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中高考期间加强环境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通知

日期:2018-05-22 15:23 来源:清流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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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单位、施工企业:

一年一度的中高考即将来临。为中高考创造一个安静的学习和休息环境,防止和减少噪声干扰考生,确保考试水平充分发挥,现就加强环境噪声污染监督管理作如下通知:

一、在中高考期间和中高考前半个月内(高考678日、中考622-24),除按国家有关环境噪声标准对各类环境噪声源进行严格控制外,并采取以下强制性措施:

(一)禁止进行产生噪声超标和扰民的建筑、装修施工、冷作加工、机动车维修行业和豆制品加工企业作业;

(二)禁止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超过规定标准和干扰学生学习;

(三)严格限制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四)防止露天娱乐、跳舞、排档饮酒和集会等活动噪声干扰考生;

(五)严格控制机动车辆喇叭噪声干扰考生。

二、对在中高考期间违反本通知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县环保局和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处理。

 

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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