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三明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4-09-12 10:28 来源:清流生态环境局
| | |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23〕25号)要求,扎实推进我市“无废城市”建设,我办制定了《2024年三明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三明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代章)

                2024年7月31日


2024年三明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政办发〔2023〕25号)要求,扎实推进2024年度三明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促进我市绿色发展转型,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年度目标

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为重点,通过绿色生活方式及生产方式的改变,完善城市固体废物管理制度体系、技术体系、市场体系和监管体系。具体年度建设指标目标见附件1。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工业绿色生产,推进固废贮存处置趋零增长

1.建设绿色制造体系

加快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鼓励工业企业、园区创建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等绿色制造体系。制定《关于做好2024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严格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开展危废处置利用项目审批和核准工作,对属于指导目录中限制类和淘汰类以及不符合本地产业规划的项目,不予审批和核准;建立绿色制造体系培育后备项目库,积极储备园区专项债券项目,推动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加强绿色制造典型企业经验总结,多渠道宣传推广绿色制造典型案例、先进做法及政策,组织示范交流互鉴,强化绿色制造标杆引领,推动更多企业、园区制定绿色制造系统解决方案,实施绿色化改造升级,提升绿色制造能力。

2.推动产业绿色低碳发展

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产业结构调整,将碳达峰、碳中和要求纳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积极推动泰宁、将乐申报2024年首批碳达峰试点城市。制定印发钢铁、建材、化工、有色金属4个行业碳达峰行动方案,积极争取节能降碳领域项目预算内、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补助,推进钢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打造碳排放减排示范工程;推动福建鑫森合纤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智能化、绿色差别化锦纶纤维生产项目等重点项目加快建设,从源头减少碳排放,促进减污降碳;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降碳减排技术推广引进与研发,推荐生态环境科技项目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2项以上。依法在“双超双有高耗能”行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和《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对纳入国家碳市场的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依法披露企业碳排放信息,助力碳达峰、碳中和。

3.强化资源循环利用

制定《三明市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实施方案》,构建区域性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体系,强化钢铁、建材、化工、有色金属、纺织、造纸等行业耦合发展,推动产业循环链接,实施钢化联产、林浆纸一体化、林板一体化发展策略,积极争取回收循环利用领域项目预算内、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补助,推进资源综合利用推动新改扩建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指导推动符合条件企业申报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骨干企业。推进园区循环化绿色改造、标准化建设,加快明溪、大田、清流、将乐、泰宁、建宁等6个省级以上园区循环化改造进程,推动宁化华侨经济开发区编制循环化改造项目;探索“无废集团”建设,鼓励三钢集团等龙头骨干加快推进220m2烧结机烟气SCR脱硝、清洁运输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建设,巩固提升国家级绿色工厂,争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做强固体废物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加快推进大田红狮水泥等固废处置项目建设,推广生活垃圾、农业废弃物、工业废弃物、生物质燃料等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支持可燃废弃物高比例替代燃煤,推动替代燃料高热值、低成本、标准化预处理。

4.健全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推动工业企业在省固体废物环境信息化监管系统申报大宗工业固废产生、利用处置情况,督促指导工业企业建立完善工业固废管理台账。落实《福建省“十四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等文件要求,加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前期工作的统筹管理,优化危废经营项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与环境影响评价及排污许可管理“双证”衔接,促进危险废物产生与利用处置能力总体平衡。大力推动大宗固体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推动再生资源规模化、规范化、高值化利用,打通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通道,利用市场化运作,进一步提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督促三明市三元区大宗固废处置及再生资源利用项目如期竣工,重点推进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废钢铁、粉煤灰、煤矸石、冶炼渣等新兴和大宗工业固废利用,积极培育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提升大宗工业固废高值化规模化利用水平。督促指导永安智胜化工、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等绿色工厂开展“无废工厂”创建。

5.推动矿山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与治理

加大监管力度,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76座列入环境监管清单的尾矿库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加快推动尾矿库闭库,不断提升尾矿库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水平,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推动矿山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与治理类重点工程项目,减少矿业固体废物产生和贮存处置量。加强废弃矿点监管,推进实施废弃矿渣综合利用,积极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修复治理,到2024年底,完成废弃矿山治理810亩。完善矿产资源集约开发机制,持续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加快建设绿色矿山;推动福建金东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宁化行洛坑钨矿有限公司开展“无废矿山”建设,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矿山固体废物产生量;加快推进矿山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构建多元化的矿产资源供应体系。开展大田、尤溪等关闭矿山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分类整治,推进尤溪县梅仙镇坪寨区域尾矿库及耕地周边历史遗留固体废物综合整治项目、大田县龙山崎铅锌铜矿山、大田前坪回民铁矿等历史遗留污染治理项目实施,通过对历史遗留堆场矿渣整治及场地生态恢复工程,降低矿山固体废物贮存量和生态环境风险。

(二)加快农业绿色发展,促进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

1.加强畜禽养殖源头防控

加快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依托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引领,统筹兼顾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污染防治要求,完善节水节料工艺在养殖过程中的应用,深入推广干清粪、雨污分流、固液分离、微生物发酵等技术模式应用,推进污染物源头减量。持续开展省级以上畜禽养殖场标准化示范创建10家以上。

2.巩固化肥农药减量增效

改进施肥方式,分阶段分步骤推进化肥投入定额制试点建设。全市完成水稻化肥利用率田间试验6个,制定发放施肥建议卡,引导企业按方生产,指导农民按方施用。建立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确保全市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带动全市农用化肥使用量减少2%。创新服务新模式,引导地方加大投入,培育扶持一批专业化服务组织,推进肥料统配统施社会化服务。持续提升绿色防控能力,降低农药使用量,建立健全病虫害监测网点,推广应用智能监测工具,建立绿色防控示范点,组织申报植保能力提升工程。

3.健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

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遏制增量、消化存量、统一回收、集中处置”为总体思路,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财政支持、企业运作、农户参与的原则,建立健全部门协调监督、回收点依法有偿回收、回收企业集中贮存运输、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机制。

4.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

加强源头管控,对销售商进行销售监督,严禁农膜销售商销售超薄、不可降解等不合格农膜,禁止使用厚度小于0.008毫米的农膜,推广使用厚度大于0.015毫米的加厚地膜、可降解地膜,降低超薄地膜使用量,推进全市供销系统农资企业和经营网点农用薄膜用量零增长。确定全市农膜统一回收企业,确保今年全市农膜回收率达85%。

5.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

统筹推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全面贯彻落实部、省制定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置补助标准,对养殖环节(包括乡镇政府组织对弃置在江河、湖泊、水库等水域的病死猪收集处理)的病死猪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后,按每头80元的标准对无害化处理费用给予补助,定点屠宰场无害化处理每头病死猪无害化损失及处理费用为880元(入场前死亡的按养殖环节计算)

实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行动。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和日常监督检查等活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关于无害化处理的规定。各县(市、区)主管部门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相关技术规范制定就近无害化处理预案,指导养殖户合理、科学就地处理病死畜禽。鼓励企业积极向农机中心等部门申报农机补贴。督促畜禽养殖场、屠宰厂(场)隔离场、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场按照符合农业农村部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的方法进行无害化处理;指导企业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冷藏冷冻、视频监控等设施设备,或者委托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场进行处理,指导建立无害化处理台账,要求保存2年以上,确保无害化处理符合规范要求。

优化畜禽养殖空间布局,统筹兼顾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污染防治要求,科学确定液体粪污治理路径,示范带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快完成明溪县(整县)、大田县和建宁县(单点)畜禽粪污资源化提升工程项目,推进建宁县粪污还田试验,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

6.推广秸秆“五化”资源化高值利用

通过搭建国家、省、市、县四级秸秆资源数据平台,各县(市、区)逐步建立科学的秸秆产生与利用情况调查标准和方法,掌握农作物秸秆的产生量、还田量、离田利用量等基础数据。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推广秸秆就近就地科学还田,提高土壤钾素利用率,促进农田土壤固碳增汇。确保2024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3%。

7.推进农业集聚提升和绿色低碳发展

坚持集聚建园、融合强园、绿色兴园、创新活园,高质量推进清流、宁化、将乐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鼓励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入园创业创新,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将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成为新型经营主体创业创新孵化区。开展第七轮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增补及第六轮监测工作,通过改造提升现有龙头企业、引进大型龙头企业等方式,加快畜牧业与现代产业要素重组配置,助力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特色农业示范社和规模化家庭农场示范场做大做强。

8.深挖农业产品特色品牌

积极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环保、安全型畜禽产品,围绕我市粮油、蔬果、茶叶、食用菌等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建设一批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的绿色产业基地,打造“绿都明品”拳头产品,不断提升品牌竞争力和品牌附加值,争创省级以上各类农业名牌产品。开展品牌农业创建和推介工作,积极组织我市品牌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种展示展销及推介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利用各级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介开展品牌农业宣传报道,讲好品牌故事,不断提升我市农业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确保年新增“三品一标”认证产品数达到40个以上,同时组织做好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申报和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评选工作,力争获得省级以上农业品牌10个。

(三)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1.倡导“无废理念”,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以沙县小吃餐饮业为重点,倡导全社会开展“光盘行动”,推动形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风尚。推行采用视频会议、电子桌牌、无纸化办公等绿色办公方式积极组织文明单位、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带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依托“分类行”APP构建“市、区、街、社”多级志愿服务体系,持续开展“志愿百日行 ”“美丽新三明·青春在行动”“垃圾分类 家家时尚”等活动,省级以上文明单位依托“志愿三明”信息平台,每年进社区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一次,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和消费,推行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制度,积极推进市交运集团开展新能源车更新工作,鼓励大型商超增设绿色产品专区、扩大绿色产品销售、实施绿色服务,积极发挥“绿色商场”在促进绿色供应链建设、绿色循环消费、实施节能减排等方面作用。

持续抓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发挥好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作用,覆盖各县(市、区)分类工作人员,持续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宣传工作。通过线下集中培训、操作演练、技能交流研讨等方式,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的技能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专业知识技能,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召开市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现场会,对农村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总结推广。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建设,在街道社区设置宣教馆、宣教中心、科普体验馆等宣传阵地,依托《三明市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读本》(幼儿园版、小学版、中学版),持续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活动。积极开展“无废小区”“无废机关”“无废酒店”“无废商场”等无废细胞建设

2.加强源头分类,构建全过程精准分类收运体系

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攻坚行动,高标准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完善垃圾收运工作机制,做好分类投放、分类收集与分类运输各个环节衔接,在人员队伍、车辆设备、中转站等方面的优化管理措施,建立定时定点分类收运生活垃圾的工作制度机制。合理布局居住、单位、公共等区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桶站等设施设备,因地制宜推进居民小区撤桶并点工作,在居住区或公共机构建设一定数量的有害垃圾暂存点,确保辖区内产生的有害垃圾有暂存之处。持续开展“智能回收+传统现金”相结合的回收模式,扩大再生资源回收点位,提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到2024年底,三元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4%以上。推进全市新、改建250座垃圾分类亭(屋),每座分类屋(亭)均有配备标识统一规范的可回收物、厨余(含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分类收集容器。提高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提升生活垃圾清运量中厨余(含餐厨)垃圾分类收运比例。鼓励业主、业主委员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的要求纳入物业服务合同、清扫保洁服务合同。2024年底前,三元区、沙县区、泰宁县、明溪县、建宁县建成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建宁县基本建成省级试点县,其余县(市)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成区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60%以上。

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严格落实市、县层级督导机制,定期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情况开展现场督促指导,夯实常态治理成效。结合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抓好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充分运用积分制等手段,激励农民群众主动参与垃圾分类。推进11个乡镇开展全镇域落实垃圾分类,做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五个有”;全市新增1个县(市、区)以县域为单位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推动供销系统吸纳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处理,实现“两网融合”。

健全城乡垃圾收转运系统。持续健全“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城乡垃圾统筹收运处理体系。以“分类处理”引导“分类运输”,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相衔接的运输体系,实行分收分运。配备满足“四分类”需求的专用收运车辆,升级改造老旧收运设施,淘汰不合格运输车辆,推进城乡垃圾应收尽收。加强对有害垃圾集中贮存点的监督指导,对属于危险废物的有害垃圾要严格按危废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运输、利用、处置。结合三明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谋划建立智慧管理平台,探索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对生活垃圾进行全链条管理。同时,加强执法联动,建立常态巡查制度和典型案例通报机制,依法依规查处混装混运、乱丢乱放、餐饮食品严重浪费等违法行为,推动垃圾分类的法治化和规范化管理。

3.强化多源统筹,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完善城乡废旧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持续开展“智能回收+传统现金”相结合的回收模式,扩大再生资源回收点位,提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2024年底三元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4%以上。推动明溪县供销社16个开放办社废旧物资经营网点拓展废旧产品设备回收;推动永安供销社在百合农产品物流园设立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经营网点;推动宁化县供销社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拓展废旧设备回收工作。

提升再生资源分类回收利用水平。制定《三明市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实施方案》,持续加强做好废旧物资回收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废旧物资回收、垃圾分类意识能力,总结推广永安市回收利用体系典型经验。统筹生活垃圾分类网点和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推动垃圾分类网点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两网融合”。将我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纳入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扶持范围,并加强项目的培育和辅导,力争纳入扶持资金项目。加快培育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指导推动符合条件企业申报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骨干企业;积极培育吸纳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加入供销社体系。加大对三元区可回收物利用中心—智慧分拣中心宣传力度,结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支持企业和居民小区合理布局废旧物资回收点。规范各医疗机构内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回收工作,完善医疗废弃物回收系统,对医疗机构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分类收集、回收进行严格监督管理,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由有资质的企业回收处置,回收处置情况列入市对县医疗废物处置考核。

4.推进能力建设,优化生活源固体废物终端处置体系

补齐厨余垃圾处理短板。加大厨余垃圾收集“全覆盖”,试点推进11个乡镇开展全镇域落实垃圾分类,通过购置有机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建设沤肥池、分类运至城区厨余垃圾处理厂等方式对厨余垃圾进行处置,到2024年底,全市厨余垃圾处理量占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比例达到20%以上或同比增长5个百分点。开展制止餐饮浪费活动,下发行业倡议书,提倡餐饮企业提供小份菜、半份菜,实现全社会珍惜粮食、制止浪费良好氛围,鼓励小吃龙头企业开展“无废沙县小吃”创建。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农村)配置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施,推动农村生活垃圾中易腐烂垃圾基本实现就地就近消纳,推进堆肥、沼液、沼渣等产品在农业、林业生产应用。

推进生活垃圾处置能力提升和规范化运营。采用区域联建、外运周边县(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置等模式,加快推进宁化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永安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项目试运行和尤溪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实施,配套飞灰、炉渣处置设施。交通不便或运输距离较长的村庄,因地制宜建设小型化、分散化、无害化处理设施,完善垃圾处理设备研发、生产和处理上下游产业链。推动城乡生活垃圾“零填埋”工作。

提升农村市政污泥处理能力。进一步明确市政污泥处理技术路线与处置要求,建立完善市政污泥综合利用协同机制和污泥处置单位应急调控机制。限制未经脱水处理达标的污泥在垃圾填埋场填埋,逐步减少污泥填埋量,提升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水平。鼓励采用厌氧消化、好氧发酵等方式处理污泥,经无害化处理满足相关标准后,用于土地改良、植树造林、园林绿化和农业利用。推广污泥深度脱水+建材化利用、生物质利用+焚烧等工艺,在土地资源紧缺区域鼓励采用“生物质利用+焚烧”处置模式,将垃圾焚烧发电厂、燃煤电厂、水泥窑等协同处置方式作为污泥处置的补充,推广将生活污泥焚烧灰渣作为建材原料加以利用。2024年推进城镇污染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99%以上。

5.加强过程管控,推进废塑料污染治理

落实好塑料制品企业相关行业指导工作。充分利用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节能宣传周、绿色快递宣传周等活动,加大对企业的塑料污染治理宣传力度。持续强化河道巡查管护力度,通过集中治理和常态保洁等措施,努力实现河道水域无垃圾漂浮物的目标。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加强废塑料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环境监管,依法查处违法排污等行为,持续推进废塑料加工利用行业整治。

6.引导绿色转型,推动快递包装源头减量

继续推进快递包装标准化、绿色化、减量化和可循环,推动快递行业落实国家快递绿色包装标准,推进可循环快递箱(盒)投入使用量,提升可循环使用次数,逐步推进普通胶带、一次性塑料袋、填充物的替换可降解使用工作,完善快递绿色收寄管理,积极引导消费者使用绿色包装或减量包装。

(四)发展绿色节能建筑,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1.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

加强建筑能耗管理,推进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落实《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及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强化绿色建材采购及市场推广工作。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试点,进行碳排放测算和减碳降碳工作,推动城乡建设领域各类建设项目绿色低碳发展。推进大田红狮水泥等固废处理项目建设。

2.稳步提高绿色建筑占比

持续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加强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建筑面积大于两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有序提高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

3.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

持续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推广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在设计施工全过程的应用,积极推动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落地,完善装配式全产业链。落实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全面提升建设水平和工程质量,促进全市建筑产业转型升级。

4.强化建筑垃圾源头减量

落实建设单位建筑垃圾减量化主体责任,推动建设单位编制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方案,将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费用纳入工程预算。探索房屋建筑全装修交付模式,减少施工过程建筑垃圾产生。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不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逐步开展旧村庄整治、旧厂房改造,杜绝大拆大建,从源头上实现建筑垃圾减量。

5.提高资源化利用能力

推动建筑垃圾消纳与资源化利用一体化设施体系建设,结合道路景观改造、废弃矿区土地整理和矿山生态修复等回填消纳渣土、淤泥等建筑垃圾。在市中心推广移动式资源化利用模式,实现拆除类建筑垃圾就地消纳利用。系统推进资源化项目建设,增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

6.制定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名录

出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申报认定的办法,制定合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名录,并定期公开公示。加强建筑垃圾再生产品质量管控,促进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升级,提高市场竞争力。

7.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通过政策引导、部门助力、市场扶持,鼓励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及制品在建筑工程和道路工程中应用。推动在土方平衡、环境治理、烧结制品及回填等领域大量利用经处理后的建筑垃圾。在各类市政、道路、水务、水利等政府投资公共工程中,优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发挥财税引导带动作用,通过财政补贴、落实税收优惠、退税、贷款贴息等方式鼓励企业参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8.加快利用设施建设

探索区域“收集、转运、资源化利用”一体化处置模式,加快编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专项规划》,构建以市级建筑垃圾消纳与资源化利用基地为主、各县(市、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和各类中小微民营企业为辅的资源化利用体系。做好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资源综合利用规划等衔接,按照资源就近利用原则,合理布局,确保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基地建设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积极鼓励引导国有企业、社会资本参与建设、经营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基地,争取培育一批龙头企业,为行业发展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9.建设建筑垃圾综合服务监管平台

对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建筑垃圾轨迹点等进行智能化管理,打造建筑垃圾管理行政审批、路线申报、过程监管、行政执法、考核评价的统一管理,实现建筑垃圾监管全面感知、智能监测、自动报警、一车一档、统计分析、区域车辆查询和失信禁入。实现通过车载视频设备,在车辆行驶过程中针对建筑运输违规运输、违规驾驶等行为进行视频监控。通过视频监控结果匹配车载定位信息,实现轨迹异常车辆智能预警,有效避免卫星定位人为屏蔽和乱倒卸行为,实现建筑垃圾全过程闭环实时监控管理。

(五)强化危废全生命周期监管,提升全天候风险防控能力

1.源头预防,降低环境风险隐患

持续推进探索“环评+固废”横向协调机制和危废许可证、排污许可证联动机制,严格利用处置类项目准入审查。严格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本)》开展危废处置利用项目审批和核准工作,对属于指导目录中限制类和淘汰类以及不符合本地产业规划的项目,不予审批和核准。推进年产生危险废物量100吨以上的工业企业在“十四五”期间完成至少一轮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推进工业园区实施清洁生产和循环化改造,生态工业园区建设。鼓励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危险废物焚烧灰渣等危险废物的企业开展源头减量、无害化处置技术研发,提升垃圾焚烧“飞灰”危废资源化、高值化利用,减少飞灰、焚烧灰渣填埋率。

2.提升危废收集处置利用能力

研究制定三明市小微企业(单位)危险废物收集试点方案,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破解小微企业(单位)等危险废物收集难、贮存不规范的难题。强化医废集中处置设施运营管理,健全医疗废物“统一化包装、可溯源运输、智能化存储”全流程体系。

3.提升危废智慧监管水平

开展技术人员管理技术培训,提升技术人员和监管队伍信息化应用水平。充分利用“省固体废物环境信息化监管系统”开展危废产生、贮存、运输、处置物质流分析。鼓励产废企业开展信息化平台建设危险废物ERP、电子台账等业务系统,采用电子标签、运输车辆卫星定位轨迹等集成智能监控手段,实现对危险废物产生、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提升企业信息化监管水平。

4.筑牢末端风险防控底线

开展部门联动监管,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等环境违法行为。深化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专项排查整治,开展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实施《2024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落实危险废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要求,重点引导支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及纳入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名单企业投保危险废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