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开展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1+X”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1-09 16:46 来源:清流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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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县局各股室、直属单位: 

  根据《三明市工商局关于认真开展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1+X”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明工商企监【2018】1号)的有关要求,现就清流县市场监管局开展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1+X”专项督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1+X”专项督查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就新华社一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值得警惕》文章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市工商局的工作部署,充分认识开展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1+X”专项督查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要求,锲而不舍、驰而不息,抓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1+X”专项督查工作,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切实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确保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1+X”专项督查工作取得实效 

  要紧盯节日病,紧盯“四风”问题隐形变异问题,突出重点,认真履职,在自身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开展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1+X”专项督查工作。各股所、直属单位节前要早部署、早安排;节中要结合元旦春节市场监管、12315投诉举报、查处无照经营等工作,加强对宾馆饭店、商场超市等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同级纪委,并报送县局市场股;节后要做好后续处理工作,属于职能范围内的要立即督促整改,属于相关业务职能部门的问题要及时移送处理,涉嫌违纪违规的按要求将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同级纪委。 

  三、加强协作,讲究方法,提升“1+X”专项督查工作水平 

  各市场监管所和县局股室、直属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股所长要亲自抓。进一步发挥各股、所、队的职能作用,形成内部合力。要加强研究,探索创新“1+X”专项督查方式方法,提高工作能力,提升“1+X”专项督查工作水平。 

  县局成立元旦春节“1+X”专项督查工作组,组长:林晓锋,副组长:曹继良,组员:王龙海、刘忠平、姜维维、赵俊荣,督查工作组对全县的宾馆饭店、商场超市经营行为开展随机抽查检查。 

  各所要认真总结本辖区节日期间开展“1+X”专项督查工作的做法成效、存在问题,形成书面材料,工作部署情况于2018年元月20日前报县局市场股,专项督查工作情况小结和《全省工商(市场监管)系统“1+X”专项督查情况汇总表》、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1+X”专项督查检查表于2018年2月20日前通过一体化平台—文件传送报送市场股刘忠平,联系电话:0598-8705050。 

  附件:1、全省工商(市场监管)系统“1+X”专项督查情况汇总表 

  2、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1+X”专项督查检查表 

  清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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