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近期全国发生多起多人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八月我市境内高速公路也发生了一起多人伤亡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仍然不乐观。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做好我县卫计系统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根据《清流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清安办〔2018〕95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清流县卫计系统“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清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1月20日
清流县卫计系统2018年“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我县交通文明程度,更好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根据《清流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主题
细节关乎生命 安全文明出行。
二、活动时间
2018年11月16日至12月10日,其中11月26日至12月2日为集中宣传周,12月2日为“全国交通安全日”。
三、工作目标
以增强全民交通文明素质、提升安全防范能力为目标,强化协同共治,瞄准重点路段、重点车型、重点违法群体,针对性开展交通安全常识普及、交通违法危害剖析、典型事故案例警示等宣教工作。坚持条块联动,调动媒体力量,线上线下同声,发动群众参与,有效防范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努力营造良好氛围,促进形成社会共识。
四、活动内容
(一)普及安全常识。阐述“自律、包容、礼让、文明”的现代交通理念,开展客货车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解读,防御性驾驶、高速公路长下坡、隧道以及冬季雨雪雾恶劣天气安全行车常识普及。
(二)警示曝光案例。重点针对普通道路逆向行驶、闯红灯、不按规定让行、违法超车、违法会车,高速公路不按道行驶、占用应急车道、行人上高速公路等严重扰乱通行秩序行为,以及酒毒驾、“三超一疲劳”(超员、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易肇事肇祸行为,阐述违法危害性及法律后果,曝光典型违法和事故案例。
(三)宣讲严管措施。集中宣传和报道交通执法部门联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超限超载治理和打击非法营运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严查严管交通违法行为等工作措施及成效,传播“路上的感人瞬间”等文明交通正能量。
(四)发动各类媒体宣传造势。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通过主流媒体、行业媒体、网站、微信微博、手机报和各类电子媒介等,围绕“细节关乎生命 安全文明出行”的主题,利用专版专栏等,刊播交通安全宣传片、文明交通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主题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有条件的可通过举办文艺晚会、网上直播等,扩大宣传覆盖面。要加大隐患曝光,强化社会监督,鼓励群众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要求,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要把“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作为重点工作加以落实,确保本次活动顺利进行。
(二)联系实际,着力推进。各单位要紧紧围绕“细节关乎生命 安全文明出行”的宣传主题,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力争做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贴近实际,增加活动的创造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把“交通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加强日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按职责分工,在日常工作开展的基础上,找准切入点,突出主题,全面提升我县交通文明程度,更好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三)总结经验,推动工作。活动结束后,各医疗单位要及时对活动成果进行总结,于12月5日前上报宣传月活动总结(含相关图文资料),重大成果和重要活动可随时报送,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要进行宣传和推广(联系人:肖仁杰;邮箱:qlwjjawb@163.com)。要通过“交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交通安全等安全生产意识,推动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和防范措施的落实,以月促年,为完成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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