人机巡护和辅助调查演示。通过上级的指导,使我县林业执法工作有了进一步提高。此次培训班也得到了国家和省市林业主管部门的一致好评。
(三)加强林警协作。选派办案骨干驻中队“警长”。经与县公安局协商,从全县森林警长中选派4名办案骨干驻中队“警长”人选,进一步提高各林业执法中队的办案能力和水平,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全面推进我县林长制司法护航体系的实施,深化“林长”与“警长”协作,提升办案质效。依托“林长制”,建立“一林一警+N”工作机制,发挥执法中队牵头作用,全面畅通衔接渠道,加强信息互通互联,推动林区治安网格化管理落地见效。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加强法治建设。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加强与县直有关部门联系,确保信息共享、工作联动、衔接顺畅,不断推动法治建设向纵深和广度发展。二是加强法治宣传。坚持走村入户入企,各种宣传形式铺天盖地,形成法治建设宣传的强大声势,营造全社会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浓厚氛围。三是全力保障发展用地。充分发挥工作专班“尖刀”作用,进一步规范用地报批审查工作程序,主动围绕项目做好政策指导及跟踪服务,充分运用专班统筹、专人负责、现场办公、向上协调等手段全面提高用地报批速度和质量,确保全县各类建设项目早落地、早开工。四是开展专项行动。始终保持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矿产和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坚持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制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矿产和森林资源,对非法采矿、占用耕地和林地、盗伐滥伐林木、毁林种植、毁林开垦、乱捕乱猎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营造依法保护矿产和森林资源的强大声势,为严守耕地红线和资源安全底线提供有力保障。
清流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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