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3月27日拟作出年产5000吨环保型农药制剂技改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3-03-27 16:41 来源:清流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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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32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327日-20233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8222386 、8233112(传真) 

  电子邮箱:smhbspk@126.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476号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福建省德盛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清流分公司年产5000吨环保型农药制剂技改项目

三明市清流县嵩溪镇青山村(清流经济开发区金星园)

福建省德盛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清流分公司

深圳市柏盛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依托现有厂房,新增常压乳化釜、高剪切乳化分散釜、沉淀罐、全自动灌装机、配料罐、砂磨机等设备对现有产品方案进行调整,在总规模不变的前提下新增60种农药制剂产品,技改后年产5000吨环境友好型农药制剂

见附表1

  附表

污染源

产污环节

治理措施

验收要求

废水

职工生活污水

活污水经厂内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纳入清流县嵩溪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落实措施,生活污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氨氮按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B级标准执行

生产废水

设备清洗水经收集后用于厂内绿化,不外排;设备清洗废液均回用生产。项目生产废水均不外排。

落实要求,生产废水均不外排

初期雨水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初期雨水收集至事故应急池(兼雨水收集)内,定期用于厂内绿化带绿化综合利用若监测出现超标,则应委托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

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质》(GB/T18920-2002)后用于厂内绿化带绿化综合利用若监测出现超标,则应委托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

循环冷却水

配套液位控制器,确保循环冷却水不外溢,循环水均循环使用,不外排。

废气

投料

投料工序配套集气收集装置,厂房采取封闭措施

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排放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中表1控制标准

灌装

灌装工序废气经集气收集+2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排放

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中表1控制标准;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

无组织废气

投料工序配套集气收集装置,厂房采取封闭措施灌装工序配套集气收集装置,厂房采取封闭措施;危废间严格落实贮存管理,易挥发固废应采取闭口密闭贮存。

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中表2及表3控制标准;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标准

噪声

厂界噪声

合理布局设备,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厂界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固废

危废废物

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置(设备清洗废液定期回用生产),规范危废贮存管理,布袋收集的粉尘、废包装物等固态危险废物分类堆放贮存,其他固态危险废物应装入容器或包装物内贮存。清洗废液及实验室废液等液态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应装入密闭的闭口容器内贮存,防治VOCs、恶臭等污染物二次产生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完善危废间建设

落实措施要求

生活垃圾

设置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落实措施要求

环境风险

配套800立方事故应急池(兼做初期雨水收集池),其中300立方用于事故废水收集其余容积作为初期雨水收集,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落实措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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