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猪标准化升级改造工作第五轮落实情况的通报

日期:2017-03-28 11:4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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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推进生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根据《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流县2017年生猪标准化升级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清政办〔201710)和《2015-2018年清流县生猪养殖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要求,县政府组织畜牧兽医水产局、环保局、效能办于321日至23日对各乡(镇)生猪标准化升级改造工作开展第五轮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进展情况

详见附件。

二、存在问题

    1.工作推进力度不够大。20169月以来,县政府对各乡(镇)已开展了4轮生猪标准化升级改造工作专项督查。督查发现,一些乡镇对生猪标准化升级改造工作推进力度不够大,工作措施不够有力。

    2.升级改造工作进度滞后。当前全县签订生猪标准化升级改造施工合同38家,生化处理池动工建设17家,进入安装调试阶段11家。赖坊、林畲、灵地、温郊、李家、龙津、田源等7个乡(镇)仍有部分养殖场(户)未签订施工合同。全县列入生猪标准化升级改造的生猪养殖场(户)有62家,其中45家未动工建设生化处理池。赖坊、长校、田源、龙津、李家等5个乡镇升级改造建设进度严重滞后

3.呈现新增返养情况。今年以来,全县违法新增猪场19家,其中灵地镇5家、嵩溪镇3家、李家乡3家、长校镇4家、龙津镇4家,目前,仅有长校镇采取措施,对新增返养的3家生猪养殖场实施关闭拆除,其余乡镇对该项工作均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出现如此严重的反弹现象,对全县的专项整治工作造成不良影响。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中央环保督察组将于4月上旬进驻我省开展督察。各乡(镇)要把迎接环保督察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切实强化责任担当,把该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调集精兵强将,集中力量攻坚,督促养殖户抓紧签订施工合同并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全县67家生猪标准化升级改造任务于9月底前完成安装调试并申请验收。

2.强化工作措施。生猪标准化升级改造工作是省、市、县今年重点工作任务,各乡(镇)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制定专项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间节点,逐步推进解决。各乡(镇)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提交一份生猪标准化升级改造工作进度缓慢的情况说明及下步整改措施的书面汇报(加盖公章),于329日前报送至县政府督查室(邮箱:qlxzfdcs@163.com)。

    3.严肃督查问责。畜牧兽医水产局、环保局、效能办将定期不定期检查、评估各乡(镇)生猪标准化升级改造工作落实情况,督促指导各乡(镇)加快工作进度,并于4月底前开展第六轮督查工作。对9月底前未完成改造任务的乡(镇),县政府将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照相关要求,约谈乡镇主要领导,启动问责机制。

 

附件:各乡(镇)生猪标准化升级改造工作进展情况汇

      总表

 

 

 

 

 

 

 

 

 

 

 

 

 

 

 


附件:

各乡(镇)生猪标准化升级改造工作进展情况汇总表

时间:2017324

序号

乡(镇)

任务数

列入升级改造猪场

消减任务

督查情况

备注

签订施工合同

生化处理池动工建设

调试安装

生化处理池动工建设比例(%

1

里田乡

1

1

 

1

1

1

100

 

2

沙芜乡

1

1

 

1

1

 

100

 

3

嵩口镇

1

0

1

 

 

 

100

已实施关闭,无生猪存栏

4

嵩溪镇

1

1

 

1

1

1

100

 

5

林畲乡

7

6

1

5

3

2

50

巫建荣、巫建平合为一家

6

灵地镇

10

10

 

7

5

3

50

 

7

温郊乡

4

4

 

2

1

1

25

 

8

赖坊镇

6

6

 

1

1

1

17

 

9

李家乡

13

13

 

9

2

1

15

 

10

龙津镇

14

13

1

6

2

1

15

文利和兴业合为一家

11

田源乡

4

3

1

1

 

 

0

 

12

长校镇

5

4

1

4

 

 

0

已实施拆除一家

合计

67

62

5

38

17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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