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5月7日拟作出清流县远发食品有限公司清流远发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5月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7日-2026年5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8222386 、8233112(传真)
电子邮箱:smhbspk@126.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476号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清流县远发食品有限公司清流远发锅炉技改项目 |
三明市清流县灵地镇灵和村 |
清流县远发食品有限公司 |
厦门毅协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属改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拟淘汰现有1台2t/h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并替换为1台11t/h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 |
见附表1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