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清流县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日期:2020-06-11 10:13 来源:清流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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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教〔202022号

 

 

2020年清流县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落实〈福建省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方案〉十条措施的通知》精神,落实《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根据《三明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促进幼儿园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平稳,结合我县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意见。

一、招生原则

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性、普惠性原则,促进幼儿园招生工作公开、平稳、规范开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

二、招生对象

年满3周岁(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幼儿。

三、招生计划

2020年全县幼儿园计划招生2532人,其中城区公办幼儿园360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420人(文华幼儿园120人、雁塔幼儿园120人、昂立幼儿园60人、龙腾御景幼儿园60人、苗苗幼儿园60人)、乡镇幼儿园1752人。

四、招生范围

(一)城区公办园

1.实验幼儿园招生范围:凤翔居委会(含碧林北路、碧林南路、凤翔街、电力小区、北山新区、北山路、怡景书苑、九龙明珠、龙郡首府)等片区的适龄儿童

2.实验幼儿园雁塔分园招生范围:岛内(东门桥和西门桥为界)渔沧居委会(文化街、雁塔小区),长兴居委会(含长兴中街、长兴南街、碧林东路、水南街、凤凰城永顺新区等),蔬菜村、城南村等片区的适龄儿童。

3.屏山幼儿园招生范围:迎屏佳苑、翠园居委会(含长兴北街、黄泥坑、车站、文华新城、山城山庄、光明广场、景鸿小区等)和城东村等片区的适龄儿童(初定10月开园)。

(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范围指导意见

1.文华幼儿园:翠园居委会、迎屏佳苑、城东村等周边片区的适龄儿童。

2.苗苗幼儿园:凤翔居委会周边片区的适龄儿童

3.雁塔幼儿园:渔沧居委会、蔬菜村、城南村周边片区的适龄儿童

4.昂力幼儿园:长兴居委会周边片区的适龄儿童

5.龙腾御景:凤翔居委会、电力小区、怡景书苑、九龙明珠、龙郡首府等周边片区的适龄儿童

6.嵩溪阳光艺术幼儿园:嵩溪片区的适龄儿童。

(三)各乡(镇)幼儿园

按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近招收适龄幼儿入园

五、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顺序

第一批次:招收龙津镇户籍适龄幼儿和城区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子女。

第二批次:招收实际居住地在城区的非龙津镇户籍人员子女。

未被公办园录取的适龄幼儿自主选择注册民办园就读。

六、报名登记所需材料

所有适龄幼儿报名登记时都应提交家庭户口簿、幼儿预防接种完成证明、新生入园健康体检单等材料原件。部分类型的招生对象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政策优待照顾对象须提供符合政策优待照顾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在城区购房户子女须提供父母或直系亲属(仅限祖父母、外祖父母)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

(三)现役军人子女须提供军官证及双拥办证明或部队出具的就读联系函。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须提供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证件。

(四)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烈子女、台商子女等政策优待照顾对象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低保及建档立卡户需提供相关证明及申请。

七、报名登记时间、地点

详见各幼儿园招生公告

八、招生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各园要认真摸底,科学预测,结合本意见制定招生方案,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发布招生公告,切实做到招生政策家喻户晓。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招生工作机构根据“谁把关,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责任倒查、追究机制。要严格控制班生规模,坚持免试入学制度,严禁用笔试、面试或变相形式的考试、考核选拔招生。城区各公民办幼儿园原则上不得招收3周岁以下幼儿入园。

(二)严格遵守招生纪律。招生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搞不正之风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规违纪的幼儿园和有关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对幼儿就读工作的指导、引导。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等相关规定,对不能入公办园就读的儿童,应引导家长将幼儿送到注册民办幼儿园就读。

(四)加强对民办幼儿园招生管理。民办幼儿园对外张贴或发送的招生简章(广告)应实事求是,符合本园的实际情况,禁止夸大其词,虚假宣传。

)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各幼儿园应于招生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和投诉电话。要增强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解释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监督电话:0598--5321062

 

                     

   清流县教育局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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