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办

日期:2023-09-01 00:00 来源:清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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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日常公文处理工作,起草、整理、编辑县政府有关文字材料。

  (二)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要求,组织有关调查研究,为县政府领导科学决策服务。为县政府领导同志提供信息服务,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信息。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报告重要情况。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信息及机关信息化建设。

  (三)督促检查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处理落实等情况。

  (四)办理县政府及办公室涉法事务,对县政府及办公室拟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政策法规审核。组织开展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规范性文件研究论证。

  (五)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协调县政府有关部门与省、市属驻清单位、驻军等关系,对相关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定。负责县政府驻外办事处(联络处)及归口管理单位管理。

  (六)负责县政府会议的筹备、组织、协调以及上级会议的沟通对接工作,负责县政府重要活动安排等工作。

  (七)负责全县因公出国(境)工作,统筹协调和指导各部门、各单位的外事接待工作以及对外民间交往,管理我县与外国友好城市的交往活动等工作。

  (八)负责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机关效能建设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综合汇总等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 址:清流县龙城街22幢三楼

  邮 编:365300

  单位主要负责人:魏永富

  总值班室:05985322305

  传 真:05985322212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2:30-5:30(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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