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

日期:2023-09-01 08:57 来源:清流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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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负责全县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指导和监督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县政府依法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负责县政府行政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赔偿等事项,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与县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联系。

(三)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四)组织、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五)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六)依法承担相关行政审批工作。

(七)负责本系统执法执勤用车相关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指导、协调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

(八)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指导全县司法行政外事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地 址:清流县龙城街19幢二楼

  邮 编:365300

    单位主要负责人:康荣光

  值班室:05985322909

  传 真:05985369691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2:30-5:30(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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