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台文化交流中心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发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的公告》《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办法》《三明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2026年6月清流县赖坊镇人民政府委托三明天锦环保节能技术有限公司开展闽台文化交流中心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闽台文化交流中心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闽台文化交流中心地块位于三明市清流县赖坊镇赖武村,地块东南面临县道X788,东北面为赖武新村,西北面为篮球场,西南面为宅基地。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6.886600°,北纬25.941601°,地块面积为2494m2。
二、调查内容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次采用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法,详细了解地块历史沿革、地块使用情况等。通过对异常气味的辨识、照相、现场笔记等方式初步判断地块污染的状况,根据现场调查及访谈可知,该项目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三、调查结果
受清流县赖坊镇人民政府委托,三明天锦环保节能技术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026年6月对闽台文化交流中心地块及周边地块进行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的主要成果如下:
(1)调查地块历史为农用地、农村宅基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及文化用地,未涉及工矿仓储用地。本地块未曾作为污水灌溉区,未曾用于规模化养殖,未曾用于工业生产,未曾用于固废和危废的堆放、填埋,未曾用于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储存、使用和处置,未曾布设各类槽罐、管线、沟渠,未曾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因此可确认调查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
(2)调查地块周边(相邻地块),不存在疑似污染地块,不涉及曾用于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有毒有害物质的地块,不涉及曾用于固体废物堆放、填埋的地块,不涉及曾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的地块。因此可确认调查地块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
(3)调查地块现场快速检测结果表明,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
综上所述,本次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确认: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不涉及需开展第二阶段调查的情形,调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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