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林畲镇教育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日期:2022-09-28 09:09 来源:清流生态环境局
| | | |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 保 部令 42号)、《关于发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的公告》(环 保 部公告 2017 72号)、《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72号)、《三明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2022年8月林畲镇人民政府委托福建省泉州工程勘察院开展清流县林畲镇教育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清流县林畲镇教育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清流县林畲镇教育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地块位于清流县林畲镇林畲村,地块面积为:14932 ㎡。项目地理中心经纬度坐标为:117.075430°E26.322710°N。该地块原为林地、荒地,现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 调查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来信选登中关于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扩大化的问题回复,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遵循分阶段调查的原则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分阶段开展。本次调查地块及地块周边历史上主要为村庄、农田、林地,并无生产型企业原则上可不进行现场采样,采用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法,并结合地块土壤现场快速检测,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三、调查结果

受林畲镇人民政府委托,福建省泉州工程勘察院于20228月对清流县林畲镇教育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地块及周边地块进行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污染识别)。调查的 主要成果如下:

1.地块历史上没有工矿企业及规模化养殖运营。地块内无工业化水电气供应及排水 管网,无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设施;

   2.地块历史上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现场没有观察到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 倒、固废填埋等迹象;

3.地块历史上没有使用污灌,没有工业废水污染的现象。地块农业用水来源为原地块 内的水塘、灌溉渠;

4.地块无历史监测数据,没有显示其存在土壤污染现象;

5.地块历史上没有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6.地块现场调查未见危险废弃物倾倒、残留化学品等现象。地块内没有发现异常气味、 土壤颜色异常、表面析出以及其他污染迹象;

7.地块周边为居民区,并没有污染型企业。

8.为排除不确定因素,对地块内土壤表层样进行了现场快速检测,检测数据显示:地块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 类用地筛选限值。 通过对清流县林畲镇教育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地块及相邻地块进行资料查阅、人员访 谈以及现场踏勘调查,调查结果表明清流县林畲镇教育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地块及相邻地 块均无可能的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源,在当前和历史上无潜在污染源。地块内土壤表层样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可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对应用地筛选限值。综上所述,清流县林畲镇教育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林畲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三明市清流县林畲镇新街1号

联系人:林春旭  联系电话:13906915778

四、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省泉州工程勘察院

联系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办事处地质大队院内

  联系人:谢殿荣   联系电话:13400551068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