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9月8日拟作出华润电力清流县嵩口48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和110千伏升压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5-09-08 16:19 来源:清流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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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9月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8日-2025年9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8222386 、8233112(传真)

  电子邮箱:smhbspk@126.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476号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华润电力清流县嵩口48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和110千伏升压站项目

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嵩口镇

华润新能源(清流)有限公司

福建明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属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一座装装机规模为48兆瓦的渔光互补光伏电站和一座110千伏升压站。

见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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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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