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初中“壮腰” 专项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中共福建省委、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发〔2017〕20号)和《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工作的意见(2017-2020年)》(闽教师〔2017〕80号)精神,加快补齐初中校长教师专业发展短板,促进初中教育质量整体提升,经研究,决定实施初中“壮腰”专项培训。现将《福建省初中“壮腰”专项培训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教育厅
2018年4月30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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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5月2日印发
福建省初中“壮腰”专项培训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初中校长教师队伍建设,补齐初中校长教师专业发展的短板,整体提升初中教师教育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中共福建省委、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发〔2017〕20号)和《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工作的意见(2017-2020年)》(闽教师〔2017〕80号)精神,决定实施初中“壮腰”专项培训,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聚焦初中校长教师队伍专业发展短板,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初中校长教师队伍为核心,着力打造一支具有创新活力、能够发挥示范辐射作用的初中骨干校长教师队伍,带动全省初中校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升,促进全省初中阶段教育强基壮腰,全面提升初中教育教学水平。
二、培训目标
初中阶段教育是基础教育重要组成部分,处于基础教育整体承上启下的“腰部”。针对当前初中教育偏软偏弱现状,坚持问题与需求导向,通过组织初中“壮腰”专项培训,以理论研修和实践锻炼相结合方式,全面提升初中校长教师的教育理论素养、教育管理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壮大初中骨干校长和教师队伍,着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创新型初中校长教师队伍。
三、培训任务
到2020年,省级每年培训1200名左右初中校长和专任教师;市级按不少于辖区内初中校长和专任教师总数20%的比例分年度组织培训,县(市、区)级力争按照全覆盖的要求组织全员培训。初中“壮腰”专项培训应与乡村校长助力工程和乡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实现有机衔接,优先选派未参加乡村培训项目的校长和教师参训。
四、培训内容和方式
(一)培训内容。针对初中教育教学薄弱环节,精选培训内容,优化课程设置,着力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践性课程原则上应不少于50%。
1.初中校长。培训内容以《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为基本依据,强化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理念,重点提升初中校长办学治校能力,包括规划学校发展、信息化领导力、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和调适外部环境等方面的内容。
2.初中教师。培训内容以《中学教师专业标准》为基本依据,强化师德素养和专业能力,充分激发初中教师育人情怀,着力提高教师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包括学生发展指导、教育教学设计、教学组织与实施、教育教学评价、信息化应用融合、教育科学研究等内容。特别要针对初中学生两级分化、青春期叛逆等特点,强化教师引领学生发展、指导家庭教育、帮扶转化后进生等方面能力培训内容。对初中物理、化学、生物、综合实践活动等实践技能科目教师还应加强实验和实践教学内容培训。
(二)培训方式。采取分段式培训,通过专题讲座、案例研讨、观摩体验、教育实践、总结提升等方式,增强培训吸引力、感染力和实效性。
1.初中校长。培训时间一般为两个月,分三段进行:(1)集中学习(7天,计45学时),主要学习教育政策和学校管理理论,提升政策水平和理论素养;参观学习优质校办学管理经验,增强实践体验和感悟。(2)返校研修(一个半月左右,计45学时),结合岗位管理实践,对学校管理进行自我分析诊断,提出改进思路,形成专项报告。(3)总结提升(3天,计20学时),在专家指导下交流研讨学习和实践心得体会,结合学校实际厘清发展思路,形成学校发展研究报告。
2.初中教师。培训时间一般为三个月,分三段进行:(1)集中研修(8天,计55学时),主是是集中听取专家讲座、教学观摩研讨、教育教学技能操练等。(2)返校研修(2个月左右,计60学时),结合教育教学实践,改进教育教学模式,组成教学团队(3-5人),强化校本研修,扩大示范引领。培训机构组织专家组分区集中指导(3天),深入学校听课评课,指导开展校本研修。(3)总结提升(4天,计25学时),在专家指导下汇报交流学习实践成果及团队建设情况,研究提出改进建议,形成专业发展规划。
五、培训考核
(一)合格认定。参训学员修满规定学时,并完成各阶段学校任务(包括提交学习心得、教学设计、专项报告等,具体由培训机构根据阶段任务提出要求),经培训机构考核合格的,由培训机构颁发结业证书。
(二)不合格认定。对缺席培训天数达到培训总天数10%以上的,认定为培训不合格,不颁发结业证书,培训机构可出具实际参训学时证明。
六、组织管理
(一)加强经费保障。省级培训经费由省教育厅在师资队伍专项经费中予以统筹安排。市级要设立专项经费,确保本级培训任务顺利完成。县(市、区)级要将此项培训所需经费纳入本地教师继续教育经费统筹安排,不足部分申请本级财政予以追补。培训经费支出管理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得挤占或挪用,不得安排与培训无关的考察参观活动。
(二)加强项目管理。培训承办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的学科培训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组建一支由高校专家、教研员和一线教学名师组成的师资队伍,选派政治素质高、有丰富管理经验的干部或教师担任班主任。培训单位要建立学员培训档案,实行全程管理和跟踪指导,接受检查评估,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培训任务。省级培训具体安排由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另行通知。
(三)强化督促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初中“壮腰”专项培训纳入当地中小学教师培训总体规划,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抓好培训落实。鼓励各地依托高水平高校和培训机构联合开展培训工作。各地要加强对培训项目的绩效评估,通过学员评议、专家抽查和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培训成效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培训机构选择和调整的重要依据。省教育厅将委托第三方适时对全省培训工作开展专项评估,确保培训工作落细落实,取得良好成效。
市、县(区)培训情况请于每年底报我厅教师工作处。联系人:胡沁甡,电话:0591-87091527、87832554(传真),电子邮箱:11765223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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