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江上游防洪提升工程(清流段)《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的批前公示
经清流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申请,我局现将闽江上游防洪提升工程(清流段)的具体内容公示如下。在公示期间,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审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反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
一、项目选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闽江上游防洪提升工程(清流段)
2.建设单位:清流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3.项目位置:清流县龙津镇、嵩溪镇、赖坊镇、李家乡
4.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项目总用地面积108906㎡(163.36亩),主要建设护岸总长22.625km。
二、公示期限
2025年3月 4日-2025年3月10日
三、反馈方式
1.来信来访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水南街378号,永顺办公综合楼
单位:清流县自然资源局
邮编:365300
2.联系电话
0598-5323058
附图:区位图、红线图。
清流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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