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福建省清流县东莹化工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一次性稳定就业(用电量)补助的公示
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春节期间稳岗稳工工资的通知》(明政办发明电〔2022〕2号)、《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流县关于支持企业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清政办〔2022〕2号)精神,以下2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经县工信局审核,2022年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且用电量不低于上个月用电量75%(含75%)、企业有参保失业保险,符合一次性稳定就业(用电量)补助条件,现予以公示。
一次性稳定就业(用电量)补助申请情况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用电量(万千瓦时) |
企业参保人数 |
申请奖励金额(万元) |
||
春节当月 |
上个月 |
当月用电量占上月用电量比例(%) |
||||
1 |
福建中欣氟材高宝科技有限公司 |
116.79 |
148.81 |
78.48% |
160 |
8 |
2 |
福建省清流县东莹化工有限公司 |
457.31 |
405.16 |
112.87% |
353 |
10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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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8 |
公示期:2022年4月18日-4月22日,如有疑义,请及时与清流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598-8793539。
清流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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