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坊闽台樱缘文化中心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日期:2024-12-31 15:33 来源:清流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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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 第42号)、《关于发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的公告》(部公告2017年第72号)、《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72号)、《三明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2024年6月清流县赖坊镇陈家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福州源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赖坊闽台樱缘文化中心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赖坊闽台樱缘文化中心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赖坊闽台樱缘文化中心地块位于清流县赖坊镇姚家村,地块四至范围为东、南、西、北至林地,地块中心点坐标为东经116.90541°,北纬25.96184°。地块原为林地,主要为杂木,后将杂木砍伐,现为荒地。

二、调查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来信选登中关于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扩大化的问题回复,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遵循分阶段调查的原则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分阶段开展。经过对地块调查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确认地块当前和历史上无明确的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规定,可以在第一阶段得出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的结论。该地块的环境调查工作可结束。

三、调查结果

受清流县赖坊镇姚家村村民委员会委员委托,福州源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对赖坊闽台樱缘文化中心地块进行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污染识别)。调查的主要成果如下:

(1)地块历史上没有规模化养殖运营;

(2)地块内无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设施;

(3)地块历史上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现场没有观察到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填埋、残留化学品等迹象,地块内没有发现异常气味、异常植物以及其他污染迹象;

(4)地块历史上没有使用污灌,没有工业废水污染的现象;

(5)地块周边企业对本地块影响较小;

(6)地块历史上没有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7)调查地块周边对于本地块无污染风险;

(8)为进一步了解地块污染物含量,对地块内土壤表层样进行了现场快速筛查,检测数据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 -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限值,其中铬、锌符合深圳市地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 管制值》(DB4403/T 67-2020)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污染识别的结果表明赖坊闽台樱缘文化中心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次调查结果表明赖坊闽台樱缘文化中心地块环境状况可接受,该地块的环境调查工作可结束。故项目无需进行第二阶段调查工作,该地块可作为调查用地性质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文化设施用地进行建设用地开发。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清流县赖坊镇家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地址:福建省清流县赖坊镇家村

联系人:林有亮  联系方式:13860538454  

五、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州源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高新区高新大道15号3#13层1306

联系人:陈佳颖   联系电话:18659128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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