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3月6日拟作出清流县总医院清流县城乡医疗 补短板建设项目-李家分院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3-03-06 16:58 来源:清流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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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3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36日-20233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8222386 、8233112(传真) 

  电子邮箱:smhbspk@126.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476号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清流县城乡医疗补短板建设项目-李家分院

清流县李家乡鲜水村

清流县总医院

福建海涵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用地面积9406m2,建筑面积7700m2,拟设病床位66张

见附表1

  附表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食堂油烟

排气筒DA001

油烟

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

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 小型规模标准

检验科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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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废气通过洁净实验台配备的排风系统(通风

柜、集气罩、排气管道等),引至楼顶排放

落实措施

污水处理设施臭气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氯气、甲烷

各池采用式密闭设计定期喷洒除臭剂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相关标准

地表水环境

综合废水

pHCODBOD5SSNH3-N、总磷、粪大肠菌群、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隔油池+化粪池+污水处理站(生化处理+紫外线消毒)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 B级标准及清流县李家乡污水处理设施设计进水水质要求

声环境

人员噪声、环保设 备噪声

公共设备噪声

综合隔声、降噪、减振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电磁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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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收集后暂与一般废物暂存间,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医疗废物按危废收集、贮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隔油池、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按危废收集、贮存,进行清掏时应进行消毒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废显影液按危废收集、贮存,委托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

对各类固废的产生、收集、贮存和处置情况进行台账记录,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重点防渗区:医疗废物暂存点、药房防渗层防渗层至少为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污水处理站材质为钢筋混凝土,所有废水处理设施底、侧面均采用防渗、防腐处理。废水输送全部采用塑料管道,并作表面防腐、防锈蚀处理。

简单防渗区:在病房、办公区、走廊等区域地面水泥硬化。

生态保护措施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加强医疗废物管理;

医疗废物包装、容器的材质、规格等指标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的要求;

加强医疗废物贮存要求;

规范医疗废物运送要求。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要求建设单位按照《关于开展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环发〔199924 )和《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环监〔1996470)等文件要求,进行新增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工作。

及时申请排污许可证。

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决定等要求,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同时还应如实记载其他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三同时落实情况,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按要求进行跟踪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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