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关于成立消除义务教育阶段 大班额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4号)等文件精神和上级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成立清流县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织机构
组 长:周美华 清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邹 雄 清流县教育局局长
成 员:许宇翔 清流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钟洪华 清流县财政局副主任科员
欧阳盛增 清流县发改局副局长
罗 仁 清流县人社局副局长
吴丽华 清流县住建局副局长
吴 宁 清流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伍仕钊 清流县教育局副局长
伍平位 清流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伍平位兼任,办公地点在县教育局,负责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的日常工作。
二、成员单位职责
1. 县教育局:负责牵头组织消除大班额工作的具体实施,做好组织实施、督导检查、总结经验等工作。
2.县发改局:负责把学校建设作为城乡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点安排中小学项目投资。
3. 县编办和人社局:负责支持教育部门开展教师招聘、选拔、任用等工作,健全教师工作激励机制,促进教师资源合理配置。
4.县财政局:负责拓宽经费投入渠道,支持城乡中小学校建设。
5.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保障学校用地,做好土地供应、监督等工作。
6.县住建局:负责做好城乡中小学规划布点工作,合理规划确定教育用地位置,根据城乡一体化需要,加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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