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2月2日拟作出福建省益丰农有机肥有限公司有机肥生产扩建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4-02-02 09:55 来源:清流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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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2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22日-2024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8222386 、8233112(传真) 

  电子邮箱:smhbspk@126.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476号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福建省益丰农有机肥有限公司有机肥生产扩建改造项目

三明市清流县赖坊镇寨下村山边坑组、现厂址内

福建省益丰农有机肥有限公司

福建继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在现有年产1万吨有机肥(发酵罐工艺)基础上,新增年产1万吨有机肥(槽式翻抛发酵工艺),扩建后全厂总规模为:年产2万吨有机肥。

见附表1

  附表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

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破碎、筛分以及包装粉尘

颗粒物

加盖篷布,车间

无组织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

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DA001

恶臭气体排气筒

硫化氢、

水喷淋除臭系统+

15m高排气筒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排放标准

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厂界监控

硫化氢、氨、臭气浓度

定期专人喷洒除臭剂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新扩改二级标准

地表水

环境

生活污水

COD

BOD5

SS

氨氮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清掏用于周边山地施肥

/

声环境

厂界噪声

昼间等效声级

厂房隔声、减振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2类区排放限值

电磁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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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破碎、筛分、包装粉尘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废包装袋外售给废品收购站综合利用。

◆生活垃圾:桶装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车间地面防渗措施:水泥硬化

生态保护措施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恶臭气体收集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时,翻抛作业应立即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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