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8月22日拟作出福建省展化化工有限公司展化化工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8月2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22日-2025年8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8222386 、8233112(传真)
电子邮箱:smhbspk@126.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476号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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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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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福建省展化化工有限公司展化化工锅炉改造项目 |
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大路口村大路口50号(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大路口片) |
福建省展化化工有限公司 |
厦门青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属改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拟新增一台30t/h燃生物质蒸汽锅炉及配套环保设施,作为园区集中供热的第2热源点(其主蒸汽可供低压热负荷约28.3t/h);现有3台生物质锅炉在2025年底前改造配套污染治理设施,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在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作为备用锅炉。但在园区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后,根据园区供热规划要求限期淘汰。 |
见附表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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