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月29日拟作出三明清流县欣丰农业有限公司清流嵩溪豆腐皮改建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4-01-29 17:17 来源:清流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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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12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129日-2024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8222386 、8233112(传真) 

  电子邮箱:smhbspk@126.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476号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三明清流县欣丰农业有限公司清流嵩溪豆腐皮改建项目(一期工程)

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嵩溪镇青山村杨家坪工业地块(十)

三明清流县欣丰农业有限公司

福建继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于2023年1月29日(明环评清函〔2023〕1号)经我局审批,项目建设过程中规模发生了重大变动,企业重新报批环评。现企业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年产2500吨豆腐皮。

见附表1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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