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清流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2023年清流县交通运输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县委依法治县2023年工作要点、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和县法治工作会议精神,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大力加强交通法治文化建设,努力提升交通法治建设质效。现将全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
健全推进依法治县工作的领导、监督和协调机制。我局成立了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办公会议,听取交通运输系统依法治县工作汇报,组织开展交通运输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专题讨论,研究解决依法治县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强学习宣传
1.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利用职工大会,专题党课等平台,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突出宣传党章党规。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2.强化知法学法。认真贯彻落实“八五”普法工作要求。根据上级部署,和本计划,组织开展普法工作。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大力宣传贯彻实施宪法和民法典、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以及与交通运输行业密切相关的法规规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注重培育行业法治文化,引导行业从业者、出行群众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
3.强化社会宣传教育。整合宣传资源,加大宣传力度。按照全县统一部署,积极参加反有组织犯罪、防养老诈骗、防电信诈骗、反邪教宣传。同时按照上级部署,联合县公路养护中心,各乡镇,我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运输发展中心、安全股等股室积极开展“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周”等宣传活动,通过搭设宣传台、发放宣传单、踩街、进社区、进校园、下乡镇、进企业、举办安全知识讲座等形式多样的方式,积极向社会及交通系统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安全知识,全年共发放法律法规宣传材料2000余份、公交车、出租车LED屏滚动播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共计100余条次、张贴普法海报8份、摆放展板12块、悬挂横幅25幅,出动宣传人员30余名,接待群众80余人次,取得良好效果。
三、深化改革,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部门
1.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推行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实施,重点加大行政审批事项监管,依法减少前置审批,精简行政审批,审批时限压缩,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结合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科学配置行政审批权,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扎实开展对交通政务窗口工作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全面提升交通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
2.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及编制工作。按照县政府的要求,我局坚持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全面公开部门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做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并完成编制工作。
3.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行为,将规范重大事项决策作为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重要举措。做到重大决策听取公众意见、专家咨询讨论、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确保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4.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我局在重大决策以及行政执法方面,加强与法律顾问的沟通交流,积极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5.做好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2023年,我局共受理各类信访投诉件194件,其中三明政务网12345平台咨询及投诉112件,市交通运输局12328平台投诉76件,县信访局转来信访件4件,群众电话诉求2件,目前,已全部办理完毕,按时结案率达100%,回复率达到100%。
6.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格落实各级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终考评,深入排查客运站及客运企业30家次,货运企业21家次,危货运输企业30家次,水运企业28家次,驾培企业15家次,维修企业78家次,建设工地检查23次,养护站及养护企业63家次,实现了全覆盖,未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此外,结合我县交通运输实际情况,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矛盾突出的问题,制定具体整治方案,扎实开展专项行动。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设高素质执法队伍
1.协调推进改革任务落实。按照上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要求,整合机构和执法资源,理顺职能配置和权责关系,层层落实责任,不断夯实基层执法基础,评估执法效能,稳步推动我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2.着力提升队伍素质能力。贯彻实施《三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3年)》,提升队伍政治素质。积极组织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班,执法人员传授最新知识要点,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依法行政、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的能力,加快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2023年开展集中学法专题会12次。执法大队在编人员11人,持有省证人员11人,持有部证人员11人,持证率100%。
3.深入推进“四基四化”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执法监管”,探索推广非现场监管;按照《福建省公路科技治超规划(2020-2022)》有计划地推进科技治超工作,清流(林畲)公路智能感知技术监控点于2023年2月投入使用。执法场所和执法车辆外观按照标准化手册改造完成。
4.严格重点领域执法监管。针对道路“两客一危”、“四类重点船舶”、危货、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水上运输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对违法行为集中、违法频次较多的客货集散地、运输企业和车辆提高检查频次,实施重点监管;加强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协作,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营运、路域整治、龙津河流域整治等联合执法,进一步落实交通公安联合治超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全年我局交通执法行政处罚案件181起,移交公安交警部门超限超载案件19起,及时归档率100%。
5.推动监管方式融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重点监管等监管方式一体化有机融合,创新理念协同共治,进一步规范行业秩序,提升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事中事后监管实际效能。今年我局执法大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3次,检查企业、个体工商户10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并在政府网站平台公示。今年10月与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行动1次,检查企业、个体工商户6家,未发现交通运输领域相关问题。
6.完善提升推进柔性执法工作。根据《三明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关于进一步推行“三个一”柔性执法工作法实施方案的通知》(明交执法案审〔2022〕37号),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提升工作水平,持续推进柔性执法工作。坚持以人为本,转变执法理念,将柔性执法理念融入到交通运输执法工作中,我局2023年柔性执法案件100件,其中不予行政处罚14件、从轻行政处罚86件。
7.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公开财政预算、党政工作动态等信息。
8.强化执法监督。认真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案卷评查制度,协调解决法治争议和焦点难题,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健全投诉举报处理机制,拓宽监督渠道,采取日常检查、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严肃查处,并跟踪督促整改到位。
2023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县、建设法治政府部门工作,建立了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制工作机制,突出抓好八.五普法工作,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活动,及时整改依法治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全局形成了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风气,为交通运输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和制度保障。
五、2024年工作思路
2024年,我局将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坚持把法治建设放在交通运输改革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进一步深化、实化交通运输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促进形成统一开放交通运输市场,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领导学法用法制度;细化分解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明确责任到岗到人;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努力实现用规章制度推动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落到实处。
2、提高队伍素质。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宗旨,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教育和业务培训,发掘执法队伍潜能,切实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观念,提高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自觉性和主动性。
3、加大执法力度。按照上级关于整顿和规范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持续推进交通运输市场整治工作。加大执法巡查监管力度,重点做好汽车站周边等重点路段、区域的巡查监管工作,坚决打击道路运输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有序。
4、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宣传培训力度,完善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机制,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加强普法宣传工作,营造人人自觉遵纪守法、依法经营的和谐交通运输环境。
清流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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