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清流县辖区通航水域“三无”船舶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关于开展清流县辖区通航水域“三无”船舶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加强我县辖区通航水域相关船舶安全管理,维护通航安全,针对小飞艇载人、摩托艇冲浪、快艇载人游玩存在“三无”船舶及无证驾驶现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清流县交通运输局决定即日起开展通航水域“三无”船舶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指小飞艇、摩托艇、快艇是指用于游览观光、休闲娱乐等活动的具备机械推进动力装置的船舶(单位工作用艇除外)。“三无”船舶:无船名船号、无船籍港、无船舶证书。
二、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擅自驾驶“三无”船舶的小飞艇、摩托艇、快艇在通航水域非法航行。
三、搭乘非法小飞艇、摩托艇、快艇,易引发安全事故,请广大群众拒绝乘坐非法船艇出行。
四、凡是在辖区通航水域内非法驾驶“三无”船舶的小飞艇、摩托艇、快艇的,应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20日前自行移走。
五、8月20日后仍未将上述规定“三无”船舶的小飞艇、摩托艇、快艇等移走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暂扣船舶,情节严重的,予以没收。
六、严禁在通航水域非法开展水上经营及活动项目。
七、对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船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特此通告。
清流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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