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1月26日拟作出福建省清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砂石料及污水处理设备生产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月2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26日-2026年1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8222386 、8233112(传真)
电子邮箱:smhbspk@126.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476号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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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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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福建省清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砂石料及污水处理设备生产改扩建项目 |
三明市清流县嵩口镇邱寨村 |
福建省清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厦门毅协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属改扩建项目,已对原有年产7.5万立方米混凝土化粪池的污水处理设备生产线实施整体拆除,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条年产12万立方米砂石料和一条7.5万立方米混凝土化粪池生产线。 |
见附表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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