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和个人执业情况信用记录系统”的公告

日期:2021-10-12 15:58 来源:清流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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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启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和个人执业情况信用记录系统”的公告》要求,我市现启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和个人执业情况信用记录系统。

 

一、系统登记

 

注册地在三明市的从业单位即日起可向市生态环境局提交以下材料,申请分配账号:

 

(一)申请书(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均需电子扫描版PDF文件(单个文件大小不得超过3M,文件命名为“材料名称”+“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发至联系邮箱。账号分配成功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即为从业单位的登录账号。从业单位登入系统后(系统登录网址:http://soilcredit.mee.gov.cn)可自行上传业绩等相关材料。

 

二、系统使用

 

1.市驻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可通过“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访问信用记录系统,访问路径为“首页-信用记录系统”。

 

2.从业单位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和个人执业情况信用记录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信用记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系统中登记单位和个人执业情况信用信息,登录后可下载操作手册。

 

3.社会公众可通过信用记录系统查询从业单位和个人执业情况信用信息。

 

三、注意事项

 

自即日起,申请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等相关报告评审、备案的,相关从业单位和个人应在申请评审前完成信用登记。

 

详见三明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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