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9月19日拟作出清流县文昌溪南山段-东山段生态走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9月1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19日-2022年9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8222386 、8233112(传真)
电子邮箱:smhbspk@126.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476号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清流县文昌溪南山段-东山段生态走廊建设项目 |
福建省三明 市清流县赖坊镇 |
清流县赖坊镇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
湖北江品鑫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修建3.1km生态护岸、7.35km步道、2座亲水平台、0.26平方公里生态隔离带,并开展清淤清障工程 |
见附表1 |
附表1
内容 要素 |
施工期 |
运营期 |
||
环境保护措施 |
验收要求 |
环境保护措施 |
验收要求 |
|
陆生生态 |
严格按设计占地面积样式要求开挖,施工场等临时占地的清理,对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可以回收利用或者当作筑路填料,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临时施工用地无明显水土流失,不占用基本农田等,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及时进行植被恢复。 |
/
|
/ |
水生生态 |
/ |
/ |
/ |
/ |
地表水环境 |
施工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民房。 |
落实相关措施 |
/ |
/ |
地下水及土壤环境 |
/ |
/ |
/ |
/ |
声环境 |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 |
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
/ |
/ |
振动 |
/ |
/ |
/ |
/ |
大气环境 |
洒水降尘、设置围挡;淤泥暂存及运输过程采取塑料薄膜加盖密闭。 |
粉尘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中的要求 |
/ |
/ |
固体废物 |
对建筑废料中具备回收利用价值的进行综合利用,,定期清运处理;施工生活垃圾等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不能回收利用的施工建筑废料、河道垃圾、废塑料薄膜等设置临时暂存场,并及时运往清流县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置;河道清淤产生的淤泥暂存在临时堆场,并及时清运至赖坊镇樱花种植园作为种植用土综合利用。 |
落实相关措施
|
项目沿线配套生活垃圾桶等收集生活垃圾。 |
落实相关措施
|
电磁环境 |
/ |
/ |
/ |
/ |
环境风险 |
/ |
/ |
/ |
/ |
环境监测 |
/ |
/ |
/ |
/ |
其他 |
加强河道淤泥运输管理,防止“跑、冒、滴、漏”,河道清淤采用吸污泵车运输至暂存场,淤泥清运至樱花园过程采取塑料薄膜防渗漏,并密闭运输 |
/ |
/ |
/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