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5-01-22 09:54 来源:清流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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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依法行政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4年,清流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省委深化拓展“三争”和市委“四领一促”行动,践行法治为民理念,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扎实推进法治清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推进清流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压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县委县政府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第一时间传达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先后召开学习会18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以及其他重要法律法规等内容。推动全县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以依法治县办的名义下发《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的通知》,全县各部门、乡镇通过召开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培训会、法治讲座等形式开展各类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180余次。组织领导干部现场旁听庭审4次,旁听人数共计382人次,提高行政机关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增强法律思维。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是深化营商环境集成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有效激活市场主体活力贯彻落实《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化集成创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将各项重点任务予以分解,印发任务分工方案。县发改局联合县行政服务中心印发《清流县清馨办·云综窗政务服务微改革实施方案》积极打造清馨办政务服务品牌,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专业化、职业化队伍建设,有效提升县政务服务能力。清馨办·云综窗改革实施以来已为企业群众提供业务咨询及办理服务785件,企业群众满意率达100%二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持续推进柔性执法“四张清单”落实,规范自由裁量权,提高行政执法质量,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2023 - 2025年)》工作要求,积极运用指导清单、合规整改等方式,引导企业合规经营,杜绝以罚代管,先后对83起行政处罚案件适用柔性执法,共减轻罚款119.38万元,对当事人适用不予处罚、从轻、减轻处罚以及免于行政强制866件,惠及群众891人。提升涉台执法司法服务水平,结合国家级清流台湾农民创业园的发展实际,积极探索海峡“涉台枫桥”,印发《弘扬枫桥经验 保障台胞权益 打造清流政法涉台枫桥实施方案》,出台《司法服务闽台融合发展十二条措施》、《清流县检察院涉台十举措》等具体举措,为台胞台企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法治保障。组建维护台胞合法权益合议庭,集中处理当事人一方为台胞或台资企业的案件,今年以来共化解涉台矛盾纠纷5件。同时,为台胞当事人提供《涉台民事诉讼指南》《涉台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三是稳步提升行政复议质量。始终坚持“复议为民”为宗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巩固提升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果、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效,设立清流县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不断增强行政复议权威性和公信力。2024年来,全县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4件,办结22件,有2件案件尚在审理当中,县政府本级办结的行政复议案件未出现一起因违法被法院裁判撤销的情形,行政复议合法率达100%。

(三)健全依法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推进政府治理法治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严格遵循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扎实推进全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配备工作,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县37个党政机关已全部配备法律顾问。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机制,依法依规制定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面清理工作。2024年向市政府及县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16件。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抓实联合执法检查。持续推进“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制定《清流县2024年“综合查一次”场景清单》,清单内涵盖8个执法领域共计43项执法事项,推动执法部门间形成联动机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落实督促整改,已组织13个部门开展联合执法38次,检查企业62家,共有效减少检查76次,进一步减轻企业压力。二是抓实执法平台建设。持续推进“闽执法”平台推广应用,严格督促全县各执法部门落实行政执法案件线上办理要求,全县13个乡镇和30个执法部门已全面完成执法平台设备配备并投入使用,2024年,全县各执法部门共在“闽执法”平台上办理执法案件5539件。三是抓实重点领域创新。深化“11653”生态执法协作机制在全省率先把生态警务纳入全县生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部署,建立四项机制,实现“11653”机制的提档升级,2024年全县立生态类刑事案件11起,含积案3起,森林覆盖率提升至80.23%。四是抓实行政执法监督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监督管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及时梳理更新行政执法人员信息,2024年组织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共98人参加行政执法考试14场,考试通过率80.61%,新增执法证88本,全县除公安系统外在编在岗执法人员531名。五是抓实乡镇执法改革。持续推进片区联合执法工作开展,根据乡镇县域范围、地理位置、产业特点、执法重点和工作便利性等实际情况,将全县13个乡镇划分为4个联合执法片区,由各片区确定一个县级执法部门牵头抓总,采取集中整合各有关执法部门下沉或派驻到乡镇的执法队伍及案件发生地乡镇的执法人员力量,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配备执法装备,进一步强化乡镇一线执法力量。同时推进乡镇赋权事项评估调整,2024年,对前期县直执法部门赋予乡镇的166项行政执法事项进行评估研判,根据调研评估结果综合县直执法部门和乡镇相关意见,拟调整收回9个执法领域共计55项行政处罚事项,确保执法事项下放后乡镇“接得住”“管得好”。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是严格科学编制监督检查计划。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留有余地和“属地监管、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编制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落实分级分类监管,全年计划检查生产经营单位58次,实际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82次,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完成率313%,实现全覆盖、不遗漏。是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职责强化日常执法检查工作紧盯非煤矿山、危化、烟花爆竹、工贸行业等本部门监管行业领域,强化日常执法检查工作。今年以来,清流县应急局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危化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工贸等高危行业治本攻坚,已开展多轮多种形式全覆盖的隐患整治活动,累计排查隐患404其中重大隐患28条,隐患整改率100%。

(六)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一是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持续推进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全县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588件,调解成功2584件,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为99.85%,全县139个调委会平均调解案件数达18.62件,无群体性事件和“民转刑”案件发生。在县综治中心打造县乡贤工作站,选聘4名优秀的专职乡贤调解员入驻办公,落实每周一会商制度,深入化解矛盾纠纷。今年来,县乡贤工作站参与重大信访事项评理12件次,化解信访积案5起,将8件纠纷在演变为信访问题前化解到位;参与并成功调处矛盾纠纷13起。二是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1-12月,立刑事案件271起,与去年同比下降12%;总破案208起,与去年同比上升76.8%。县综治中心按照“实用、实战、实效”原则,探索建立“152”工作机制(1个领导体系;5项工作机制:指挥、研判、调处、服务、督导;2个特色做法:乡贤调解和“涉台枫桥”);科学设置“一厅八室”,有效整合信访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教育局等15个部门资源,采取“常驻+轮驻”方式开展联合接访、联合调处等工作。中心运行以来,接待群众387人次,现场解答群众咨询70人次,受理各类事件59件,其中矛盾纠纷32件,稳控或化解32件,办结8件;“明心通”平台共处理AI智慧巡群信息共8703条,研判发现并有效处置5条;通过解纷码、综治中心、网格走访等多样化形式收集的矛盾纠纷事件共321件,办结321件,办结率100%,整体实现“小中心”促进“大和谐”。全县13个乡(镇)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均已实现“六有”标准并实体化运行。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00余次,加强普法宣传队伍建设,组建63支1201人的“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队伍,培养“法律明白人”1003人、“法治带头人”480人。充分发挥融媒体和“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普法讲师团作用,广泛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活动,截至目前共开展送法“七进”活动3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四是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扎实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夯实基层法律服务力量,今年来,共开展法治宣传20余场,解答各类咨询1500余人次,提高了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共审批法律援助案件371件,实现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开展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实现农民工欠薪问题“一网通办”。持续推进“互联网+公证”项目,主动提供上门服务、节假日预约服务,实现“最多跑一次”,今年来共办结各类公证法律业务172件,其中涉外公证业务53件,涉台10件,代写了各类公证法律文书180余件,接受法律咨询达200余人次。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强化府院联动,与清流县人民法院、检察院建立府院良性互动机制,严格落实县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4年全县行政诉讼案件19件,审结18件,其中败诉3件,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2024年,共19次抽调相关人员组成督查组,下发督查通知9份、《督查与反馈》8期、呈阅件1期,涵盖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消防安全、耕地恢复、粮食生产等各个方面,通过督查有力地促进了各项问题的整改,推动县政府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县法治建设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方面。“放管服”改革有待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水平有待提高,“一件事”“一窗通办”“跨省通办”等政务服务系统不够高效,系统间互联互通、数据共享还存在堵点,群众在办理某些事项上还是无法做到“最多跑一趟”。在惠民政策更新、服务窗口设置、电子印章使用、审批材料提交、群众办事引流等方面,需要结合实际继续改进完善。

(二)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方面。执法主体重新确认尚未完成。机构改革后,部分执法单位进行合并,执法主体存在较大变动,三定方案未完成进而影响“闽执法”平台日常办案,执法主体的变更也影响乡镇赋权事项调整工作的开展。执法人员不足,2018年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来,全县执法队伍机构人员编制仍处于冻结状态,人员“只出不进”,因人员退休、岗位调整等原因,造成部分执法队伍执法人员不足。尤其是乡镇,虽已成立乡镇综合执法大队,但专职执法人员数量较少,在将部分行政处罚权赋予乡镇后,执法办案的压力较大。

(三)法治宣传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方面。普法形式创新性不足,法治宣讲更多停留于发放普法教材、解读法律条文,向普法对象灌输法律知识,结合具体案例、结合工作的实际需要进行宣传的创新性不足、实效性不强。公共法律服务还需要深化拓展。城乡公共法律服务站受场所、经费等限制,规范化建设水平总体不高,智能化水平偏低。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注重统筹推动。通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统一起来,切实把科学思想转化为法治建设的实际成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将法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年度工作计划、县委工作要点,由县委主要领导组织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以及成员单位召开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等会议,部署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研究制定《中共清流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等文件。同时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对法治建设工作作出批示2次;组织召开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等会议,部署推进法治建设工作。通过听取汇报、开展调研、专题会议等方式协调推动、督促解决法治建设工作短板。

(二)抓紧责任落实。深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组织13个乡镇、33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2023年度述法工作,实现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全覆盖。下发《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的通知》,针对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要求的5大方面29个小点,对全县24个部门及3个乡镇开展法治督察,各部门通过自查自纠形成法治建设问题台账,县依法治县办按照时间节点及时督促各部门对账销号,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推动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清流县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省、市、县党代会精神,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着力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一体推进法治清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为全方位推动清流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以更大的力度推动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实施《法治福建建设规划(2021-2025年)》和《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实施《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规定》,统筹协调、整体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清流、法治清流。

二是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强化源头治理,积极回应市场关切,激发市场活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公平备案审查和清理机制,确保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妨害市场公平竞争的情形,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是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公共卫生、自然资源、教育培训、食品药品、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金融服务、网络安全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持续推进“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和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大力推动“闽执法”平台推广应用,有效整合各行政执法部门间的信息流通。结合乡镇履职事项清单编制工作,及时调整赋予乡镇人民政府的部分行政处罚事项,确保乡镇“接得住”“管得好”。持续推进柔性执法工作,加强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行政和解等非强制行政手段的运用,各行政执法部门及时更新柔性执法“四张清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四是强化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坚持法治清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持续组织实施“八五”普法,打造法治宣传教育“清流品牌”。抓细抓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持续推进“涉台枫桥”品牌创建。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全覆盖、多层次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进一步有针对性地均衡法律资源配置,不断提高我县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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