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交通运输局关于2021、2022年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出租车电动化补贴资金考核评分公示
根据《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调整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2〕1号)《福建省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将2021出租车补贴材料、2021出租车补贴材料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我局反映。反映相关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应附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真实姓名,并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寄送地址:清流县交通运输局,邮编:365300,联系电话0598-5322935。
2021出租车补贴材料
2021出租车补贴材料
清流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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