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福建省清流县东莹化工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一次性稳定就业(用电量)补助的公示

日期:2022-04-18 16:30 来源:清流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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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拟对福建省清流县东莹化工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一次性稳定就业(用电量)补助的公示

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春节期间稳岗稳工工资的通知》(明政办发明电〔2022〕2号)、《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流县关于支持企业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清政办〔2022〕2号)精神,以下2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经县工信局审核,2022年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且用电量不低于上个月用电量75%(含75%)、企业有参保失业保险,符合一次性稳定就业(用电量)补助条件,现予以公示。

一次性稳定就业(用电量)补助申请情况表

序号

企业名称

用电量(万千瓦时)

企业参保人数

申请奖励金额(万元)

春节当月

上个月

当月用电量占上月用电量比例(%)

1

福建中欣氟材高宝科技有限公司

116.79

148.81

78.48%

160

8

2

福建省清流县东莹化工有限公司

457.31

405.16

112.87%

353

10

合计

 

 

 

 

18

公示期:2022年4月18日-4月22日,如有疑义,请及时与清流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598-8793539。

 

 

清流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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