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猪标准化升级改造工作第六轮落实情况通报

日期:2017-05-03 11:4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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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推进生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根据《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流县2017年生猪标准化升级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清政办〔201710)和《2015-2018年清流县生猪养殖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要求,县政府组织畜牧兽医水产局、环保局、效能办于426日至28日对各乡(镇)生猪标准化升级改造工作开展第六轮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进展情况

详见附件。

二、存在问题

1、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乡镇对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不够重视,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过多的依赖乡镇畜牧水产站单部门做工作,未形成工作合力,存在一定的畏难情绪,推进的力度不大。

2、升级改造工作进度滞后。当前全县签订生猪标准化升级改造施工合同56家,生化处理池动工建设32家,实施安装7家、调试2家。全县列入生猪标准化升级改造的生猪养殖场(户)中有6家未动工建设(其中:赖坊4家、龙津2家)。生猪标准化升级改造严重滞后的乡镇有:赖坊、龙津等2个乡镇。

三、工作要求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中央环保督察组已进驻我省开展督察,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是督察的重要内容,各乡(镇)务必要高度重视,要把生猪标准化改造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组织精干人员抓紧做好补缺补漏,明确工作措施,加大推进力度,督促生猪养殖场(户)加快进度,按时间节点完成安装调试并及时申请验收,逾期未完成任务将取消县级升级改造补助资金并限期完成或关闭拆除。

2、进一步落实工作措施。生猪标准化升级改造工作是省、市、县今年重点工作任务,各乡(镇)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通过查部署、查推进、查考核、查落实,摸清生猪标准化升级改造存在问题和短板,梳理出“问题清单”,并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按照整改目标和时间节点加快工作推进,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3、进一步强化督查问责。畜牧兽医水产局、环保局、效能办定期不定期检查、评估各乡(镇)生猪标准化升级改造工作落实情况,督促指导各乡(镇)加快工作进度,并于5月底前开展第七轮督查工作。对9月底前未完成改造任务的乡(镇),县政府将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约谈乡镇主要领导,启动问责机制。

附件:各乡(镇)生猪标准化升级改造工作进展情况汇总表


各乡(镇)生猪标准化升级改造工作进展情况汇总表

 时间:2017年4月28

序号

乡镇

升级改造任务

2016年任务

2017年任务

督查情况

未动工建设猪场

动工建设

生化处理池动工建设情况

安装

调试

1

里田乡

1

1

 

1

1

1

 

 

2

嵩溪镇

2

1

1

2

2

1

 

 

3

沙芜乡

1

1

 

1

1

 

 

 

4

林畲乡

5

3

2

5

5

 

 

 

5

灵地镇

10

8

2

10

8

2

 

 

6

长校镇

4

3

1

4

3

 

 

 

7

温郊乡

3

1

2

3

2

 

 

 

8

李家乡

13

11

2

13

7

1

1

 

9

田源乡

1

1

 

1

0

 

 

 

10

龙津镇

11

2

9

9

2

1

 

徐冬生、董荣茂猪场

11

赖坊镇

5

1

4

1

1

1

1

赖森云、林芳、林国鹤、罗洪才猪场

合计

56

33

23

50

32

7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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