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流县第一中学提质扩容工程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2号)、《关于发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的公告》(部公告2017年第72号)、《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72号)、《三明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2025年10月清流县教育局委托福州源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清流县第一中学提质扩容工程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清流县第一中学提质扩容工程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清流县第一中学提质扩容工程建设项目地块位于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路北侧,地块四至范围为东至留芳路,北至林地,西至林地,南至清流县第一中学,地块中心点坐标为东经116.79823°,北纬 26.178552°。地块占地面积为调查面积为27432m2。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一中项目部、村道为主。
二、调查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来信选登中关于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扩大化的问题回复,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遵循分阶段调查的原则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分阶段开展。经过对地块调查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确认地块当前和历史上无明确的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规定,可以在第一阶段得出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的结论。该地块的环境调查工作可结束。
三、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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