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拨付2020年度农村客运和出租车行业油价补贴省级统筹资金补助的公示

日期:2022-11-11 23:04 来源:清流县交通局
| | | |
 

清流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拨付2020年度农村客运和出租车行业油价补贴省级统筹资金补助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客运出租车行业油价补贴省级统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建〔2017〕67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交通厅关于下达2020年度农村客运和出租车行业油价补贴省级统筹资金的通知》(闽财建指〔2022〕110号)的要求,省财政厅对我县符合要求的2021年度新购置农村客车清流县长清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2辆34座能源农村客运车辆补助44.86万元、,城市公交首末站建设清流县龙津镇供坊公交首末站建设项目,补助资金57.33万元建设一类港湾式客运站6个,分别为:赖坊镇陈家村港湾式客运站、赖坊镇官坊村港湾式客运站、大路口港湾式客运站、灵地镇大坪村港湾式客运站、吴家村港湾式客运站、嵩口镇围埔村港湾式客运站补助资金120万元。

    在清流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112日至2022年1118日。公示期间,社会及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实名举报。举报应附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举报人姓名,并附联系方式。县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0598-5322935,寄送地址:清流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邮编:365300。公示期满,如无反馈意见,将按规定予以拨付

清流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1111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